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精选3篇】

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以下是编辑给家人们找到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精选3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范文 篇1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提案,协调重点、难点提案的办理。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提案113件,占提案总数的53.3%。这些提案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经济、繁荣服务业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办理和落实,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制定潍坊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意见和建议,经过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的认真办理,进入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市知识产权局积极采纳“加快专利产业化发展”等提案的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支持、鼓励和服务措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繁荣发展服务业是我市2006年重点突破的工作之一,对此,多位委员提出提案,市发改委等部门认真采纳,强化指导,完善政策,积极扶持服务业的发展。关于“城区小街小巷改造”的提案提出后,市委、市政府采纳建议,加快了旧城环境综合整治的进度。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公共交通”的提案,市政管理局多方筹集资金购置新车,优化线网布局,提高了服务质量。

2006年,市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不断提高,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二)开展视察活动,全面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常委会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择部分重点提案,组织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先后就“实施城区小街小巷改造”、“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等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委员进行了实地视察,推动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在视察“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提案的办理情况时,主席、副主席带领政协委员,深入坊子区的乡镇和村庄,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建议已经纳入今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

(三)总结交流经验,促进提案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召开全市政协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做好提案服务工作的经验。二是加大了提案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播发反映提案工作的稿件56篇,集中报道了我市提案工作的新成果。与潍坊电视台合作,通过《提案追踪》栏目,宣传了提案工作的成效。三是继续开展了评先树优活动。对评选出26件优秀提案、14个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14名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调动了写提案和办提案的积极性。

今年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潍坊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提案质量。要引导委员把握大局,抓住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总目标”、“三大发展任务”、“六个工作重点”、“四项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选题立论。要积极探索利用界别优势写好提案的新途径,及时将重要的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报告、重要社情民意转化为高质量提案。要严格提案审查标准,力求每份提案都符合《提案工作规则》的要求,言之有据,建议可行。

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范文 篇2

[关键词]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实效性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43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自2011年以来,合肥局办理的316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均经过群众公议后实施处罚。

1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的背景

实施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是药品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下的积极探索。以《药品管理法》为核心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逐渐建立,实现了药品监管有法可依、药品行政监管系统不断完善和健全的局面。合肥市局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正是按照新形势下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加大依法治药的力度,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的积极探索。

实施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是增加药品监督行政处罚透明度的有效方式。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处罚透明→←度不高,行政处罚中往往会有标准不一、同案不同罚的现象。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权限,但同时也是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权力最容易被滥用的地方。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将执法工作中自由裁量的权力交给了群众,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执法案件的是非曲直。实施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是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增加行政处罚透明度的客观要求。

实施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是增加人民群众、行政相对人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工作理解支持的有力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对于一个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罚,都是在内部从受理到立案、调查、合议,再到作出处罚决定,往往是“一条龙”式的封闭运行。行政执法机关对每起案件下达的处罚结论是否适当及是否有有失公正的情形等都是群众关心的问题。群众甚至部分行政相对人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等缺乏必要的了解。通过群众公议,可以有效破除行政执法权行使的封闭运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使过程在群众参与和监督下透明运行,从而使行政处罚结果更具公信力。群众公议还能有效听取被处罚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更好地保障各方面群体的合法权益。

2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的主要措施

2.1 坚持制度先行,切实保障群众公议工作运行规范化

合肥市局在开展群众公议工作前,按照《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的规定,制订了《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实施方案》,在前期准备阶段精心梳理、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确定行政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项目,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开展学习培训,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行为准则。对群众公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建立了一整套系统完备的群众公议制度并汇编成册,从根本上保障群众公议的施行。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程序的框架内,制定了“案件调查、案件合议、群众公议、事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

2.2 有序推进,注重群众公议工作的实效性

合肥市局在群众公议工作全面启动前,依托本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专栏,并通过各类媒体对群众公议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和相关配套制度。在行政案件群众公议中,重视案件群众公议形式和内容的充实。对于群众公议会议中涉及的案情简介及法律法规等材料做好充足准备。案件承办人员在扎实办理案件的基础上,精心制作PPT课件,穿插较多的现场图片及实物图片,在现场展示案件所涉及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实物样品,配上案件承办人员说理式的案件解说,使群众公议员能够抓住案件处罚的关键内容。2015年,随机抽取参加我局案件公议的84位群众公议员中,法律工作者有32位,占到38%。这些人有的是律师、有的是法官,还有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其中很多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其对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超过预想。在开放的公议会议现场,大家踊跃发言,精彩频出。群众公议员的提问很专业、有深度,追问事实不放松,对话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去谈问题。

相互的交流,在群众公议团与案件办理机关在案件处罚意见的沟通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历次参加群众公议的群众公议员及市法制办领导参加合肥市局群众公议后,均充分肯定了合肥市局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的态度以及公议程序的规范。合肥市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都是一次性通过群众公议。

3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的实践成效和积极意义

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一、职务犯罪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职务犯罪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既有对内(检察系统)的要求,又有对外(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应该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一)、针对性。针对性在职务犯罪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中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个案预防是针对职务犯罪而开展,这类职务犯罪主要是指依法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等;二是个案预防是针对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开展。

(二)、实效性。实效性是指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要讲求实效。一方面要实现检察系统内部对个案预防工作的有效管理;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个案预防工作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社会效果。

(三)、权威性。权威性就是要在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中树立检察机关个案预防工作的权威。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个案预防工作要紧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办理的案件来进行,这是与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显着区别;另一方面个案预防工作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工作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并能落到实处。

二、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在个案预防中的职责分工

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在个案预防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总的依据应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分工的规定》中有关个案预防工作的要求,具体来说是要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由侦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预防部门归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一)、侦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侦查部门在对案件侦查中,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有直接的感性认识,更便于理性分析,由侦查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个案预防,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各级检察机关应将个案预防纳入侦查部门目标管理考评。在个案预防中,侦查部门要负责制定个案预防计划、分析发案原因、起草检察建议、落实回访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预防部门归口管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担负着统一组织、协调检察机关整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在个案预防中,预防部门对检察建议要负责归口管理。预防部门要负责检察建议书的统一编号,参与案后法制教育,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建立个案预防档案等工作。

(三)、其他部门积极配合。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在个案预防中,其他部门要积极献言献策,发挥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实施。如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应当进行个案预防而未组织实施的,应向侦查部门提出,对有关案发原因也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有效对策。

三、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的工作流程

个案预防的基本工作流程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职务犯罪案发原因,在此基础上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协助发案单位开展法制教育和落实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措施,并在发案单位反馈整改情况后进行回访,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保证个案预防效果。具体来说是做到“六个一”,即一案一计划,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座谈,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访。

(一)、实行个案预防计划审核制度。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于应该开展个案预防计划的,承办人应及时填写“个案预防计划安排表”,就个案预防的具体工作做出计划安排,明确个案预防承办人,初拟出检察建议提纲。计划要层报侦查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核。

(二)、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每个列入预防的个案,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应当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发案原因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让犯罪嫌疑人就其发案原因进行自我剖析,写出悔过书;(2)办案部门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经过、作案形式和手段的分析,研究发案的主客观原因;(3)承办人员到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发案原因以及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三)、提出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的核心内容是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这项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1、检察建议要按照高检院《检察建议书》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制作,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五部分内容:(1)发往单位;(2)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3)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4)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5)要求事项。2、《检察建议书》由侦查部门指定承办人起草,经分管检察长审核签发后,送预防部门统一编号,盖院印后由承办人送达;3、《检察建议书》在主送发案单位的同时,应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提出检察建议所在院的上一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备案;4、《检察建议书》应建议发案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反馈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四)、开展法制教育。发出《检察建议书》后,侦查部门应主动与发案单位加强沟通联系,适时派员到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可采取上法制课、发宣传材料、图片展览、组织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