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很是熟悉吧,证明是用可靠的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或事实的真实情况的凭证。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证明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可爱的小编帮家人们收集的离职的证明(通用7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职务,至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公司(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xx先生:
兹有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社保电脑号:xx,xx年xx月xx日入职,于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离职,并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前担任xxx职务。
感谢xx小姐一直以来的辛勤付出以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并祝愿她/他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本人签名:xx
xx有限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证明人:xx
姓名:x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自xxxxxx年xxxx月xx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部xxxxxxx一职,至xxxxx年xxxx月xx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xxxx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x部经理(签名)xxxxxxxxxx
xxxxxxxxxxx公司盖章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兹证明李浩先生,身份证:452897xxxxx,原系我司市场策划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7月23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无花广告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8日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企业充当xxxx的xxx职务,因为个人端由提出辞工,现已与企业去掉消除劳动关系。
就此证实!
xxxx有限公司(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研究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有,因为本来单位在试用期就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劳动备案的,那么员工离职就应出示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不过一般的单位会嫌麻烦,不去备案(因为工作时间短),这也情有可原,但最起码应该给你开离职证明,不然那你可以要求他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试用期有离职证明吗。请采纳,谢谢!
试用期结束,已经5个月了,公司不同意转正,我想离职,公司要求说要等招到人才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离职证明?提出辞职多久可离开公司?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随时离职,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现在的公司不给我离职证明,而那家公司要求要有,我该怎么办啊?
试用期合同的签订不合法,你有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试用期有离职证明吗》。试用了多长时间了?我可以详细地回答你的`问题,并告诉你下一步如何做?先把分赏给我
什么叫试用期?
你干的好继续,干不好或者不想干就滚蛋
所以你现在属于临时工,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工,随时可以走,要毛的离职证明
退一万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是试用期
你提前和现在公司打个招呼说不想干了,就可以闪人
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保险什么的从试用期就开始上,
1,现在试用期一个月多离职的话单位给出具离职证明吗,
2,要是不给开得话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能要回来吗?
3,据说公司的老员工离职的时候人事要员工先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称才给开离职证明,否则不给开,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该怎么做?
1、现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也要给员工买社保;
2、你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要回来可能悬,因为已经作为你现公司入职附件的其中之一了。
3、你可以提供给他你下单位的名称啊,这也什么好隐瞒的。这个没有什么强制规定的,你可以选择告诉与不告诉,我不是很明白你们现在公司向知道下家单位名称的目的。
综合一下,就是你既然在现在的单位供职已经有一个月,他们公司完全有义务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可以咨询当地12333,或者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签了合同就可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离职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但是你需要有辞职时单位领导通过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然单位会耍赖。
你们单位要求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称的做法是违法的。
1、既然是在试用期内,那么需要履行《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且工作至三天以后。届时,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2、因为刚入职就离职,可能会引起单位的反感,因此需要提前沟通,妥善处置。
3、“离职的时候人事要员工先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称才给开离职证明,否则不给开”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