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好心情 精选9篇

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诗歌:好心情 精选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诗歌:好心情 篇1

好心情是人生中最好的伴侣

好心情是自制的一剂良药

好心情能让自己妙手回春

好心情会让阴雨连绵的日子出现阳光

好心情会让枯萎的花朵开放

好心情会让没路踏出一条新的道路来

好心情会让没***燃起一簇火苗来

好心情会让你骤然绽放一种新的面容,会像是点燃一根爆竹的捻儿

能响起你意想不到的声音,怒放出你意想不到的花朵

好心情可以拌你飞翔,帮你航行助你御寒,鼓起你的勇气,树起你的自信

去努力结生命中注定的本来就该属于你自己的那一份果实

好心情诗歌 篇2

关键词:《牧童短笛》;贺绿汀;音乐艺术特征;中国风格

一、创作背景及作者简介

《牧童短笛》的创作正处于我国社会大变革时期,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受鲁迅、矛盾、冰心等为代表的新文学思潮影响甚深。尤其是冰心的诗歌,具有浓烈的东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包含着童心,母爱的自然、朴素的抒情风格,对贺绿汀的作品创作影响甚深。1934年,欧洲著名作曲家亚历山大•齐尔品zTchere-pnine{来我国举办“征求中国风味的钢琴曲”活动,当时就读于上海国立音专的贺绿汀以他创作的《牧童短笛》v当时为《牧童之笛》w应征,他的这是作品获得了一等奖。此后,齐尔品把这首作品带到欧洲亲自演出,并在日本正式出版,使这首作品闻名国内外,也成为国内最长演奏的中国作品之一。

贺绿汀v1903-1999w是我国著名的作曲家。1923年考入长沙岳云艺术学校,主修理论作曲及钢琴、小提琴。1927年写下了他第一首革命歌曲《暴动歌》。1931年考入上海国立音专,主修理论作曲,是从黄自教授。他的创作领域十分宽泛,在电影音乐、独唱曲、合唱曲、器乐曲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其作品艺术结构比较严谨,音乐的发展也富于逻辑性。他为近代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团体的建设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曲式分析及弹奏要点

《牧童短笛》的曲式结构为带再现的三段体。

A段采用我国传统的民族调式,同时又将西洋调式中复调的创作手法进行了非常巧妙的结合。右手以民间风味的主题牵引出左手如空旷田野回声似的对题。在谱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左、右手弹奏的很多乐句完全是用五个音组成,即宫、商、角、徵、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五声调式。后半部分在此基础上加入了一个偏音形成了六声调式,旋律非常富有我国的民族特色。在此段中,相同的乐句有多处两次连续出现,但在力度上又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这样运用了不同的力度来表现相同的旋律就自然会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如强的乐句我们可以想象成声音在近处传来,弱的乐句是从远处传来;或是一个在大声的吹,一个在小声的模仿等等。同时,不断变化的声音力度也使旋律有了很强的音乐层次。在演奏时应特别注意 mp、mf、f、p、pp各种力度符号的准确表现以及右手主题与左手对题的准确配合,要用歌唱的感觉去弹奏,特别是弱句子的手指触键要多用“放”的感觉去体会。另外,附点八分音符的时值要把握准确。

B段在情绪上与A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采用了民间舞蹈的节奏,旋律欢快有趣,描绘了天真无邪的牧童在愉快的玩耍、嬉戏的情景,由A段的复调音乐变为了主调音乐。左手采用了跳跃式的伴奏音型,右手在旋律的进行中加入了大量的装饰音(上波音),更加贴切地模仿出了笛子的颤音奏法。弹奏时不可将三个音的时值弹成三连音的感觉,要前两个短促而轻巧,力量集中在第三个音上。应注意手指灵巧,声音干净、清脆、明快,还应注意指尖触键时的敏捷性。左手伴奏部分几个跨度较大的音应注意落键的准确性。另外,要知道此段的开始音是在第一拍的后半拍起的,也就是说是一个弱起的小节,弹奏时应准确把握好强拍的位置。踏板要运用准确,不可踩得过长,起到将枪弧线韵律即可,以保证干净、清脆的声音效果。还要注意波音的处理,要轻盈而流畅,指尖感觉灵敏,反应要快。

再现段又回到了A段的旋律,作者运用中国笛子曲的变奏法将此段进行加花变奏,使乐曲意味更深更浓。这部分整体结构是模仿,先在G调上,然后在D调上,然后在D的属调A调上,通过D转回到G,下一部分又是整个重复前一部分,逐渐减弱音量而结束在主调G调上。关于左手弹奏,注意低音有些不同的进行,不同于外国作曲;此外,还要注意跳动的准确到位;右手注意断奏和连奏的不同,要充分显示出来。

这首乐曲的三个乐段都不是很长,但每一句的旋律都是精华。我们应该始终带着一种心情去演奏,要把自己置身于大自然中,把自己想象成为一个天真的牧童,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代,那是一种无忧无虑的美好心情,用心去感染自己,感染听众。

三、复调技法在这首作品中的成功运用

贺绿汀在乐曲中巧妙地运用复调手法,用复调的两个声部来模仿民族乐器,更体现出他从复调写作上所诠释的在中国风格。《牧童短笛》的第一、第三段音乐是以复调手法创作的,以模仿中国传统鱼咬尾的方法写成,二声部如行云流水一般,自然流淌。中断是主调音乐,左手用分解和弦远距离跳动,音型表现出欢快的舞蹈节奏,右手的主题模仿中国竹笛常用双倚音装饰旋律的演奏手法,写出了全曲的技术难度,他不仅要求速度快,弹奏清晰,更要求音色的美和柔。贺绿汀创造性地将西洋复调技术和民族风格的音调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复调的两个声部都是五声音阶旋律,就像是两件民族乐器在对答唱和。这段复调音乐,可以说是复调在中国的第一次成功范例。

四、《牧童短笛》的影响

《牧童短笛》既运用了西洋音乐的技法,又展示了民族音乐的特点。从问世至今70多年来,以其浓郁的清新乡土味令国人感动,热情赞叹了乐曲描绘的美丽的江南田野,有浮云,有流水,有牧童和老牛,有笛声和歌声。它是一首听得见的抒情诗,也是一幅看得见的风景画,因此它的出现在中国钢琴创作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家魏延格先生说:“当时的中国音乐界,面对不久前来到欧洲音乐理论和音乐表现工具的产生的问题,例如:欧洲音乐理论和中国传统音乐相结合?钢琴如何能表现出中国风格?人们并不明确,特别是实践上更没有很好地解决。”所以说正是《牧童短笛》以它优美,清脆的“笛声”。第一次给上述问题以明确而有力的回答。这无疑使中国诸多的作曲家开始意识到欧洲音乐理论同中国创作实践相结合是发展中国民族音乐的有效途径,中国的钢琴创作必须走民族化的道路,从本民族富有的音乐文化中汲取有益的素材,并学习西方先进的创作技法,创作出中国人所接受和欢迎的创作作品。在这种认识下,当时的中国作曲家们积极投身于对中国风格钢琴曲的尝试和探索,他们从旋律、多声写作等方面不断进行尝试,不论是留学归来的学子或是本国音乐院校的毕业生都把创作具有本民族特点的音乐作为一种艺术追求。

五、结语

这首曲子使用了欧洲音乐中复调、和声、曲式等理论原则,但却完全消除了欧洲音乐的审美影响,不但表现出了完全中国化的音乐美。而且对早期钢琴音乐创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他开辟了钢琴音乐写作中的复调技术的先河,促进了复调音乐思维与复调音乐写作技术在中国早期钢琴音乐创作中的成功应用与进一步发展,从而进一步走向成熟,它那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和艺术魅力所带来的影响将延续至世世代代。

参考文献

1.孙继南。中国音乐史简编【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2.周薇。西方钢琴艺术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1-2.

3.魏延格。钢琴学习指南-答钢琴学习388问【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4.魏延格。论我国钢琴音乐创作【M】.北京。 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好心情诗歌 篇3

20来岁的时候,我在某机关单位当办公室秘书。那时我尚无资历,没想到却得以跟随主任们一气跑 9个著名城市去出差。此前我从未出过省,因此我喜出望外,几乎不敢相信这种好事会漏过众老资格降到我头上。就连也是在机关工作的我妈都感到十分意外,还以为是领导准备提拔我了呢。她乐呵呵地为我准备行囊,还把家中仅存的 500元钱取给我带走。

其实,办公室主任在告知我让我也参加此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已把之所以让我一同前往的用意说得明明白白。“都是老同志,你要照顾好!”她还说到提行李、买车票、办住宿什么的。我清楚,此番外出我所担负的责任是为主任们服务。但我是乐意的,我做梦也不可能跑那么多地方去出差不是!“别说是提个行李、排个车票,就是再大的劳苦我也要吃下!”我这样对办公室主任作了保证。

出差了!北京、沈阳、哈尔滨、大连、青岛、南京、杭州、苏州、上海。坐飞机,坐火车,坐船,做旅行汽车。可一路上我并没有太多的事干,只是算算账,照照相。每到一地,兄弟单位都来车接,所以我没有机会提行李;住宿人家都安排好了,我只是交交钱;车票、船票、飞机票人家也代劳了,根本不用我去排。半路上,主任们就后悔带我出来了。甲主任对我说:你坐飞机是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乙主任又说:其实更应该让老 L来取取档案管理方面的经。丙主任则直接了当:本来是想让你来锻炼一下,结果你只是跟着来玩玩。我当然很惭愧,就经常给主任们买水,买风味小吃,还给主任们买些小纪念品之类,已使他们不再嫌我多余。

但主任们对我此番随同出差什么忙都没有帮上还是耿耿于怀。在沈阳和哈尔滨,兄弟单位宴请时劝酒太厉害,乙主任和丙主任不胜酒力,就让我去挡驾,我义不容辞,两次都醉得不省人事。可事后,当甲主任批评我“小小年纪就过于贪杯”时,乙主任和丙主任竟也凑过来w我。乙主任说:喝不了那么多就少喝点,何必充狠。丙主任说:是呵,你看你吐成那个样子,在兄弟单位面前多没面子。我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得虚心接受批评。

等到了南京,兄弟单位再次宴请,当乙主任和丙主任又要让我去挡酒时,我便装肚子疼,硬是滴酒不进。于是,两主任醉了,醉的比我还没面子。乙主任高喊“万岁”,丙主任老泪纵横呜呜哭泣。可事后还是我挨批评。甲主任批评我不会应酬,死板,教条主义。乙主任和丙主任则批评我临阵逃跑,害得他们只好拿老命硬抵。我憋了一肚子气,可还是得连连认错。

我想,主任们此番带我这个蚂蚱兵一同出差,我已是受了天大的恩惠了,受他们点气又算什么呢。所以,我一直毕恭毕敬的尾随着主任们学习考察,继续为他们招架酒桌上的事,继续为他们照相,给他们买水、买小吃、买小纪念品。

最后一站,我们到了上海,我自己带的钱竟只剩下 30多元了。我一算,光是给大家买水、买小吃、买小纪念品就花了 300多元。这在 80年代中期,已相当于我半年的工资。我本打算到上海给爹妈弟妹买点东西的,可 30来块怎么够。我找甲主任借,甲主任说他要买东西;找乙主任借,乙主任说他带的也不多;找丙主任借,丙主任说他都还想找人借钱呢。结果,主任们吃的、用的、穿的大包小包,我则仅给我妈买了件 10多块钱的毛衣。主任们又批评我了,说我真是年轻不晓得节约,还以我爹的口气质问我钱都花到哪儿去了。

出差回来,开总结会,主任们说:这次外出学习考察,反映出了你这个年轻同志的不少毛病。一是几乎见酒必醉,共醉了 14回。二是懒惰,给兄弟单位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三是乱花钱,生活中有资产阶级作风。最严重的是利用学习考察机会大行游山玩水之实,不认真做学习考察笔记,却记了一大本子对联、碑文之类的玩意儿,还天天都要写几句歪诗。

喝茶撒尿玩

我有一个老同事,十多年前在一起坐办公室。那时我们极其无聊。书是不准读(只准许读文件读报纸),钱是没得拿(几十元干工资以外别无油水,又不兴第二职业),事又没得干(除了那一丁点可做可不做,今天做也行明天做也行的工作外,便无所事事了)。

无奈我们只好成天闲聊。闲聊又聊不出个名堂。同事觉得我听的时间多,侃的时间少,他一个人侃太不来劲,而且还影响他侃的兴致。

于是我们就穷找乐。在同事的倡议下我们比赛喝茶,比谁喝的多,也比谁喝的浓。我们又比赛撒尿,比谁撒的长,也比谁撒的高。比来比去,也比不出个名堂。因为不论喝还是撒,我都比同事低一个层次。不是一个级别就没有竞争,比赛也就丧失了意义。

但我们闲聊还是聊出了些好强刚爱抬杠的烂脾气;比喝比撒还是比成了个每天每人八磅水瓶不够用,茶叶不胀满杯体不过瘾,不上他十趟八趟厕所不歇稍的漏斗状。

某日,我二人并肩于街头闲逛,路遇曾在一起坐办公室的另一同事。我们问起他的情况,他说他自打与领导扯疯一气之下退职后,一直在做服装生意,“发了点小财”。他也关切地问我们混得如何,我们面面相觑片刻,灵犀一通,齐声答曰:没得哪样整场,还不是天天喝茶撒尿玩。那位曾经的同事心领神会的笑了。我们也笑了。

待彼此道了“来玩”后,我问身边的同事,他怎能如此通透地领会我们的“喝茶撒尿玩”呢?同事说:你以为单你玩得出来?人家早就玩腻了。老实说,我陪着你完全是同情你没得整场,干屁撩草的。不然,你那点水平,坐哪样办公室。

这下我才明白,怪不得我这瘦弱的同事侃、喝、撒全部胜我一筹,原来是有着传统的。他仅比我早来一年多点,就比我玩得转得多。佩服佩服,我自叹不如。

穷人遇穷人

穷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它会使人变得猥琐,变得奴性,使人心理阴暗,失去尊严。我自己就曾深刻地经历过穷,我的体会是:穷虽是外在的,但它却往往能渗透到人的骨子里,使人内在的情愫也跟着穷。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吃不起零食,玩不起玩具,更没有零花钱。那时,小朋友中有个叫胖三的,他爷爷是高干,他常常吃糖,常常吃饼干,常常拿着些漂亮的小画片玩,裤兜里也常常装着些分币和毛票。他在我们面前“抖草”,因为其他小朋友也时有糖和饼干吃,时有画片玩,时有分币和毛票,就都不理睬他。而我什么都没有,便去讨好胖三,为得到一颗水果糖,为得到半块饼干,为得到一张小画片。有一次,胖三突发奇想,让我从他胯下钻过去,钻了就能得到他小小胖手里的一把花生沾。在强烈的渴求牵引下,我居然就从他胯下钻过去了,而且居然没有一点屈辱感。那时我极其瘦小,像只被人戏耍而不自知的猴。当我喜滋滋地吃着胖三的花生沾时,还恬不知耻地建议他故伎重演。后来,胖三就常得有人钻胯的开心,我就常得胖三的零食吃。穷,像一只魔鬼,也就不知不觉地钻进了一个无知儿童幼稚的心。

上中学时,我曾因冲着一个同龄人喊了声“老爹”而得到一张 10元的票子。当时那个同龄人说谁喊他老爹就给谁一张钱时,只是为了炫耀他做工挣来的一把钞票,却万万没想到竟有人会响应他的“号召”。我还曾伙同一党小农民,把邻家的一条和我十分亲密的小黄狗哄到树林子里,上吊剥皮烤成狗肉……穷,写下了我卑鄙的历史,在我的生命中打上了深深的可耻印迹。

直到我 18岁,还在干着穷人的勾当。比如把爹妈辛辛苦苦积攒着要寄回四川老家的全国粮票偷出去卖掉。比如怂恿工厂里的朋友把厂里的铜线偷去废品收购站换钱。

滑稽的是,这个彻里彻外的穷人居然爱写诗,并且还会动点同情心。参加了工作后的某个星期天,我正在家中热血沸腾地写着一首诗,一个乡下口音的人唱着民谣进了院子:“有儿有女金珠宝,无儿无女烂稻草。谷怕秋来旱,人怕老来穷。”我被这首民谣深深地打动,抬头看见院子里有个老奶,其形象俨然是整个人类的沧桑历尽的母亲。她看见我,就又唱了遍那首民谣,唱完就向我伸出一双颤抖的手:“小叔叔,可怜可怜给点钱吧!”我深受感动,善心大作,就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钱,打开门递给她。她千恩万谢后就迅速拐出了院门。然而,穷人始终是穷人。当我感动了一阵后,突然想起那一把钱是我一个月的工资,于是我穷性大发,就赶忙追出院门去。我在人群中找到了老奶,我告诉她那些钱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能全部都给她。我请求她还给我一部分,我说不然我也要挨饿了。可是老奶死也不认我给过她钱,还反赖我想敲诈她。她大呼小叫,弄得街上的行人都敌意的盯着我。

自然,我没能要回我想要回的那一部分钱。那天,我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一个穷人万万没想到会遇上一个更穷的人。

煽了自己一耳光

我念完高中就再没有上学了。我不爱上学,却爱读书。但爱读书又给我留下一段耻辱印记。

那是 80年代初,正值思想禁锢解除,全国上下凡识字的都在如饥似渴地读书,出版事业空前繁荣,新华书店门槛踏破,图书馆人涌如潮。

我亦如饥似渴,读北岛、舒婷们的诗,读古华、戴厚英们的小说,读培根、黑格尔们的哲学,还读惠特曼、海明威、叔本华、戴望舒、王蒙……我越读越有兴致。读着读着,就有了个桌、抽、柜三合一的书橱。读着读着,就生出了一种对书的拥有欲。

那时我刚参加工作,收发室的干活,每月30来块。我抽低等金马烟,穿廉价衣裤鞋,到食堂打最素的饭菜吃,还经常赖着不吃早点。但每当我走进书店,还是带着诸多遗憾出来。我没钱把我所喜爱的书都抱回家,就连我最想要的,也只能拣最最想要的买。

那时我办了个借书证,买不起我就去图书馆借来读。图书馆开架借书,读者可以到架子上去挑。

有一天,我在架子上找丹纳的《艺术哲学》,同时也意外地找到了早已耳闻的贝尔的《艺术》。我把丹纳夹在腋下去翻贝尔,翻着翻着,心底就升起一个吓人的念头:何不把它“咪西”掉?

这念头确实吓了我一跳。但我看看左右没人,还是着了魔似地把贝尔插进了后腰裤带用外衣遮盖起来。我拿着丹纳心慌心跳地去办了借阅手续,居然顺顺当当出了图书馆大门。

我一面读丹纳、贝尔,一面自责不已。谁干这种事第一次都心里不痛快。但这不痛快的第一次往往都成了一个开端。

一个月后,我又去借雨果的《九三年》,又看到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的那本聂鲁达《诗歌总集》。我又动了念,便又心慌心跳地把厚厚一本聂鲁达“咪西”了出来。仍是顺顺当当,就像从沙滩上拾走一枚贝壳。

这使我受到鼓舞。待我去还《九三年》借《罗丹艺术论》,我又顺手牵羊“咪西”了莱辛的《拉奥孔》。我的胆子大多了,一点也不心慌。

可是又一个月后,当我再次为一本《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重蹈覆辙时,却在图书馆门口被喊住了。那本书没有全部被外衣盖住,他从我的后腰上露了出来。

“年轻人,这可不好,图书馆的书是让大家看的,你把它拿走了别人就看不着了。”一位白发老人从我腰杆上把书抽出来,用手展平角边的折痕。我低垂着头不敢看老人一眼。

老人又扳过我手上那本办过借阅手续的《乌托邦》看看,口气还是很和蔼:“爱读书是好事,但不能因此反而失了气节啊!”我无言以对,当时我的脸一定臊的跟个猴屁股一样。

“去吧!原谅你这一次。以后可不能再犯了!”老人自始至终没说个“偷”字,最后还拍拍我的肩头以示宽慰。

我一路走一路紧咬着牙。回到家,站在屋子中央,我立刻就狠狠煽了自己一耳光。

那一耳光很重,脑瓜都震得嗡嗡响,眼睛直冒金星,四个红指印在我的脏脸上留了一个多星期。这使我终生难忘。

两次握手

从前,当我还是一个狂热的诗歌青年的时候,有一次,在一个具有会见性质的场合,我得以和来自文化中心的某著名诗人握手。

我是同一党文学爱好者一起,差不多是排着队去和这位著名诗人握手的。那时,我们的时代正处在文学尚有着非凡力量的最后一段堂吉诃德时光。作为一个身处边疆的文学分子,我感到这历史性的一握将影响我的一生。所以,轮到我时,我双手颤抖不止,手心沁出汗来。而当我这双汗津津抖淋淋的瘦手握住著名诗人那双温暖厚实的大手时,我的心情就跟当年的红卫兵代表和毛主席握手时的心情一样激动。

我几乎是哽着脖子介绍了我是某某,著名诗人惊喜的叫起来:哦!原来你就是某某。他很有力度地握着我的手上下摇,就像革命战争题材的黑白电影中战友重逢时的情景。不过,在诗歌道路上,著名诗人已是将军级,而我还是一个红小鬼。所以,在握手的过程中,著名诗人还弄了点小插曲,他抽出一只手在我的鼻梁上用手指背轻轻刮一下:小鬼!瞧你这机灵劲!我便害羞的低下头,心里升起热气球那么巨大的被诗歌队伍所接纳的幸福。

著名诗人说:我读过你的诗,写的不错嘛!他还热情地勉励我把青春和热血献给诗歌事业,去勇创诗歌的辉煌业绩。最后,他以同样是很有力度的,同于战友各奔战场要告别时的那种劲握,结束了这次历史性的握手。

我的写诗热情受到这次握手的极大鼓舞,尔后,我不思睡寐,不思汤饭,不思钱财,不思晋升,更加狂热地投入了狂热的写诗运动,还自己掏钱出了两本诗集,并自豪地题赠这位著名诗人指教。但著名诗人不是闲人,我理所当然不能收到他的指教函。

几年以后,著名诗人再次来到我所居住的这个边疆小城,我又怀着激动的心情到他的下榻处去拜会他。

那天是我独自去的,在著名诗人的下榻处,我得以再次与之握手。可诗人已对我生疏了。我提示他我们几年前曾在此同一地点握过手,他哦了一声,却仍一脸惑然。我又提示他我是某某诗集的作者,但他却抱歉说没有读到过。

我当然被这种始料不及的情况惊呆了,不由地松开了与著名诗人握在一起的手。著名诗人自然也表现出了对我这个闯上门来“认亲戚”的无名小辈的同情,他诚恳地索要我的诗集,还到茶几上去撕个纸头写下地址让我寄给他,并一再说回去收到了诗集一定认真读。

我说不出一句话,望着这位“贵人多忘事”的著名诗人,心里升起乌云那么巨大的悲凉。过去那些崇敬,那些回忆,那些念念不忘,一下子都被一个寒噤抖落了。

告辞时,著名诗人又和我握了手,也当然不再似战友作别时的那种坚定有力,而更像是大串联结束后红卫兵散伙时的那种绵软无力。这恰恰与当时文学的衰势相形。我与著名诗人此握,也就是诗歌散伙的一握了。

我后来还常常想,怪不得诗歌会在这个世纪末像残花一样败落,就因为诗歌前辈与诗歌新人有过这样的握手。

我又推而广之地想,怪不得一些热血青年一进入社会,热情总要受到创伤,大凡也是因为遭遇了类似于某著名诗人与我的这种握手。

写诗之于我

其实我自己本身就是个烂梨。你要是以为凡诗人都必然高尚纯粹的话,在我这里你就大错特错了。作为诗人中的一个,我必须向你说明,其实我是从自卑阴沟里的卑猥臭水中爬出来的,是带着那种与诗俱来的卑猥在干着写诗这件“高尚”事情的。

我大概 16岁开始写诗。这之前我已帮某个成年人写过一些情书。你想想,16岁不到就能写情书,本身就说明我早熟。也正是由于早熟,在同龄人都抽条的时候,我却死不长个,这注定了我要掉进自卑的阴沟里(诗人们往往得益于自卑)。写诗就从这时开始,要想引起一个女同学的注意,自卑的矮个子男孩就只好选择了对浪漫青春最有打动力的这一手。你再想想,诗一来就被当成了武器用来攻打一个女孩单纯的心(诗人们通常都是这样开始的),这是何等的卑猥。但这仅仅和歌德那种“维特情结”差不多,还算不上太卑猥。

我 19岁开始发表诗作。第一首发表的诗是这样的:“在结冰的冬天,我总顾念着屋后那条小河,它被封冻了,我听不到它的歌。有一天,我在坚冰上掘了个窟窿,我发现:被严寒笼罩的土地,它的血脉仍在流动。”这首诗你肯定看不出有什么卑猥,但我在收到登了这首诗的刊物后,却带着它“扬眉吐气”地去把一个平常总是表现出看不起我的小伙伴“小看”了一回。我居然说:“我就讲我会成诗人你不信。这回比你个砌砖头的如何?”这和某著名诗人也差球不多,据说他上大学时追一个女同学,常常就把登着他的诗的杂志故意忘在女同学的宿舍里。真是卑猥得让人发笑,但也还不算最卑猥。

十年前有一段时间,我很矫情地写着那种莫名其妙的爱情诗,同样莫名其妙的刊物们也就莫名其妙地发表了一些,有的还配发了作者简介(那时爱情诗不知怎么就成了诗人们“怀着真情写诗”的标志)。我收到了不少女读者的来信。那时我已结婚,你猜我竟干了些什么?我先给女读者们一一回信,在语言上使些小花招让她们主动寄来了照片,然后我拣了一个最漂亮的作为“信友”。我给她“指点”作品,“指点”人生,她就问我婚否,我谎言未婚。进而她就要照片“留念”,我选了一张还题了诗。再进而她说爱我,我也跟着说爱她。她写来爱我的诗,很幼稚但很纯真,我也写去爱她的诗,很练达但很装佯。终于她说要从两千公里以外坐飞机来会我,我这才吓得赶紧“刹车” ……

你说一个人卑猥到这种地步还有什么真诗情?!这就像某个有名的老诗人,退休后同老伴好好地相伴着不得,偏要“业余”坚持写些献给C献给 B的肉麻情诗。我无疑同他一样叫你恶心。

好在我尚未到七老八十的年龄就已意识到并已开始洗清自己的卑猥了。这应该是不幸中的万幸。当然,我不敢说自己已全然清洁了,但我敢于说出自己卑猥的隐情,已说明我正在努力涤清这种人性中的污垢。起码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不至于在做了少女们的爷爷后还拿诗去和她们打情骂俏。

愿主保佑,让我不断清澄起来。阿门!

新婚

当火热的爱情具体落实到一把锅铲或一把拖把上的时候,过去那信誓旦旦的激情还能维持多久呢?这的确是个问题。她就在一面擦地板一面抱怨:还说结了婚我什么都用不着干呢,现在我都快成你的老妈子了。而我也一面炸土豆条一面回嘴:你不也说要做饭给我吃吗,可结果还是我当伙头军。

才结婚两个多月呢,天阴了不是!这使我想起两个多月前那个明月朗照的新婚夜,我捧着她的脸:有家了,你高兴不?她幸福地点着头,直往我怀里钻。是啊,终于有个家了!她说,只要你好好待我,我天天做饭给你吃。我搂紧她,推辞道:不用不用,有你,就什么都有了。她幸福得发抖,我也是。

我说我做饭你不是说不用吗?她当然在理。

我那么客气一下你就当真了?我说漏了嘴忙改口:好,就算饭由我做,你打扫打扫卫生、洗洗衣服总不算过分吧?

原来你只是客气一下!难怪把我骗到手了就这般对待。她气不打一处来。打扫打扫卫生、洗洗衣服,早先你怎么不说?

总不至于全部家务都由我兜着而你只是翘着二郎腿坐一边当观众吧!

现在你倒会讨价还价了。我真不该听信你的甜言蜜语,上了这么大的当。

你讲不讲道理?

你才不讲道理!

她和我都放下手中的活计,分别从客厅和厨房吵到客厅和厨房之间的卫生间门口来,我们彼此横眉竖眼,恨恨地看着对方,越看越感到陌生,越看越感到失望。锅里的土豆发出刺鼻的糊味,我才放下斗鸡架势冲回厨房。

等我在厨房里当当郎郎地乱了一阵,心情极端恶劣地转回来要骂人时,却见她已泪湿了悲楚楚的一张脸。我一下子就心软起来,上前把她揽在怀中,口中喃喃:我们这是怎么了?怎么了?她泣不成声,我满目凄然。

这是怎么了?各位旁观者肯定已看出些症候:不就是你不想伺侯我我也不想伺侯你呗!此刻,事端倒是平歇了,她显然占了上风。她哭罢仍坚持要求:今后你可要履行诺言,不准把我当女仆看待!而我也只好连连称是。这有什么办法,谁叫我过去要不顾后果地说些带把柄的糊话呢,我总不至于告诉她,我那时是在发高烧而现在不发了吧。

首轮战,她这方告捷。但,她却不知,我是迫不得已诈降。她更不知我心里的想法:你能耍泼,我也能耍赖,看我不天天加班才怪。

让我们来回答一个问题:X加 Y等于什么?

答:等于一场或者两败俱伤、或者一方取胜、或者双方各得一块地皮的战争。

回答正确。因为我和她就这样两败俱伤了。

拙劣的摹仿

多年以前的某个爽夏之日,我怀着那种读过一部好小说的愉悦心情,蹬着一辆破单车去上班。

下午两点多钟,正是人稀车少的时候。阳光自浓密的梧桐树叶缝中漏下来,叶簇间可见一条条光柱,光影斑斓的街面铺了一地碎金。

世界真美,流光溢彩。我收不住自己的眼睛,东看看,西看看,在这如画的街景中舒展着胸臆,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充满着对一切美好事物的爱意。

这时前面出现了一个骑车女子的背影,长裙飘逸,姿态婀娜,秀发纷扬,着实怡人眼目。美丽的城市中有美丽的街景,美丽的街景中又有美丽的姑娘,这也几乎同小说中描述的一样。

我加快车速,朝这个美丽生动的背影追去。天作证,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我当时并无一丝邪念,只是想凑近了去对一个美好的事物看个究竟。

很快,我看到了一张比想象中更为美丽生动的脸面的侧影。我以为会得到一个微笑。但这张美丽生动的脸转向我时却是疑惑而警惕的。

我还是籍着美好的心情大大方方地说出了我的赞叹:“小姐,你真美!”我坚持以为会得到那个微笑。

可小姐却瞪起了眼睛,送给我三个字:“神经病!”然后猫下腰猛蹬单车踏板加速前进。

这可是同小说里所写的不一样。我被远远地甩在老后边,像猛地挨了一巴掌,尴尬难当,大半天的好心情全化为了乌有。

是呵,这又不是在小说里,我中的哪门子邪!“神经病!”我也不得不骂自己。

可是,那本小说中的情节依然在我的脑子里浮现着。当中那一小段是这样的:

格兰特坐在石椅上,盯着坐在草地上读书的那个姑娘。是她的白裙子和优雅的姿势吸引了他。他一直盯着她看,就像在远远地欣赏着一件雕塑作品。差不多有一刻钟,格兰特突然想要走过去看看姑娘的脸是不是同他在远处所得到的美感印象相吻合。他就起身走过去。

姑娘比他想象的要漂亮得多。格兰特在十码远的地方站住,冲着姑娘喊:“喂!你真漂亮。我看你好半天了。”

姑娘抬起头来对他笑笑,说:“你也很帅。”

格兰特顿了一下,说:“没事儿。你接着读你那本书吧。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

格兰特这一小段同我那一小段之间的差异,我想是不是在于一个是发生在英格兰的公共绿地上而另一个是发生在中国的非机动车道上呢?

春天里的一只麻雀

又是春天,隔壁朱妈妈家阳台上的太阳花,又开始在炫目的阳光下做怒放状了。院坝里的草坪,和草坪中的松树、柏树、玉兰树,也更加的绿。往年,当春天来时,总要从院墙外的建筑工地刮来阵阵烟雾状的风,弄得花儿看上去脏兮兮的,草坪和树子也灰扑扑的,弄得人在屋里隔着紧闭的窗子看外面时,眼睛也会不自觉地眯成一条缝。今年倒好,还不到清明,雨水就给花儿们洗了脸,给树子们冲了淋浴,院墙外的房子也建好了,已停止制造噪音和灰尘。所以,这个春天也就显得格外的清新温润,显得十分干净安宁。

在春天里,一只麻雀

从我窗外的柏树上飞起

它仓皇地朝着一个盲目的方面

一路叫唤,像逃命一样

我正在写一首题为《春天里的一只麻雀》的诗。今年的春天太安静了,就连一只麻雀也不飞来叫上几声。我这想着,于是,麻雀就在我的诗里出现了。

这春天安静如一盆隔夜的清水

小麻雀并没有受到惊吓

它先还在柏树上又跳又唱

一副春情荡漾的亢奋相……

我趴在桌子上写着。尽管是这么好的春天,但对于一个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埋头写诗的人来说,仍是寂寞的。而寂寞恰恰又是在这么好的春天里还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这种生活方式。

我继续写下去:

但它的舞蹈没有伴合

它的歌声也没有反响

后来它就停在那儿四外张望

长久地静默着,没了声响电话突然想起,吓了我一跳。是一位朋友来约我去他那儿聊天,他说他正闲得无聊。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又接着写下去:

我是在日历上看到春天的

在春天里,我看到这麻雀

它动情的欢唱雀跃一阵

又孤单地蓬松着羽毛

像个流浪儿那样蜷缩在树上

写到这里,我停下笔来,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窗前的柏树。那上面当然不会有一只麻雀。但作为这只麻雀的背景参照,外面的春天已有了一种伤感色彩。于是我写道:

我看到这饥饿的小东西

那样不安地把头扭来扭去

既没有搜寻到另一双翅膀

也没有搜寻到一株稻穗……

这时,我的心里也伤感起来了,因为那里面有这样一只可怜的麻雀。它先前的鸣唱就像我不合时宜的诗歌,它先前的蹦跳就像我不合时宜的写作。

我在这个春天里,感到了

一只麻雀内心的义愤和悲伤

感到了它处在静寂中的惶惑

和它体内渐渐减低的热量……

我再次停下笔来看了一眼窗外。这春天已叫人伤感的不行了。现在阳光已被建筑物挡住,隔壁朱妈妈家的太阳花也肯定敛了笑容。

在春天里,一只寂寞的麻雀

就这样被春天刺伤

它惊起,朝着一个盲目的方向

一路惊叫着逃亡。那叫声

使日历上的春天更加黯淡无光

……

写完这首诗后,我立即往朋友家打电话,告诉他我马上去和他聊天。

在这个安静得使人难耐的春天里,其实并没有一只被寂寞吓跑的麻雀。但确确实实有一个写麻雀的人被寂寞吓跑了。他打的而逃,真正的仓皇。

春天之于我

春天是个蓬勃的时令,是个花红柳绿心痒骨酥的季节。当万物在春天里d生,情爱在春天里萌动,就连那些老疙瘩树桩也会情不自禁地跟着吐露些鹅黄粉绿,据说还有 90高龄的老奶奶在春天里长出洁白的新芽来呢。

但春天于我,却只是记忆了。她曾那样强烈地触动我的身心,形同感冒之于鼻腔,又形同热锅之于蚂蚁。春天曾那样不由分说地在我的生命里注入激情与活力。

记得童年在乡下,春天总是通过村头高树上那两只鹊雀喧闹地传达出来的。那是到雨湿了的裸地上去刨白嫩嫩花生芽的时节,是到地埂上去割浆汁盈盈肥猪草的时节,是和小囡们光腚在池塘边打水仗的时节。那时节,无花果正从胖胖的叶掌上冒出指甲大的果蕾,石榴花含苞待放,雀巢里麻脸的雀蛋引我爬到树上,而山脚旷坡上红白黄紫的野花地,则成了我禁不住粉嫩肉里的涌动和细脆骨节里的酥痒而学小犊打滚的天然地毯 ……

记得少年仍在乡下,春天又总是被自己体内那股潮动的血流宣喻出来的。那是肌肉鼓胀热情过剩的日子,是爬到山顶上去学豺狗狂啸的日子,是对女生们敬而远之又对女生们恶作剧的日子。那些日子,我和小伙们在刚刚披上绿装的草地上摔跤,在课桌上较手劲,我上课时把拔去毒牙的蛇放进女生的书包吓哭了女生,下课后却一路唱着:少女的心啊秋天的云,时而你秋风阵阵,时而你暴雨倾盆……

记得青年在城里,春天也总是由内心里的一阵热烈的涌潮告示出来的。那是在街上欣赏了缤纷的彩裙后回家来做梦的时光,是邀约姑娘们到郊外野炊嬉闹照黑白像的时光,是对杏儿眼和红嘴唇怀着神圣向往的时光。那时光,我爱着所有的女孩只可惜未能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牵手而行,我心藏英雄救美人的义勇却终没遇到一个可供我一试身手的流氓。我写下赞美春天的诗:大地在树梢倾诉,小鸟在巢中孵蛋,人们的爱情在于手掌里,是一把渗出来的毛毛汗,温柔而不可阻挡……

然而,不对劲的事,对于现在这个成年的我(才 30多岁),春天却再不似从前的春天了。春天仅仅是手掌脱皮和出头皮屑的日子。也就是说,手掌脱皮和出头皮屑,已是我对春天仅有的反应了。每当我撕下掌上剥离的薄皮露出粉红的掌肉,每当我搔着头皮让发丛间那些细碎的白屑飞落,日历上也正显示出春天的到来。我于是探察我的内心,内心并无一丝波纹,它静若止水不复阴霾,再对镜看我的双眼,它布满血丝,浑浊得就像两碗火腿刀豆汤。

唉!春天怎这么快就从我身上收走魔力了呢?而且也是不由分说。她已不再煮沸我的热血了,已不再激荡我的情怀了。但可恨的是,她竟让我在她的良辰美景中换皮,并且让我再补充多少维生素都形同未补,让我再使用多少飘柔二合一也无济于事。

我感到如今的春天已成为日历上的事情了,她已不再是本质上的春天而只是形式上的春天了。于是我就写诗号召大家来打开春天的包装。我喊道 :打开春天的纽扣,让鸟儿飞进她的天空,让鱼游进她澄碧的湖。我说还要打开她的衬衫,让恋人们投入她的月夜,让流浪汉也能在她的绿地毯上找到枕头。我教大家从泥土湿润的深处打开她,从花朵芬芳的怀中打开她,从石头冰凉的内部打开她,还要从女人们的手心里、男人们的梦想中和孩子们的眸子里把她打开。最后我煽动说,春天是万物的奶妈,是人类共同的幸福之所,要打开她外面那层花花绿绿的礼品包装纸,让她献出她做为奶妈所应献出的丰盈胸脯,免得让人类和万物都挨饿。

我的这一号召就发表在 1993年的《飞天》杂志上,但好像一直就没有人响应。这也难怪,我自己都无法响应,即使是在就要到来的这个春天里,我还是照旧要去完成春天布置的功课:抱着脑瓜抓痒,摊开手掌撕皮。

我想这也许已是我永远重复不尽的春天功课了!但我转念又想,春天让我这样年复一年地换皮,会不会是想让我在 90岁的春天里换出一身婴儿皮来呢?

这个想法又使我对春天怀上了希望。

后来就只是个忙

后来就只是个忙。忙什么呢?反正粗汉理乱麻,哪头哪绪,自己也不知详。就像猎狗前面的兔儿,蜘蛛网上的蚊虫,追着尾巴打转的憨猫,蒙着眼睛拉磨的傻驴……仿佛不得不忙。但你还别说,这一忙,倒是忙得我因无遐苟于言笑而深沉起来,因不能东想西想而庄重起来,因没时间游闲散淡而勤奋起来,因顾不及愁忧怅惘而理智起来。一句话,就是忙得我成熟起来了。

忙,是需要投入专注的。你总不能一边跟老婆卿卿我我儿女情长一边忙吧。所以就不要卿卿我我儿女情长,反正儿子都牛高了,难道还会鸡飞蛋打不成!你也总不能一面充当儿子的老师一面忙吧。因此就别去管儿子,你把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了,你还能做什么?学校又要来干什么?啥?还有文学!你又怎能一边搞文学一边忙呢?所以文学也别管,你又不是专业作家跟着起什么劲!

那就忙吧!忙就是你现在的事业了。老婆总还是你的老婆,儿子总还是你的儿子,而文学是不能管肚子的。你成天惦着老婆,只能说明你没有进取心;你成天惦着儿子,只能说明你想把你这一代的责任交给下一代;你成天惦着文学,只能说明你在逃避生活。

于是我就忙。把老婆交给家务,把儿子交给学校,把文学交给一把锁。一该交的都交了。我忙得不亦乐乎。

忙,使人忘却,使人不再轻易激动。我原来还怪喜欢回忆并玩味往事的,这说起来真像个小布尔乔亚。但这一忙,这种奢侈小恶习也就在忙中被克服掉了。比如有一次与少年时代的一个小伴相聚,当他津津有味地回忆着我们过去的一些趣事时,我就怀疑他是在胡编乱造。又比如我收到曾和我一起写过诗的一位女诗友的来信,当读着信中那一连串“还记得吗――……”的时候,我就什么都没有记起来。

是啊,你见过一头驴子一边拉磨一边还捧着儿时的旧照陷入回忆吗?你又见过一只被狗撵得气都上不来的兔子一边不要命地飞跑一边还捧着另一只兔子的来信感动不已吗?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忙,怎容得一丝浪漫主义!

忙确实使我成熟起来了。两年前,一位十年未见的熟人突然来访,见到我 7岁的儿子,还问我儿子是不是我兄弟呢。现在可不会再出这样的笑话了。昨天,我为补办身份证去像馆照了张快像,今天早上取来一看,哟嗬!真想不到啊,才两年光景,我这张虽无几许皱纹的脸竟已有了那种退休老船长的沧桑感了。深沉的目光,严肃的表情,且还有一丝我爹那种反聘再干的坚毅呢。尽管老婆说像个蹲过监的,儿子说像他们那个马脸校长,我还是喜欢。因为这说明我忙出了感觉,忙出了成绩,忙得连老婆儿子都要另眼相看才行了。

忙,给我的最大收获就是学会了忙。据说忙就是一切,忙就是人生。我忙着,因此我就一切着,就人生着。我过去那些虚无缥缈的幻想被忙清除了,我对人生意义的无畏追问也被忙解决了,甚至我那种看老婆儿子时的软绵绵的眼光也被忙锻得硬邦邦了。

忙,多好啊!多充实啊!你想想:一个手提袋终于装满了石头,一只空鼻管终于灌满了鼻涕。这有多充实啊!你再想想:一个爱空想的脑袋瓜终于开成了豆腐磨房,一头中年的瘦牛终于成了注水牛肉。这又是多好啊!

什么?唉!瞧你这人,真是吃屎的狗改不了吃屎的路!忙就忙呗,又问“忙什么呢”干啥!难道一只追着尾巴打转的猫一边追着尾巴打转还一边问自己在追什么吗?

诗歌:好心情 篇4

这个城市

转了一圈又一圈

说是等着遇见一个人

你信吗

不信又怎样

花草贴**眼泪

天空装**太阳

行人中若有他

我仿佛就插**翅膀

曼声歌唱

只是你不会说出那句话

把我的世界贴上阳光

我也没有

一不小心想去远方

看远近的白云了

而不是

去躲避眼中的寒冷

不回头

好心情诗歌 篇5

谭仲池生活阅历丰富,创作涉及的题材非常广泛,视野开阔,境界高远,但其诗歌的根底还是脱离不了生他养他的一方乡土。在《山野秋雨》当中,诗人如此歌咏养育过自己的故乡的山峦:“滴在浓浓的绿色上/声音淡而幽远/暗云渐渐浮高了/山峦蒙上了一层蓝白的雾帘/小鸟不再弹唱/拍翅栖进深深的树丛/去拥抱迟走的温暖/这些湿润而清亮的日子啊/拉长了我对大山缠绵的思恋/ ”②这首抒情小诗意境沉静,韵味绵长。类似的诗篇还有很多,如《边城》《水边吊楼》《山里望月》《在河湾》等,如梦似真,情意绵绵,充满了迷幻色彩。再如他的《春雨》:“象串串珍珠/洒落在花枝翠叶上/装饰了绿色的天地//雨姑娘走过彩虹桥/又泼下/碎金万里//轻风从太阳身边吹来/春日的梦/又香甜又美丽/”③这首充满梦幻色彩的诗歌,像是一首童谣,显示了诗人的赤子之心,童真之美就在于心灵的纯净和善良,人最初一念之本心,荡涤心灵的污垢。

在沈从文的《边城》里,曾经为世人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湘西风情画卷,而其中最为惹人爱怜的要数“翠翠”,她自然、淳朴、健康,是理想人性的代表。“湘女多情”,沈从文笔下的“翠翠”就是这个词语最好的注脚。而屈子早在《九歌》当中就描绘了“湘夫人”这个美好的湘女形象:“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湘夫人的纯情、美好成为了中国诗文化当中关于女性美的核心意象之一,影响深远,台湾现代著名诗人郑愁予的笔名也来源于此。谭仲池的诗歌当中也有大量的对于“湘女”的描写,比如《眼睛》:“那汪明净的湖/荡漾着迷人的光波/该是月亮溶进水中/才有这流盼的清澈/久久地凝视啊/这清波的梦影里/可流淌着吴刚的恋歌/”④这首小诗清丽、婉转,犹如一曲天籁之音。特别是这里使用了“吴刚”的意象。吴刚折桂,徒劳无功,隐隐表达了对一种无望而持久的深沉的爱恋的向往,以及对于没有功利性的纯真之爱的讴歌。在技法上,体现了诗人对于传统诗歌表现方法和意象的继承和创新,白描之中突有传神的点睛之笔,令人叹服。而在这个欲望化的时代里,纯洁的爱,更加具有现实的意义。

对于健康的人性美的呼唤,是谭仲池诗歌创作的重要主题。他的《春思》写道:“那年,我们在山城相见/枝头的花朵/燃烧着殷红的火焰/你没有很多的言语/只愿低头走过小巷弯曲的石板路//今日,我们天各一方/屋边的竹林/涂染着浓重的绿色/尾梢在风里拥抱阳光的温暖/落叶在地上守着枯黄的寂寞/远方的人呵/”⑤这首作品以具象来写抽象,诗情画意,完成了一幅具有古典美的风景画。在这里,湘女的柔媚、热辣,和清澈、真纯混融起来,让人叹为观止。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寂寞和清冷,以及年华逝去的淡淡哀愁,都被“阳光的温暖”所融化,只留下美好的记忆。这也正合了他在《岁月不会老》的诗里吟唱的“越过自己重复的日子/便能孕育崭新的青春”⑥的乐观向上的情怀,积极的人生态度。在《坠叶飘飘》一诗里,则赞颂了爱情的坚贞:“坐在树上想你时/我不怕狂风骤起/就是吹落成一片枯叶/也要飘坠在你的窗前//也许你在打扫书阁庭院时/会把我和其他落叶一道点燃……”⑦这首诗同时赞颂了富于献身精神的无怨无悔的爱恋。

在诗人的作品里,还有不少充满哲理的思索,沉淀着生活的智慧。比如《花开了》:“花开是一片彩色的笑/笑声传送着芬芳/她靠着篱笆沉默/眼前的风景写满了忧愁//知道爱才不会有孤独的日子/知道美才不会有单调的色彩/ ”⑧这首小诗精致优雅,曲折有致,在情感基调上有着“明-暗-亮”的变化,充满了禅悟之美,激励我们要用“爱”和“美”来谱写多彩的人生,对抗物欲的侵扰。即使从日常小事上,诗人也能得到机智的颖悟,比如这首《我哭》:“我哭了/哭出的泪声/滴醒了窗外的花梦/是因妻爱我太深了/竟使我从不敢远行//幼时的风雨骨骼/孩时的血火心灵/都被温柔成一个瘦弱的影子/不再有激奋的歌吟//我哭了/面对这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只能欣羡别人的铁马风尘//我的爱妻呀/你可还有异外的灵性和智慧/把我塑成另一个属于你的男人/ ”⑨能够被多情的湘女爱着,坠入温柔乡,这看起来是幸福的事,但却让丈夫感到了被束缚,无法实现男儿汉驰骋天下的报复,这乍看起来有一点矫情,但却很符合现代社会的夫妻生活的现实。事实上,从叙事文学作品,比如小说,描写夫妻之间的微妙的情感变化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现代生活当中的两性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学主题,以诗歌的方式表现出来,却别具一格。用诗性的经验来表达类似的主题,比较叙事文学来说,更容易被人接受,也显得从容得多。当然,除了家庭关系之外,男女之间也会产生更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的情感关系,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往往是一个大难题。在《女人的背影》当中,诗人感叹道:“最神秘、迷人的是/女人的背影/那是一首含蓄的诗/能读出清雅的风韵//千万不要让我看清你呵/那样会割断我美好的回忆/ ”⑩这首诗首先表达的是朦胧之美,距离产生美感;其次,表现了诗人对于异性的尊重,对于美好的事物,应该持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态度;再者,也隐含着诗人对于无节制的性的警惕,遏制人性当中欲望的诱惑。

在《绿野》当中,诗人将两性关系推及到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向往一种友好、和谐的美:“那是我们共同的向往/酿出这片蔚蓝的湖泊/你携着我的手/走向绿色的波浪/我为你揭开胸前的纽扣/想让你听我的心海是怎样激荡/我不敢大口呼吸呵/怕警醒你甜蜜的梦幻/ ”{11}在如梦似真的氛围里,诗人采用了隐喻的手法,将诗的境界从细微琐屑的日常生活当中拓展、提升到了一个广阔、深远的场域。当然,在个人的日常生活的自我吟咏之外,谭仲池先生的诗歌写作还有另外一种类型,那就是从“小我”到“大我”的写作。这一类型的抒情诗,和新中国前三十年颇为流行的“政治抒情诗”的方式有所不同,应该说是这一类的抒情诗,在新时期的社会现实下的发展和新变。以郭小川、贺敬之等为代表的老一代的政治抒情诗模式的诗歌创作,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和政治性,反映当时的大的社会主题,在抒情情态上,往往用“我们”来取代“我”,个人的情感被集体的情感所代替,个体的情感需要基本上是不受重视的。而且,这一类抒情诗还会带来另外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如果划分了“我们”,那么,相应的,就会产生一个对立面――“他们”,这种隐含着的敌对的立场,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情感的客观程度而使其情感状态陷入迷狂之境。这也是为什么在20世纪的80年代中后期,政治抒情诗的模式几乎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特别是进入到20世纪的90年代之后,诗人甚至会有意无意地规避这一类的诗歌抒情模式,仿佛那些坚硬的善变之物会在翻云覆雨之间玷污诗歌的美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诗歌创作的道路越来越趋向于自我封闭,并降低了对于社会现实的介入力度。谭仲池的诗歌创作中的另外一翼就是“大我”的书写,它介于“我”和“我们”之间,开辟出来另外一条诗歌的道路。这里既有个体的生命经验,也兼顾集体的需要和限制,可谓是一种有益的诗歌抒情方式上的探索。

谭仲池在2010年底创作出了6000行的长诗《东方的太阳》,2011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一经推出,就得到了极大的反响。在谈到创作这首歌颂祖国母亲,歌颂东方文明的政治抒情诗的初衷时,谭仲池说:“中国历经磨难而不衰,中国有今日,中国能够在面临诸多挑战和严峻考验的世纪之初,实现腾飞,靠了什么?什么是中国的灵魂和精神?什么是中国的道路和未来?什么是中国的经典和创造?我清楚,如此重大的命题当然非诗所能表达和阐释,但我依然朦胧感觉到诗神完全可以施展它的魔力,用诗的思想深邃,诗的意境和富有音乐美的节奏韵律,一定能极雅致和纯粹庄重而又生动形象地构画一座中国现代文明的金字塔,应当让中国放射的思想光芒照亮历史新纪元。”{12}这首诗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风雨历程的描写,以艺术的方式来展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祖国历史和现实的河流上游动。我是在寻觅五千年文脉的苍凉履痕;寻觅龙的化身和精神;寻觅母亲带着她的儿女走过的何其曲折、艰难,却又是悲壮、雄浑的生命历程;寻觅生动表意的象形文字和骨骼;寻觅西方人永远不能破解的东方神韵。”{13}

在诗集《水和天堂》的第三辑“天涯履痕”当中,描写了诗人在新疆、西藏、云南、浙江、成都、西安等地旅行时的见闻,和一般的纪游诗不同,谭仲池除了赞美祖国壮丽的山河之外,还将现实和传说融汇在一起,将个人和集体用情感的红线串联起来,立足当下,展望未来,谱写荡气回肠的美妙诗篇。在组诗《抒情的天山》当中,描写到天池时,他说:“天池,我不怪你也让我痴恋/只因观天望地你一如当初清纯/可你知道现今乘车腾空而来的湘人/心中都在崇拜一种怎样的神圣/ ”{14}怀有敬畏之心,方能洞悉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火焰山》里,诗人用饱满的情绪讴歌了吐鲁番人民的勤劳、善良、智慧和勇敢:“血液和汗滴 勇敢和双手/在山间无数的沟谷中/挽着石头雕刻溶化石岩播种/终于滋润出绿荫,开掘出清流/描画出村庄,催放出果实和智慧,爱情的花瓣/于是在吐鲁番人走过的千万条风雨路上/每个脚印里都燃烧着/信念和创造的辉煌火光/ ”{15}在这些诗篇里,集中描绘了在民族大团结、大融合的背景下,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大西北时表现出的兄弟情深。在组诗《西藏放歌》当中,诗人用奔放的旋律,浪漫的情怀表达出真挚的热爱:“阳光璀璨的上午/贡嘎的土地上,藏柳特别的青翠/整洁而宽广的柏油公路/散发着青稞成熟的芬芳/一片金色的波浪托着汽车飞翔/ ”{16}那些洁白的哈达和羊群,辉煌的神殿和雪山,都在净化和装点着我们的记忆和灵魂。

诗集的最后三辑基本上是以歌颂祖国为主题的,如《天安门上空的雪》《祖国赞美诗》《让我们祝福祖国》《激情中国》《为祖国祝福》等等。“祖国”这样的词语已经很少在个人的抒情诗写作里出现了,这么集中的对于“祖国”的描写在当下的诗坛实属罕见。《你是一棵树》《光荣属于英雄的南海舰队》《请给总理捎句话》等赠诗,也表达了诗人对于当代英雄的赞颂。在《愿祖国永远年轻》当中,写道:“那是一个铺满阳光的窗口/那是一条流着春风的公路/那是一座载着鲜花的桥梁/那是一个飞翔着梦幻的塔楼/那是一片奔腾着热气的土地/那是一片播种着希望的原野/那是一个宁静的港湾/那是一个威严的哨所/十三亿人民十三亿颗心/十三亿次祝愿十三亿回眷恋。”{17}在这里,抒情的基调高昂、低沉兼备,夹叙夹议,将壮阔、豪迈的胸怀展现出来,让人心潮澎湃,壮怀激烈。由此看来,诗人写出《东方的太阳》这样的辉煌巨制并不那么出人意外,上述诗篇都在为此默默做着酝酿和准备。

应该说,《水和天堂》这部诗集,是诗人谭仲池的一部重要的作品,能够代表他的创作风格和艺术特点。在《诗,写自己的心情》当中,诗人说出了自己的艺术观:“要别人记住你的诗,喜欢你的诗,没有别的办法。靠炒作和自吹自擂会适得其反,唯一的选择,就是要真正写好自己的心情。要使自己的心情,同美的词韵、美的形体幻化成比好心情更奇妙、更自然、更真切、更透亮、更丰富、更深邃、更委婉的诗篇。”{18}可以说,诗人很好地实践了他的诗歌观。他非常重视诗歌的接受和传播,尽量使用优美的词语,动听的韵律来表达真情实感,使读者容易理解,并产生心灵上的共鸣。这和当下诗歌写作当中的晦涩和自我封闭刚好相反。谭仲池的诗歌富于想象力,以浪漫主义的基调来表达深沉的情感,塑造意象和意境来深化哲理和智慧。在语言运用上,将口语典雅化,纯净化。诗人还注意吸纳东西方优秀的诗歌传统,将其灵活运用,在句式和结构上都有创新,做到了诗的音律美和形体美的结合。在作品主题上,既有发自个人心灵深处的吟咏,也有歌颂时代和祖国的诗歌,声情并茂,恰如其分,既能体现时代生活的真实经验的客观性,同时对于民族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品位又有一定的反映。这些都是诗歌必备的优良品质,在当代诗歌写作当中,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诗歌当中,以其难得的公共性和想象力而具备了独特的品质和价值,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和考察。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14}{15}{16}{17}{18}谭仲池:《水和天堂》,香港文化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第14页、第21页、第24页、第40页、第57页、第72页、第47页、第54页、第77页、第154页、第156-157页、第172页、第193页、第270页。

{12}{13}谭仲池:《我写长诗》,《湖南日报》2011年6月10日。

好心情诗歌 篇6

我的家乡渭北山区,春来植树是相沿甚久的习俗。每年春季万物复苏之际,人们便会在自己的庄前屋后、地畔道旁栽植树木。那一株株杏树、梨树、核桃树、椿树、苹果树栽下了,一片片嫩芽绿叶长出来了,一朵朵艳丽的花儿绽放了,绿树绕郭,杂树生花,小小山村就有了新的模样,人们脚步轻快地从树旁走过,就有了别样的好心情,一年的农事活动也就从这植树开始了。

曾去三星堆博物馆参观,古巴蜀人对树木的重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们把对树木的尊重推向了崇拜的地步,认为树木根植大地而直指天空,是天人沟通的重要阶梯和通道,天人交流、人神感应都要通过大树的转达与传递,人的灵魂升入天堂也要通过树木这一登天之梯,栽下一棵树等于架起一个登天梯,所以,他们敬重树木,不但广植树木,而且用非常复杂的青铜铸造工艺铸造出了高达4米有余的太阳神树。

我不相信树木有灵之说,但我对树木充满热爱之情。在老家的院落四周,有外祖父和父亲栽的各种树。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这些树已长得很高很大了,有桃树、枣树、梨树、核桃树、香椿树,最多的是杏树。小时候,每当春天杏花开满枝头时,我总爱在树下听蜜蜂在花间歌唱,而在夏日红杏满树时,我就爱躺在树下,一边享受着荫凉,一边等熟透的杏子落下来享用。这时,外祖父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说: “这就叫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记住了,你长大了也要为你的后人栽树呀!”父亲栽的树更多,杨树、柳树、桐树……绕满了老宅的四周,但用材树明显多于果树。他每每能抚摸着他栽的树对我讲述每棵树的栽植时间和当时的想法,有准备盖房用的,有预备给我结婚打家具的,有为他和母亲做棺木的,只有很少的几棵是为我们兄妹栽的各种果树。我嫌父亲栽的果树少,他却面色凝重地说:“农民过日子,不实用不行啊!”其时,正处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农民的日子家家都紧巴巴的,作为家长,父亲当时心里真不轻松。

我虽在农村生活的时间不长,但还是栽过不少树的,其中最引以为豪的是亲手建了一个六亩地的苹果园,共栽了356棵苹果树,这些树现已年年花果飘香了。而最令我难忘的是我8岁那年栽的一棵树。记得那时我才上学,一天放学回家路上捡了一株洋槐树幼苗,已快成干柴了,就在路边用手刨了个坑栽了下去。几天后,它竟然发出了绿芽,令我非常惊奇,于是,我又把它拔了出来,拿回家栽在了院子的西墙下,这样它就在我家西墙下生根发芽了。这小树长得很快,第一年就和我一般高了,第二年就开出了一串串洁白的洋槐花,引来不少蜜蜂采花蜜,使我家的小院顿添生机和景致,我也为此赢得了母亲多年赞誉。

闲来乱翻书,知道古人植树也多有说道,其中生儿植树很有意思。据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记载,生儿育女,要给每个婴儿栽20棵树。这样等到结婚年龄,树就可做车轱辘,按一棵树可做三副轱辘,一副值3匹绢计算,20棵树共值180匹绢,就够结婚费用了。为婴儿植树,是当时盛行的风俗,时至今日,贵州的侗族等少数民族还有为出生子女种“女儿杉”的习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为子女种树在子女那里已没有了响应者和支持者,那么,就给自己种棵树吧,因为那样你会永远拥有一个绿意盎然的心境,一如我的那棵洋槐树。(文/王朝鲜 选自2009年4月《榆林日报》)

赏析:

本文是一篇优美的抒情散文精品,它告诉我们人心中要有所追求,有所向往,这样我们才能发现生活的美,陶冶我们的心境,从而编织五彩的生活。本文写作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巧妙地使用了过渡句,这样使得上下文内容联系得相当紧密。如文章第二段主要写古巴蜀人对树木的重视,这是因为他们相信树木有灵。而第三段的开头一句作者却这样写道:“我不相信树木有灵之说,但我对树木充满热爱之情。”显然,这里的第一个小分句是承接第二段的内容的,而第二个小分句“但我对树木充满热爱之情”则是开启下文,巧妙过渡,使整篇文章浑然一体。

思考题:

1.文章第一段的画线部分主要采取了什么描写方法?突出了人们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2.父亲为什么栽的用材树明显多于果树?这体现了父亲的一种什么精神?

3.作者在路上捡了一株洋槐树幼苗之后,为什么先栽在路边,后又拔回去栽在自家院子里?这体现了作者的一种什么感情?

4.读了全文之后,请你说说作者为什么要想着“为自己种棵树”?这体现了作者什么样的人生追求?

参考答案:

1.主要采用了景物描写的方法,描写了种下树之后小小山村的新模样,突出了人们一年之际在于春的无比欣喜和对生活充满无限希望的感情。

2.因为农民过日子,讲究的是实用,所以栽了很多的用材树。父亲正处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且当时农民的日子家家都紧巴巴的,这体现了父亲的一种责任精神和意识。

3.先栽在路边是因为看到这株洋槐树幼苗已快成干柴了,很是可怜,后又移栽到自家院子里是因为他看到洋槐树幼苗竟然发出了绿芽,令他非常惊奇。这表现了作者对树木无限喜爱的思想感情。

4.因为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为子女种树在子女那里已没有了响应者和支持者,那么,就给自己种棵树吧,因为那样你会永远拥有一个绿意盎然的心境。这体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倾听民歌

民歌很土,但清新、质朴、率真,这一点,在读《诗经》中的《国风》,汉魏六朝的乐府民歌,唐宋曲子词,元朝的散曲、小令以及明清的歌谣和小曲时,我们都能体会到。遗憾的是,记录在古籍中的民歌,大多数只能读到质朴的文字而听不到优美的曲调。现在仍在流传的民歌,是经过演唱者口口相传并提炼加工而得以保存下来的,时间愈长、流传地域愈广,魅力愈大。

我对民歌情有独钟。不论是艺术家演奏或演唱的艺术精品,还是山野村夫放开粗嗓门吼出的山歌,都让我感到其乐无穷。

“月儿明,风儿静,树叶儿遮窗棂啊……”听东北民歌《摇篮曲》那舒缓、柔曼的旋律,感受它恬静的意境和安详静谧的氛围,不由得为母性的温柔而深深地陶醉。

“哎―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哎,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哩……”云南民歌《小河淌水》,让你仿佛看到一位美丽的姑娘,盯着自己的倩影倒映在清澈的小河里,正等待着心上人的到来。那心情,期待中包含着娇嗔,急切中包含着幽怨,把热恋中少女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

而西北民歌信天游,则把人带到一个自由、辽阔的空间,“山丹丹(那个)开花(哟)红艳艳,毛主席来了晴了天……”那高亢的音符、舒展的旋律,真正是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而“对面价沟里流河水,横山里下来些游击队……”这嘹亮的《信天游》,一下把人带到了蓝天白云下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站在崖畔上放歌一曲,天地间回荡着这豪放舒展的旋律。

比较起来,江南民歌则是另外一种意境,曲调大多温柔婉丽,如“我有一段情呀,唱拨拉诸公听。诸公各位静呀静静心呀,让我唱一只无锡景呀,细细那道道,唱拨拉诸公听”。含蓄深情地向你讲述着江南的风土人情。而“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呀几家愁……”这哀婉、幽怨的旋律,宛如一位不幸的少女,向你倾诉人世间的不平,唤起内心深处的同情和怜悯,从而引起对复杂社会现象的关切和深思。

倾听或者吟唱民歌是一种享受,品读民歌又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盛宴!一次读到“白天想你没办法,夜晚想你城墙上爬”两句民歌,不禁拍案叫绝。我读过不少或豪放或缠绵的爱情诗,但其表现力在这两句明白晓畅的民歌面前,不知要逊色多少!一个没有多少文化水平的人,对于日思夜想而又见不到的意中人,相思之苦、挚爱之深,无不浓缩在字里行间,耐人寻味。

上大学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由塔塔尔族民歌改编的器乐曲《在银色的月光下》,那迷茫、凄婉的旋律所营造的悲剧氛围,深深地扣动我的心弦,乐曲中那种虽九死而犹未悔的追求精神感动着我,脑海中便浮现出一位豁达、幽默的师长形象,于是,诗句便从笔下流淌:

佝偻的腰身

正好作犁默默耕耘

满天下芬芳的桃李

给了我收获的欢欣

燃去了那只红烛

却拥有无数明亮的星星

别伤心哟,年轻人

我胸中仍是那颗滚烫的心

这首诗后来被收入《中国当代大学生优秀文学作品欣赏》诗歌卷中。我想,编辑老师之所以不弃,是不是在阅读作品时,感受到了一种心灵的震颤呢?(文/邓世太 选自2009年12月14日《洛阳日报》)

赏析:

这是一篇声情并茂的散文精品,文章一方面用优美的语言给我们介绍了各种民歌的风格和特点,犹如一桌丰盛的民歌大宴,给人以优雅的视听享受。另外,这篇文章写作上也巧妙地使用了过渡句,如“而西北民歌信天游,则把人带到一个自由、辽阔的空间”,这里用过渡句来巧妙转折,将上下文的内容有机地衔接在一起,自然过渡到“倾听或者吟唱民歌是一种享受,品读民歌又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盛宴”!这句话前面的内容讲的大多是倾听或者吟唱民歌,后面的内容讲的是品读民歌,自然而有韵味。

思考题:

1.读了全文之后,请你说说下列两句中加点的词语所指代的内容。

(1)这一点,在读《诗经》中的《国风》,汉魏六朝的乐府民歌,唐宋曲子词,元朝的散曲、小令以及明清的歌谣和小曲时,我们都能体会到。

(2)但其表现力在这两句明白晓畅的民歌面前,不知要逊色多少!

2.东北民歌《摇篮曲》的曲调的特点是什么?听了之后给人一种什么感受?

3.西北民歌和江南民歌都是我国重要的民歌种类,读了上文之后,请你说说它们的不同点表现在什么地方?

4.文章最后一句说:“我想,编辑老师之所以不弃,是不是在阅读作品时,感受到了一种心灵的震颤呢?”请你说说这种“心灵的震颤”指的是什么?

参考答案:

1.(1)指民歌清新、质朴、率真的特点。(2)白天想你没办法,夜晚想你城墙上爬。

2.旋律舒缓、柔曼,意境恬静,氛围安详静谧;听了之后让人不由得为母性的温柔而深深地陶醉。

3.西北民歌音符高亢、旋律舒展,给人一种豪放之感;江南民歌曲调大多温柔婉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同情和怜悯,从而引起对复杂社会现象的关切和深思。

好心情诗歌 篇7

关键词:诗歌;鉴赏;作者;背景

“诗歌鉴赏”其实也不是什么专业名词。诗歌鉴赏就是对诗歌的赏析和理解。它就表示要欣赏分析一首诗,它好在哪,作者要表达一种怎样的情感,是怎么表现出来的。用了哪些艺术手法,作者给你呈现出怎样的优美画面,反映了什么,你从中学到了什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看似好复杂,好难懂。要想做好诗歌赏析,首先要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多去读,古语不是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吗?但是如果在很短的时间里要想读懂一首诗,该怎样去读呢?其实是有捷径可走的。

一、看作者和时代背景

文学作品都是在特定的时代产生的,鉴赏作品就一定要结合作品的创作背景。首先要把握诗歌作者的人生经历和文本的创作背景。这样有助于理解古代文学作品的思想内涵。例如,唐朝诗人杜甫,生活在唐朝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其诗多半反映社会动荡、政治黑暗、人民疾苦,被誉为“诗史”,其人被奉为“诗圣”。如,他困居长安时期,他写了《兵车行》《丽人行》等批评时政、讽刺权贵的诗篇。安史之乱爆发,他面对混乱的长安,听到官军一再败退的消息,写成《月夜》《春望》《哀江头》《悲陈陶》等诗。西南漂泊时期,作品有《水槛遣心》《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他的诗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强烈的时代色彩和鲜明的政治倾向。

二、看诗歌的注释

如果在考场上遇到了不熟悉的作品,包括作者的一切,都一头雾水怎么办,不要慌张,冷静下来,看看有没有注释,如果有,那就是你打开鉴赏之门的钥匙。诗歌下面的注释我们不能小看。一般来说,命题者所提供的注释,对理解该诗是很有帮助的,它不是无缘无故地放在那儿的。它一方面解释诗歌当中难以理解的词语,另一方面也向考生传递诗歌当中隐含的内容和信息。如,阅读下面的这首宋诗,然后回答问题。

春日即事(李弥逊①)

小雨丝丝欲网春,落花狼藉近黄昏。

车坐不到张罗地②,宿鸟声中自掩门。

【注】①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历任中书舍人、户部侍郎等职。因竭力反对秦桧的投降政策而被免职。②张罗地:指门可罗雀、十分冷落的地方。

设问:这首诗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绪?请进行简要分析。

注解里已经说了因竭力反对秦桧的投降政策而被免职。试想一个人被免职会有好心情吗?再加之落花、暮春、小雨霏霏、狼藉等词,从这些凄冷的景色也可看出作者政治失意的寂寞愁绪以及感叹世态炎凉的情绪。由此可见注释帮了大忙。

三、看诗歌语言中的关键词

古诗中的关键语言,例如标题、结尾诗句和其他一些表明诗眼的词句,往往直接透露出诗歌主题的信息。

诗歌语言与其他文学样式的语言相比,更具抒情性、含蓄性、精练性和跳跃性的特点。如,

暮江吟

白居易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

运用“铺”字,更能表现秋天夕阳的柔和与江面的平静,给人以安闲、舒适之感。

如,杜甫《八阵图》的头两句“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先是精练,高度概括,言简意丰,用极少的字表达了非常丰富的内容。

元稹《菊花》“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极其含蓄。意思和情感不直接道出,往往寄寓在具体的物象之中。

再就是用典。以典入诗别有意趣。凡诗文中引用过去有关人、地、事、物之史实,或有来历、有出处的词语、佳句,来表达诗人的某种愿望或情感,而增加词句之形象、含蓄与典雅,或意境的内涵与深度,即称“用典”。如,

泊秦准(杜牧)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诗中的《后庭花》歌曲名,是引用的一个典故,诗人这里是借陈后主因荒淫享乐终致亡国的历史,讽刺晚唐那些醉生梦死的统治者不从中汲取教训。

四、看诗眼

诗眼是诗歌中最能开拓意旨和表现力最强的关键词句。要抓住它在句子或全诗中的主要作用,即诗眼的含义;诗眼的技巧用法;诗眼的作用等是否奠定了诗歌的感情基调,是否表明了诗歌的主旨等。如,宋・苏轼《次韵吴传正〈枯木歌〉》:“君虽不作丹青手,诗眼亦自工识拔。”诗眼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诗词句中最精炼传神的某个字,以一字为工。一种是全篇最精彩和关键性的诗词句子,是一篇诗词的主旨所在。

【例】2003年的全国高考试题:阅读下面一首唐诗,然后回答问题。

过香积寺

王维

不知香积寺,数里入云峰。

古木无人径,深山何处钟。

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

薄暮空潭曲,安禅①制毒龙②。

注:①安禅,佛家语,指闭目静坐,不生杂念;②毒龙:指世俗欲念。

设问:古人评诗时常用“诗眼”的说法,所谓“诗眼”往往是指一句诗中最精练传神的一个字。你认为这首诗第三联两句中的“诗眼”分别是哪一个字?为什么?请结合全诗简要赏析。该诗比较费解的“安禅”和“毒龙”已作了解释,在注释当中实际上也传达了这样的信息:本诗有“清高幽静、禅意很浓”之意,再看诗中“无人”“深山”“咽”“冷”“空”等词,我们就不难理解全诗所表现的是僻静孤寂之情了。有了题目中的“寺”字、了解了作者的有关情况和诗下的注释,再根据题目的要求,我们很容易找出第三联中的诗眼是“咽”“冷”。

五、看诗歌的意象

意象是诗歌当中带有诗人主观情感的客观景象,是浸染了作者感情的东西。鉴赏古诗离不开意象,意象作为诗人抒怀的一种凭借,是客观物象经过诗人的情感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艺术形象。

其实在阅读诗歌时,一开始就注意诗歌的意象,这样比较容易掌握诗歌的感情基调。关注作者主要写了哪些事物,这些事物是冷色调的,还是暖色调的。由此基本上可以判断出作者的情感基调。如,

天净沙・秋思

元 马致远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这是马致远著名的小曲,二十八个字勾画出一幅羁旅荒郊图。这支曲以断肠人触景生情组成。从标题上就可以看出作者抒情的基调。

头两句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就给人造成一种冷落暗淡的气氛,又显示出一种清新幽静的境界,这里的枯藤、老树给人以凄凉的感觉。昏,点出时间已是傍晚;小桥、流水、人家让人感到幽雅闲致。十二个字画出一幅深秋僻静的村野图景。

最后一句,断肠人在天涯是点睛之笔,透露了诗人怀才不遇的悲凉情怀,恰当地表现了主题。

在我国古代诗歌中,用月亮烘托情思是常用的笔法。一般说来,古诗中的月亮是思乡、思亲的代名词。如,杜甫《月夜忆舍弟》:“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露总是白的,但今夜更白,因为感受在今夜;月无处不明,但故乡更明,因为忆弟思家。诗人以幻作真,为的是突出对故乡的思念。

梅花在严寒中最先开放,然后引出烂漫百花散出的芳香,因此梅花与菊花一样,受到了诗人的敬仰与赞颂。陆游的著名词作《咏梅》:“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借梅花来比喻自己备受摧残的不幸遭遇和不愿同流合污的高尚情操。

再如松:松树是傲霜斗雪的典范,众人讴歌的对象。李白《赠书侍御黄裳》:“愿君学长松,慎勿作桃李。”韦黄裳一向谄媚权贵,李白写诗规劝他,希望他做一个正直的人。

红豆:即相思豆,借指男女爱情的信物,比喻男女爱情或朋友情谊。源自王维的《相思》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诗人借生于南国的红豆,抒发了对友人的眷念之情。

在古典诗歌创作中,诗人习惯于将内心情感融入意象之中而不直接表白,这就产生了含蓄蕴藉的艺术效果,读者品味咂摸,含英咀华,自然也受到了艺术上的熏陶感染,获得精神上的审美快感。

六、看诗歌的题材

从诗歌的题材上分可分为写景抒情诗和咏物言志诗。如果是哲理诗,概括主题时则应揭示诗中所蕴含的哲理,分析表现手法时则从“托物言志”角度出发。诗人对自己所咏之物的外形、特点、韵味、品格进行描摹以寄托自己的感情,表达诗人的精神、品质和理想。如果是抒情诗,则从写的景物中理解诗人抒发的感情,古代有些诗人由于对现实不满常寄情山水,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在回答诸如“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运用了什么样的艺术手法”“请欣赏这句诗”等问题时,就考虑是否应该直抒胸臆或间接抒情。

好心情诗歌 篇8

人类精神家园的得而复失或失而复得,从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就从未停止过,而生活在眼下这个极速物质世界中的我们,似乎比以往任何时代的人们都更渴望亲近它。

你的精神家园在何处?它依然是那盏为你照亮脚下的明灯吗?永远别低估精神家园将会创造的奇迹――唯有它,才能让我们在茫茫欲望之海中获得真正的身心平衡与力量。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后花园”

文/古尤尤

每个人都需要一件“精神武器”,它是当你在外拼杀或者挣扎时,让你感觉胜券在握的那股力量;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精神家园”,它是你的后花园,是给你信心坚持并为你疗伤的地方。

人总得信点什么。哪怕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哪怕是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总之信点儿什么的人类比什么也不信的人类活得更有趣味一些。当然在中国,因为没有宗教这个传统,所以精神这东西总是被胡乱信一气没有个章法,最终的结果可能真是信了“有钱能使鬼推磨”。

同样因为没有宗教传统,这个信点儿什么就总感觉缺少一个准确的定义。也许可以叫成像“精神家园”这样的东西,好像自己的一个后花园,你在外面拼杀或者挣扎之后,回过头来想我这么做是否值得的时候,感觉好像还让自己心安;或许,也可以叫做“精神武器”,就是在你拼杀或者挣扎时让你感觉胜券在握的那个东西,至于这个东西是否保证你真的握上胜券,其实从来没有定论。

叫什么都没有关系,主要是有了这个东西,你确实有了自己的一定之规,有了自己的价值观,有了自己的方法论――关于这个世界,我是这样看的,我也是这样行事的。这两个东西的共同点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你回头审视一下时,你都会觉得特有主心骨,觉得这样做特对得起自己,让自己心安。

多年以前,有一个台湾人,他从文人转为商人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道理:文人总是希望把事情复杂化,这样文人才有解释权在手的快感――他才会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饭碗和获得尊重的可能;而商人则正好相反,他一定是要把事情简单化才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句话成为我的精神武器,别像个文人那样唧唧歪歪,遇到问题时多想想如何简化问题,这才是王道;最近还有几个熟识的人从文人转化为创业者,智商中等能力中等未有显山露水之处,但这几个家伙却成功或接近成功,他们的共通之处就是想问题简单直接,要达到什么目的就制造一切条件去达到,不会去想什么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不但要简单,而且要直接,心无旁骛。

当然这么讲起来一点也不高级,换个说法就可以与“精神家园”相近了:有一个人叫汉姆雷特,他成天想来想去的,生存毁灭成天在他脑袋里萦绕不去,结果一事无成;还有一个人叫堂吉诃德,他什么也不想,他就是行动,不管是风车还是巨人先上去拼了再说――这一对活宝据称是人类性格的经典对照,如果在这个台湾朋友的眼中,这就是商人与文人之差别,这就是面对问题时不同取向之差别。如果我们把这两个人中的一个视为精神家园,那样听起来就显得有力量得多。

如果不嫌絮叨,其实还有一个可以视之为武器的东西,它来源于中学课本之矛盾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说起来实在是简单,但如果真能在纷繁世界当中,时刻把这个矛盾掰扯清楚,那就是战无不胜,毛泽东就是靠这个打出一个天下来。当然,据说这段话的知识产权也是属于毛的。

所以,通常情况下,尽管武器听起来剑拔弩张,家园听起来温情脉脉,但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冯仑把读历史学历史当成精神家园,其实毋宁说更像是一个手段。

而如果愤青一点说,厚黑之学术也是很多人的精神家园。这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相比于消极的菜根谭(好像它和厚黑是两个极端,并且它也总是和某些人的精神家园联系在一起),厚黑一点功利一点但毕竟还在做事情。所以很有必要重新强调一下我的原则――信点儿什么总比什么也不信要好。否则人就浑浑噩噩,就丧失了前进的动力。

当然还有一种玩法是跳出来,比如王石不谈盖房子的事,他是一个登珠峰的人;王朔不谈金庸古龙巴尔扎克了,改谈《时间简史》和《金刚经》,跳出来就不一样了,就是一个有了装饰品的人,就是一个与同行不同的人,就是一个精神上有追求的一个人,就是一个在物欲大潮当中还坚持看品位和家园的人。

上海去年冒出一个词叫“拗造型”,怎么才能出位,才能与众不同,你就有了领袖群众的资格和可能。所以冯仑读史王石爬山潘石屹演电影,不管是哪一个,都比苦哈哈地讲房地产商业和经济原理的任志强要讨巧。这个“拗造型”在我理解,多少就是虚荣心的意思,虽然这个词一向被视为贬义词,但我还是要郑重声明一下:如果没有虚荣心,人类到现在还光着屁股满树林子里跑呢,哪里会有进化和进步的可能呢。

所以,如果放弃掉功利那一部分的精神武器,那么其实大家都在为自己如何活得更有成就而活着。人经常要问自己很多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当一个人还是在为养家糊口而奔波的时候,通常他很少顾及这样的问题――他没有时间或者空间去思考这么古怪的问题。但是,当他已经实现了自己若干年前制定的一个目标,当他有那么一点财务自由的可能性,当他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在为自己或为自己的家庭工作的时候,这些问题自然就出来了。

如果,这个时候他有属于他自己的精神家园,那么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江南春 诗人的武器

文/小特

“我本来就是一个写诗的文学青年,只不过现在‘蜕变’成了会创造生意的小资派。”在他眼中,做广告和写诗并没有太大区别,而前者更会让他拥有成就感。

江南春有很多佩服的人,比如陈天桥,比如柳传志,但从整个人生的角度来讲,IDG的董事长麦戈文对他的影响最大,甚至已经融进了他的人生观。麦戈文说,人生要做好三件事,一件有趣的,一件感到自豪的,一件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

前两件事,江南春已经做得很好,接下来,他要成为一个像麦戈文那样的慈善家,这是江南春的人生目标之一。

文学就是人学

这个33岁的财富新贵已经设想好了自己45岁以后的生活,每天都无所事事,到处旅游,随处张望,累了的时候坐在家门前的空地上晒晒太阳。成功的喜悦他已经尝过,曾经的梦想他还没有遗忘。诗人出身的江南春曾经将文学当成宗教,那个时候的他喜欢手捧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或者波尔赫斯的诗歌徜徉在校园的树荫下。现在他时常拿在手里的是《分众的蓝海》,看书的地点也改在了飞机上。“也许我本来就应该是个写诗的文学青年,只不过现在‘蜕变’而成了会创造生意的小资派。我想以后公司的具体工作不用我做的时候,我就专心思考创意。如果有时间,我还想写写文学和社会评论,最好将来还能写出类似于《英雄》的影视剧本来。”

曾经的江南春是一个诗人,经常将写好的情诗贴在女生的宿舍门上。但他最终没有将作诗当成终生的职业,“谁也达不到顶峰,除了那些把世界的苦难当做苦难,并且日夜不安的人。我想,真正的诗人大抵就是这样。他们携带着来自天上的秘密口令,怀中藏着武器,用脆弱的花朵抵御着现实的侵害。”

他波澜不惊地成为广告强人,这得益于他的文学根底。“我是学文学的,文学就是人学。从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考虑如何满足人的需要,如何把广告植入人的生活,创造一个生活圈与媒体圈的融合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江南春眼里,做广告和写诗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利用想像和创意来向人们表达思想。只不过,做广告会让他更有成就感,他知道什么样的时代需要什么样的表达,这个时代广告比诗歌更为人们所需要。利用自己的所长来使利益最大化是江南春从大学时代就坚持的“真理”。

诗人都是善于发现细节的,哪怕是春天的一丝细雨、秋天的一片落叶。江南春用他诗人般敏感的心来挖掘他事业上的一切契机。有一次江南春去理发,结果等了近两个小时。江南春想,为什么不可以去开创一个发廊专line呢?这条线针对所有在发廊等位的顾客,目标客户是市面上的大众日化产品。

这个创意后来被证明很成功。连欧莱雅这样的大客户也觉得,广告播放选在人们最无聊等候时所能吸引的注意力最多,信息的传播效果也最佳。这是一个注意力至上的时代,注意力就是信息的价值表现。

“都市消费阶层的迅速扩大化与年轻化,使得广告商与传媒业者都必须要放弃以前大而全的覆盖思路,转而走分众策略。分众传媒就是应这一趋势而生的。”

寻找遗失的美好

不能不说,做诗人时的思维模式影响了江南春后来的做事方法。他善于想象,并总是能成功地将想象变成现实,当然,这是在认真的分析和研究之后。

尽管有着诗人的浪漫,但是江南春始终不忘他的商人身份,他说:“商人总是重利。”

“诗人”江南春曾经喊出过一句震惊广告界的豪言壮语:“传统媒体吞下的都得给我吐出来。”大话不是随便说的,事实上,“分众正在转移传统媒体的广告份额”。

江南春绕开竞争惨烈的传统媒体,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做传统纸媒,我并不是国际大品牌,没有好的血统,资金又不雄厚,后天也不如人,拿什么和这些报纸杂志去拼?电视投资大,风险更大。我暂时还无力去玩。另一点很重要,我以前做广告,要考虑广告形态的呈现,追求媒体的表现能力与广告的打动能力。目前而言,传统纸媒体与电视在表现形式上还有不完善之处,做分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提升了媒体的表现能力。当然,它也很赚钱。”

自2005年7月,江南春按响纳斯达克开市铃的那一刻起,这个身价过亿的财富新贵就成为媒体面前的新宠。江南春顺畅的成功道路让所有跟他一样胸怀理想的人羡慕不已。“说到取得成绩的自身因素,我认为主要是基于对事实深入思考的创意和想象力,坚持不懈做好一件事的态度,以及注重细节的工作方法。”

江南春曾经说过,我的大学时代就决定了我的今天和今天的成绩。大学时的江南春有着极强的好胜心,他能战胜强手如云的对手最终当上学生会的主席。他用自己赚来的钱买了价值4万块钱的手机在校园里招摇,令女生们对他刮目相看。他需要这样的荣誉,无法忍受被人忽略的落寞。

现在的江南春已经不需要如此那般地去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想让别人忽略自己都不可能。这个时候,他诗人的“特质”又会迸发出来,感觉自己遗失了一些东西。“毕业后,久不读文艺,整日工作、工作、工作。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的衣柜里面找不到休闲的衣服,全部都是正装,因为10多年来的生活好像只有工作。但有些东西,读过、写过、思考过,曾经如此鲜明地存在,它会留在血液里,沉淀下来,成为生命的底色。正是这些,使我在工作间隙,抬眼遥望窗外时,心里还有向往的远方。”

王志东 武功的最高境界

文/源源

这位超级武侠迷最爱的侠客是石破天――“他没有什么人生目标,有的只是淳朴的本性和对生活的热爱,因此才会在看似随意的学习中,把各路门派的精华融会贯通。”

从1988年写出第一个Windows中文平台踏足IT界以来,王志东就一直是以一个传奇的形象存在于众人的视线里。不管是做中文之星软件,还是创办新浪这个目前国内最大的门户网站,或是开发和推广“协同”系统软件;再到去年用一款“Lava-Lava”(以下简称Lava)即时通信工具作为自己第三次创业的突破点,他似乎永远保持着一种“运动”的状态一往无前。

虽然媒体仍习惯用悲剧英雄来定义王志东,但作为中国互联网启蒙者的他仍然是很多人的偶像,他的协同思想,他的侠者之风,他的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影响了整整一代知识青年。

真正的高手要融会贯通

王志东终于在2007年春节前把他的点击科技搬进了清华科技园,和IT巨头们做了邻居。此刻,他坐在尚未装修完毕的办公室里,后面落地玻璃窗外就是Google的大Logo。

这间办公室被切分成两块正三角形地带,一块是以黑白灰为主调的办公区域,一如所有的工作间一样严谨无趣;一块是他的私人咖啡厅,现在只摆放了暖色调桌椅,但占了整面墙鲜艳的抽象涂鸦已经确定了这里的轻松基调,据说未来会添置很多酒吧的专业设备。除了这里的涂鸦外,王志东还会让整个公司的墙面都被七彩颜料覆盖,甚至整层的地面也做了特殊处理,方便溜直排轮,而健身房和游戏间也在设计中。这是从Google那里取的经,他相信无拘无束的空间能够让人保持好心情,从而激发灵感,提高效率。

虽然已经过完40岁生日,但王志东却觉得自己越活越年轻,他喜欢跟比他小十几二十岁的后生们聊天,接受新鲜思想的洗礼。在他看来,身边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老师,甚至在女儿的身上也能学到东西。

有一次女儿搭积木,积木一共108块,但搭到100块的时候倒塌了,但她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发脾气、哭闹,而是一声不吭地重新来过,只是每搭上几块都会叫爸爸过来帮她检查一下有没有搭错。

“虽然她还不到7岁,但在面对失败时,却有着比我更加冷静和成熟的态度。”

理科出身的王志东平时不爱读书,但喜欢交朋友,“朋友对我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每一位朋友都是一本书,你有一百个朋友你就阅读了一百本好书,友谊蕴涵的能量是巨大的,他们够我一辈子去读。”

而在王志东过往的读书经历中,武侠小说对他有着深远的影响力。从中他得出的经验是:真正的高手要集众家之长,有年轻人的闯劲,还要有平常心,并且非常地仁善。

像他最喜欢的武侠人物就是一个被所有金庸迷,更被热衷于改造和投拍的影视剧导演几乎快要淡忘的角色――《侠客行》里的石破天,一个其貌不扬、缺乏个性的傻小子,既非出身名门大派,也没有什么正宗嫡传,就连爱情生活都是索然无味。

“他没有什么人生目标,有的仅仅是淳朴的善良和对生活的热爱。可正因为他有这份善的本性和内在的侠气,才会在看似随意的学习当中,把各路门派的精华融会贯通,也才有了小说的最后一幕:侠客岛上,那么多武林高手面对密码无从下手,只有石破天心领神会,从容破解,可以说达到了武侠的最高境界。”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而在武侠外的现实社会里,王志东也有自己的坐标人物――苹果电脑的创始人乔布斯。

“事实上在1985年我在北大上学的时候,就读过一本影响了我一生的书《硅谷热》,这本书描述了硅谷成长的动人故事,乔布斯无疑是其中的主角。乔布斯经营的,本质上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种艺术,一种让他的粉丝们如痴如醉的感觉。每一件Apple作品都是一件精品,一件艺术品。乔布斯也不仅仅是一个产品设计师,一个成功的CEO,一个具有王者归来的气魄的成功的创业者,还是一个艺术家,一个明星,是硅谷精神的象征,是硅谷的图腾与标杆。”

命运巧合的是,王志东和乔布斯一样,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创办的公司。在经历过失去,经历过死亡的考验后,仍是如此积极向上,创造着新的奇迹。若干年后,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一次演讲给予了王志东重新振作的力量。

“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别人的生活里。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否则你就生活在他人思考的结果里。不要让他人的观点所发出的噪音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为重要的是,要有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的勇气,它们可能已经知道你其实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你不可能充满预见地将生命的点滴串联起来,只有在你回头看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这些点点滴滴之间的联系。所以,你要坚信,你现在所经历的将在你未来的生命中串联起来。你不得不相信某些东西,你的直觉,命运,生活,因缘际会正是这种信仰让我不会失去希望,它让我的人生变得与众不同。”

王志东更将乔布斯最后留给斯坦福大学的毕业生们的那句话――“Stay Hungry,Stay Foolish”(求知若饥,虚心若愚)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其后的创业之路上不断地督促着自己。虽然他的人生道路不断在波谷与波峰之间跌宕起伏,甚至未来,在今天看来仍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在不断的学习中破解着属于自己的生命密码。王志东离武功的最高境界,也许只是一步之遥。

淡勃 寻找灵魂的出口

文/源源

登山、森林探险、速滑、横渡海峡当这一切对他已经不能再构成挑战的时候,他越来越迫切地需要一次更超常的体验,他说自己是在寻找一个灵魂出窍的机会。

淡勃被越来越多文艺圈中人认识是因为他投资的一部电影《三峡好人》,而在此之前的2004年,他曾以收藏刘小东的《三峡大移民》名噪一时,据说那是中国第一幅价格过百万的当代油画。

但显然,用收藏家、投资人来定义淡勃并不确切,这个以装饰装修和房地产起家的西安商人近几年来似乎一直在做着旁人看来并不靠谱的事情,比方他把家从西安搬来北京,换了电话号码,和所有之前的生意伙伴断了联系。能让他感兴趣的是在杂志上看到的艺术酒店、维珍太空游和玄奘之旅他正准备挨个去尝试一番。

离开,才看得清楚

在淡勃40年的人生里,曾经有过几次在生死边缘徘徊的经历。上大学时,因为找不到宿舍钥匙,在7层楼上毫无防护措施地翻窗户,勇敢得有点冒傻气。同学们的仰慕眼神让他硬着头皮完成壮举,但事后却惊出一身冷汗,几天缓不过劲。可没有想到的是,他自此后开始对类似的体验上瘾。

第二年,淡勃跟朋友去长白山原始森林探险,也是毫无经验没有带相关装备莽莽撞撞地就上了路,结果在森林里整整迷路了一个星期,靠一个猎人储存的一袋面生存下来。

“它是对意志力的一次极限考验,我过关了,那次以后,就发现没有什么事是可怕的。”

其后不久,他和大学同学在汉江和鸳鸯河交汇处玩漂流时又被卷入船底,一般人在遇到生死关头时,会惊慌失措,但他在那一刻却异常清醒,做出冷静明智的判断,逃离了漩涡中心。

这几次的遇险经历让淡勃发现,每过一个难关后自己都会有一些变化,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在的变化也创造了他未来的人生。

登山、森林探险、速滑、横渡海峡当这一切对淡勃已经不能成为挑战时,现在的他越来越迫切地需要一次超常体验,或者说,他在寻找一个灵魂出窍的机会,“你要想思想清楚就必须离开它,离开了你的生活圈才能看清楚你的生活。就像我坐飞机的时候,思绪是特别清晰的,因为你是在升空的状态。我很期待能灵魂出窍一次,重生一次,大智慧的源泉就来于此。”

创意时代的宠儿

毕业于西安美院油画系的淡勃虽然经商多年,但骨子里仍是个艺术家,从小到大,他都是不愿意走寻常路的个性。他的很多想法在朋友们看来是疯狂的,但正是这些另辟蹊径的怪异作风却让他成为这个创意时代的宠儿。

淡勃初涉电影界,想法很单纯。他是在和刘小东的一次电话聊天中,觉得去三峡记录一个画家的创作过程是件很好玩的事情,于是这个冲动派连夜飞来北京,和刘小东搭伴出征,至于《三峡好人》只是这个纪录片衍生出来的副产品。

“拍这部电影我不没期望回报,从来没想过给我赚个金狮什么的,你把钱花了,花好了,你想干啥干啥。”

像淡勃这样的人确实少,现在的投资人第一句话就是:谁来演?能够赚多少钱?但他玩票性质的一次投资,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好多电影人一辈子的梦想就这么被他轻易完成了。

尽管因为投资《三峡好人》而成为影视圈的大红人,但频繁找上门来要求淡勃投资的影视作品却让他避之不及。

“他们是找错了人,电视剧压根儿跟我没关系。我只做我认为好玩的事。我投的电影,无论是贾樟柯的《三峡好人》还是王小帅的《左右》,从做事的角度来讲,顶多也只能算是一个项目,而不是事业,是因为那个故事是别人没有讲过的,别人做过的事,我一定不会做。就像我一直说人生需要战略,而所谓的战略就是与别人不同的竞争方式,你一定要找到差异化的方法,你才会有别于人,容易达到目标。”

人最强悍的是思想

在40岁生日到来之前,淡勃来到北京,把自己一手创建的蓝马克集团下属的6个公司分拆合并到只剩一半,交给专人打理,自己则完全处于赋闲状态。

这个从小就野心勃勃一心想做大事的男人,在经过20年的打拼后,真正地体会到野心和贪心之间有着本质差别。学会做减法,给自己放一到两年的假休养生息和寻找新的目标是他认为目前这个人生阶段最应该做也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你看霍金,他告诉我们,人最强悍的就是思想。”

淡勃之前的20年完全是苦拼苦打,但现在有钱有经验有阅历,就想把它们总结了,选择一个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在他看,这会让他成功的概率大很多,未来的成绩将会是几何变化而不是倍数变化。

“人生是需要设计的,我现在就在寻找战略方向,用一两年时间把它弄清楚比你现在赚多少钱都有用,也许到最后就是一个最简单最朴素的道理。很多人,很小的一个挫折就会让他觉得天要塌了,但当你有更大更远的目标在指引,你就可以化解痛苦,眼前的一切都不会太在意。”

就像此刻,他一个人闲闲散散地坐在咖啡厅里,可如果接到一通电话,听说了一件好玩的事,1个小时后人就可以在机场,不管那是三亚还是迈阿密,随时出发。

“我需要多一些的游历,哪里有新鲜事都要去看看,把该看的都看完了,才会有判断力。”

失而复得的思想乐园

文/药山

要知道,我们一直从中汲取精神快乐的源泉从未断绝过,只是原来的理想主义色彩,今日已经转换成更具私人空间意义的自足自乐。你可以从任何时代的文化英雄身上取得动力――只要适合你的,就是对的。

人类精神家园的得而复失或失而复得,从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就从未停止。

上世纪初尼采“上帝死了”的惊呼言犹在耳,却少有人理会他后面的潜台词是“人之复活”。的确,经过了自机器文明开始的五次浪潮,人复活了,并且在短短两百年间堆砌起现代文明的城堡。但同时人们又面临着物质世界之中的迷失,每个人都需要在欲望之海中得到某种平衡,因此另一个德国人海德格尔提出“人,诗意地栖居”,企图以严谨的哲学姿态引导人们从事有节制地对世界的利用。

追求个人满足与回首来路并无冲突。有人由惨痛的过去取得经验之水,饮之如甘饴;有人于尘世中隐身自问,修身得正果。但无法回避的是,任何阶段的物质社会都面临一个精神去向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同时降临所有不同层面的个体。

有的人依靠精神与物质结合的力量可以做成一件事,这意味着他找到了最适合表现自己的途径;而有的人,这种力量可以使他获得一个更新的人生,这种人在每个不同的时代都会出现,在生活的每种细节,历史的某根神经中,或者就在你我之间。

1968:迷失与反叛

这绝对是一个身心迷失的年度。处于世界两极的政治家们从未看到过像这一年那么多的游行。因为美国在越南的暴行被多数人所厌弃,也因为东方世界不肯屈服的抵抗,以及两种意识形态的交战。年轻人更容易被革命、摇滚乐、***和群众集会所吸引,自由和反叛是那一代人在迷失之后的唯一坐标。

已经在欧洲和美国大获成功的披头士乐队在这一年来到印度,在修行圣地瑞诗凯诗,约翰・列侬和披头士乐队的其他成员整日在山林中静坐冥想,这里距离新德里只有200公里路程,却可以隔开整个世界的纷扰。在欧洲,学生们模仿1848年革命的传统筑起街垒,工会举行了总罢工,当戴高乐总统听到这个消息时,不屑地耸耸肩膀说道:这群臭狗屎。第二天,巴黎街头到处贴着戴高乐的漫画像,下面一行标语:他才是臭狗屎!

显然,1968年的世界正在左右摇摆,反战的美国总统候选人罗伯特・肯尼迪在6月被暗杀,苏军坦克则开进布拉格,扼杀了这朵卫星国的民主之花。在奥运会举办前两天的墨西哥城,一场纪念古巴革命的游行演化为流血冲突,军警奉命向大学生开枪;地球另一端的联邦德国青年则举着胡志明的肖像上街支持越共。1968年是整个青年群体与老人们的对抗。

列侬很快学会了怎样在他的歌中使用印度乐器,他对于锡塔琴的热爱甚于吉他,东方的神秘色彩有助于摇滚偶像们摆脱记者的追踪、乐迷的狂呼和唱片公司的合同。他们追随瑜伽大师静修的图片刊登在《时代》杂志,而《White Album》这张专辑中俯拾皆是的印度节奏,也让迷幻乐登上那一年的流行之巅。

20世纪60年代后来经常被作为青年人的话题来谈论,那也是整个世界青春躁动的时期,在《阿甘正传》中你可以体会到嬉皮士们其实和阿甘同样迷失了自我,不同之处是前者并没有一条路走到底,随着越战终结,世界经济再次加速,嬉皮士都系上领带加入了中产大军。在法国,曾经挥动红旗占领索邦神学院的学生们也都纷纷当起了教授。通常人是最能适应环境的,也许只有阿甘那样虚构出来的执著分子,才会始终思考自己究竟身处何方这种问题。作为一个形而上的人,就像后期摆脱了迷幻乐的列侬,如果不是被4颗子弹射杀在公寓门口,今天他也可能是一个颤颤巍巍的农场主,写写回忆录开开演唱会,远不会像今天这样被英雄色彩罩在头上动弹不得。

1978:复苏与偏见

1978年,王小波考入人民大学,专业是商业管理。这一年他26岁。他几乎每天都要写一封开头是“你好哇,李银河”的情书,有时情书就写在乐谱纸上,这在那个年代大约已经浪漫到极致。那时人与人的通信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而对于今天习惯了电脑键盘和短信的人,来自远方的信件已是很奢侈的行将消失之物。

在与李银河结婚后,王小波去了美国匹兹堡大学攻读文学硕士,回国后做了4年讲师,终于辞职成了“体制外”的人,他仅仅靠那个年代微不足道的稿费生活,但是生活得很快乐。

1978年,王朔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等待》。那时他还是东海舰队的一名操舵手,也当过卫生员或厨师,复员后,他成了最早靠写小说维持生活的作家。当时即使在北京这种大都市,能吃上一顿像样的西餐已经被视为奢侈,而出租车司机几乎是个令人羡慕的贵族职业。

1978年是个文化上的分野,最丑恶的时代很快被丢在身后,西方哲学家和港台流行文化同时开进城市,挑战所剩无几的传统。年轻人在食堂中开舞会,喝可口可乐,穿尖头皮鞋,谈论性解放,甚至从事“投机倒把”和犯罪,这些出现在王朔早期小说中的场景都是直接取自他耳闻目睹的生活。对于僵化的传统,他带着轻蔑加以调侃,而外来文化的庸俗之处,也是他嘲弄的对象。

社会价值观的位移是不受人为控制的,但王朔至少及时地做了一种有力的推动。一点冷淡而彻底的反叛,一点理想主义色彩,是王朔的私人武器。至于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展现的美好回忆,只能说明他是隔雾看花的下一代人。

王小波到头来还是一个知识分子。那时还没有海归这个词,如果他凭自己的硕士学位和理科头脑去谋求财富,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有一种人是只为兴趣而生活的。王小波的兴趣就在于用他的文字来抒写胸臆,反对专制和愚蠢,美,智慧,常识,都成为他精神家园的藩篱。他像个先知一样,提前预告了国人精神的荒芜之后便悄然逝去。从80年代到90年代,城市和乡村像整容手术一样变化着,但信念、价值、诚信却随着欲望与财富的堆积而变得愈加空洞。

王朔在隐居数年后再度出山,却已经变成了一个满腹牢骚的老人。他身上唯一没有消失的是头脑的锐利程度。养尊处优的生活并未改变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他还是那样不领一切人的情,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之后便是再度沉默。

1988:寻找与惶惑

曾经德国电影导演维姆・文德斯在古巴拍了一部音乐纪录片,让全世界知道这个几乎全封闭的国家仍然有人在歌唱。带领文德斯进入哈瓦那的音乐家库德说:在古巴音乐就像河水一样流淌。音乐不只是娱乐,它可能就是生活本身。

文德斯至少改变了古巴当地艺人的生活。之前还在以卖和擦皮鞋谋生的歌王们因这部电影而重获生机,演唱会和俱乐部的邀请纷纷而至。

曾以《德州,巴黎》得到1983年金棕榈大奖的文德斯,经常被人当作公路片大师,他的几部名片《直到世界尽头》、《公路之王》、《里斯本物语》都给人不断追寻与颠覆的印象。迁移、迷航和旅行,他镜头中的人永远在这种状态中生活。

文德斯最著名的纪录片当属《寻找小津》。他为日本这个让西方人看来神秘莫测的国度又多添了一层面纱,也是在这里他找到了电影的某种灵魂,通过对日本导演小津安二郎的足迹追寻,他提出了一个为什么而拍电影的问题。这也是一种文明对另一种文明默默无语的观察,这种观察或许只能发生在全球化的前夜,在一个时代结束的末尾,当人类日益缩短其空间距离的同时,在经历了迷失、幻灭、叛逆与苏醒之后,谁能得到那一种宿命般的精神乐园?

1998:权力与荣耀

比尔・盖茨在1998年把微软总裁的职位让给了合伙人史蒂夫・鲍尔默,这个20世纪最伟大的计算机巨人以一个小窗子起家,滚雪球般滚出了850亿美元,不过,这些资产的大多数将会按照盖茨夫妇的意愿,成为有史以来最大宗的慈善事业。

盖茨在36岁就成为世界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他应该最懂得金钱能为他带来什么。有时它是身外之物,有时是调动资源的手段,有时则是满足想象力的条件。他宣布将把财产的多数用于公共事业,子女将只继承一小部分,这个举动得到了众多财界人士的响应。因为从摩根、洛克菲勒等家族企业的前车之鉴中,可以得出盖茨的答案,一家企业是否永远属于你和你的家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否为更多的人服务,否则它必将消失。千古帝王心里想的都是万世一系,结果都是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只有明智的人懂得退却之道,才是保留更大价值的途径。

比尔・盖茨和他的妻子美琳达已经捐赠了超过210亿美元建立基金,支持在全球医疗健康和知识学习领域的慈善事业,以及健康基金和盖茨图书馆,为低收入社区的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曾经被《新闻周刊》嘲笑的中国富人似乎也愿意从奢侈的生活中渐渐苏醒过来,去做一些相比之下微不足道的慈善活动,或许中国还未能完全摆脱暴发户心态,要等那一天来临的话,还需要真正形成所谓中产阶级,贫富不那么悬殊时,公正自在人心。

2008:开放与未知

在北京,奥运会的几个福娃都已准备就绪,尽管有些人仍然分不清它们谁是谁,但在巨大的鸟巢体育场中谁又在乎这个 ?只要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城市的人们还是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感。

一直以来,互联网英雄都是我们周围最抢眼的星星,电视里的娱乐精神深入人心,拥有住房和汽车,是社会给人最直接的梦想。在这一个10年即将结束时,大约人们都希望2010年代会比现在更加文明、开放和富有,而更强的自信也会从中建立。

好心情诗歌 篇9

“我来!”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仿佛不带一点人间气息,平静而又冷淡。女孩转过身来睁大眼睛,一个背吉他的男生站在她面前。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头,壮硕的身材,一袭黑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运动鞋。肤色模样整个一个周杰伦翻版,棱角分明的脸,坚毅的下巴,头发剪得很碎,杂乱无章地遮住了半边脸庞。女孩敏感地感到在低垂下来的头发后面隐藏了一双眼睛,此刻正注视着自己,而那种感觉足以冰冷一切。女孩呆呆地望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生,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说话。

“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让开。”男生冷冷地说。

慌乱之间,女孩赶紧让到一边。高个子男生走到门前,又看看女孩,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身用力踢了几下门。但是毫无用处,门丝毫没有开的意思。女孩站在男生背后,这是一张宽宽的肩膀,最令女孩心动的那种。男孩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漂亮的金属壳手机,飞快地拨了一个号码,然后对着话筒,冰冷地说出两个字来:“开门!”

很快门开了,一股巨大的声浪扑面迎来,瞬间就灌满了整个楼道。从门里边钻出来一只红色的“小狐狸”。红T恤,红色七分裤,红球鞋,两只大眼睛在狐狸面具后边转动,一张小嘴,厚而红润。

“表哥,你来啦!”“小狐狸”叫了一声,同时蹦起来双手挎上了这个表哥的脖子,表哥拍拍“小狐狸”的头,侧身指了一下身后,然后绕过“小狐狸”走进门去。

“死沈菲!你怎么才来?!想死你啦!”“小狐狸”高声喊着。

“Happy Birthday!鬼鬼。”沈菲送上一个超级大拥抱,两个人相拥着走进屋子。鬼鬼本名王甄,是一个超级大网虫。她喜欢朋友们叫她的网名——鬼鬼。就连班主任高老师都喊她鬼鬼。有时候如果不是不太熟悉的老师或同学喊出王甄这个名字,她真的以为自己就叫鬼鬼了。有时候网络和现实她分得不是很清楚。

房间里乱极了,除了沙发上坐着的表哥,人人都带着面具。看着一屋子闹翻了的人,沈菲摸了摸微卷的长发,靠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角落里微笑着。她一眼就认出了娇小的姜薇,虽然已是初秋,但姜薇只穿了一件米黄色的迷你裙,上身是一件亮蓝色高领无袖针织背心,一头乌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际。单眼皮,眼睛弯弯地笑着。她是一只活力四射的小猫。在人群里数她最抢眼。

这时姜薇也看到了沈菲,急急忙忙跑过来拉住沈菲高声喊着:“来呀,一起玩啊。”

沈菲摇摇头,也大声喊道:“你知道我不会啊。”

满屋飞蹿的鬼鬼也绕到了这边拉着沈菲的手喊道:“姜薇教你啊,她什么舞都会跳。你一定要跳!”两个人一起把沈菲拉到人群之中。

鬼鬼笑着跑开了,姜薇趴在沈菲耳朵边上喊:“你闭上眼睛随便跳就好。随着节拍。”然后径自扭动着,姜薇身体软极了,跳起来真好看,沈菲暗暗赞叹,竟真的闭上眼睛舞动起来,轻飘飘地,沈菲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一个戴“八戒”面具的高个子男生扭过来,凑到沈菲耳边喊:“美女!赏……赏个脸吧!”沈菲此时正玩得不亦乐乎,闻声回头看见一只大猪头近在咫尺,吓得尖叫起来,幸好音乐声音够大,所以沈菲的尖叫并不太具穿透力。“八戒”也吓了一跳,沈菲已经跳到安全距离以外去了。

“赵子云!你想吓死我是不是!装什么不好,装猪头!”沈菲瞪着这只大猪头高声叫骂着,她忘记自己已经严重失态了。赵子云似乎没听到沈菲说什么,他龇着两只兔牙笑着又凑过来,做了个请的手势。沈菲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跑开了。

姜薇绕过来拉起赵子云的胳膊,冲他喊:“八戒,本小姐陪你跳吧。”赵子云刚想追,姜薇拉住他又喊:“你的妆好别致呀!你的鼻子是怎么粘上去的?我看看……”赵子云的妆确实别致,他在鼻子上用双面胶粘了一个圆圆的猪鼻子,然后剪了两块胶皮用皮筋绑在耳朵上。他圆圆的大脸,两腮明显有下垂的迹象。两只眯眯的小眼睛。膀大腰圆的身材,过早凸显的肚子。不仅形似,而且神更似。难怪沈菲吓了一跳。

赵子云眼睁睁地看着沈菲从身边溜走了,这个和梦中情人近距离接触的绝好机会又泡汤了,都怪眼前这个小不点姜薇。赵子云拽过姜薇想仗着自己身高马大耍一下她,他哪知道姜薇是出了名的舞仙,身手极灵活,左转右转,倒是把赵子云转得有些头晕。姜薇趁机狠狠踩了他好几脚。

沈菲边旋转边看着姜薇没几下就把高大的“八戒”耍得团团转,她笑着闭上眼睛继续扭动起来。周围只有音乐和欢笑,沈菲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松无比,沉重的学习压力连同刚才在门外等待的坏心情一下子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突然沈菲感觉到身后好像撞了什么东西,她猛地睁开眼睛,一回头,原来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鬼鬼的表哥。“对不起……”沈菲忙不迭地道起歉来。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鬼鬼的表哥,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靠在沙发背上,跷着二郎腿,满脸冷漠。他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一屋子的人和欢笑在他眼里全成了虚无。怎么会没有表情?他是木头人吗?沈菲歪头想看清楚他的眼神。可是此刻他的头发已完全垂了下来,似乎满屋子的人都不需要他去认真地看上一看。

沈菲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消失了,为了那张脸,那紧锁着的眉头。沈菲再没心情跳舞,她走到桌子旁找东西吃。从零食堆里翻出一袋带“百事可乐”字样的薯片——百事乐事法国脆香鸡翅味薯片,靠在桌子上斯斯文文地吃着,还不时偷看几眼那个高大的表哥,表哥为什么不快乐呢?

鬼鬼晃过来,和沈菲并排靠在桌子旁,她拿了一个“心动”果冻,撕开封口,一仰头倒进嘴里,身子随着音乐不停地摆动着,马尾辫子也跟着甩来甩去。

沈菲笑着趴在鬼鬼耳边喊:“吃得不够淑女啦!你得这样。”沈菲把薯片放在一旁,然后拿起一个“心动”撕开封口,小口小口地咬着果冻。

鬼鬼笑着喊:“要淑女就不要吃果冻嘛!你看你吃得跟接吻似的。”

沈菲笑着捶了鬼鬼一顿,要拿掉鬼鬼脸上的狐狸面具,鬼鬼绕过很多人跑到表哥那里求救,表哥没理会,他仍坐着不动,任由两个小女孩围着他闹成一团。

沈菲扯住鬼鬼一只胳膊把她拉到一旁。鬼鬼冲沈菲喊:“哎,你觉得我表哥怎么样?有型吧。”

沈菲看了她表哥一眼,冲鬼鬼喊:“你表哥叫什么啊?”

鬼鬼笑着大喊:“啊!原来你真对我表哥一见钟情啊?他叫木桦。”

沈菲皱一下眉头,喊道:“你表……”就在沈菲喊到“表”的时候,音乐戛然而止,而沈菲很不幸地没能及时刹住车,仍非常英勇地、而且一点也不淑女地喊出了一句:“你表哥不是叫周杰伦吗?”顿时沈菲成了全场的焦点,所有人都看着她,沈菲捂住嘴,一转身拿起刚才打开的那袋薯片,装作若无其事地吃起来,她真后悔自己脸上没能有个面具。一屋子人都乐了,有口哨声,还有人喊:“沈菲!原来你也是个大嗓门啊!”“以后叫你小喇叭算了。”

沈菲瞄准机会钻进卫生间猛洗了一把脸,这回可糗大啦。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眉毛,看眼睛,看嘴巴,怎么看都是淑女。平时在同学面前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没想到这回……全完了。喊什么不好啊?喊人家表哥干什么?还喊出周杰伦来了。沈菲越想越郁闷,拧开鬼鬼的可伶可俐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直到有人敲门,沈菲才极不情愿地溜出来。看看人们都已经摘去面具忙着吃,忙着聊天,没人注意她,才长舒了一口气,混到人群中吃东西去了。

这时刚才出了故障的音响已经重新启动,鬼鬼把声音扭小,《半岛铁盒》柔和的节奏缓慢地游动在房间的每个角落。

鬼鬼和姜薇举着好吃的凑过来,姜薇一边吃一边不怀好意地乐。沈菲伸出纤长的手指,点点姜薇的脑门说:“别乐了,边吃边乐不淑女。”鬼鬼也跟着笑。

沈菲对她们俩猛作揖:“我求求二位姐姐了!别笑了好不好?”

姜薇说:“好吧好吧,不笑了,听说,你看上咱表哥啦?还叫出俺偶像的名字来了。”

沈菲挠挠头说:“别咱咱的,他可不是我表哥。”

“说真的,沈菲,”鬼鬼冲表哥那边努了努嘴,“我倒觉得你和我表哥蛮合适的,干脆肥水不流外人田,嘿嘿。”

沈菲急忙摇头:“算了吧,留给别人吧!我可不愿意找个老头。”

鬼鬼笑着冲姜薇说:“要不,给你吧。反正我把表哥给你们俩谁都一样。”

姜薇眯着眼睛看看木桦,再回头看看沈菲说:“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干脆咱俩猜拳好不好?”禁不住两个人软磨硬泡,沈菲出了拳,一番比试结果沈菲输了。姜薇喊着谁输了归谁,沈菲觉得当然是谁赢了归谁。

鬼鬼各打了她们两个一下:“喂喂喂!你们把我表哥当废品吗?你们看看,看我表哥这行情。你们俩还好意思推来推去?!”

“好吧好吧,再来一次,谁赢了归谁。”

结果沈菲三比零大胜姜薇。鬼鬼拍拍姜薇的肩膀说:“别说我没帮你啊,你也别不平衡,三局沈菲都赢了,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

“咳,没关系,归我和沈菲谁都一样,别让外人得手就成。不然白白可惜了这样一个优秀表哥了。再说,我早有心上人了。我姜薇非JAY不嫁,他英俊潇洒酷酷的,又腼腆又幽默,小眼睛一眯,坏坏的。”姜薇嘿嘿地笑着。

“哎呀!一脸幸福样儿!JAY在台湾呢,人家才不会跑北京来娶你!”

“JAY是谁啊?”沈菲一脸的迷惘。

“知道喊周杰伦,就不知道JAY!真受不了你!同一个人嘛。姜薇是他忠实fans,你是知道的啊。”鬼鬼一脸的无奈。

“我才不是他fans。我将来要嫁给他的。”姜薇双手合十向天祷告。

“哦!原来周杰伦的英文名是JAY。看来真的是我老土了。”沈菲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哎呀!我说你们两个,都够老土,一个追星!一个看上了帅哥又不敢承认!你们哪像我,敢做敢当的。你们都该向我学习!”鬼鬼摇着头假装很失望的样子。

看着鬼鬼鬼马精灵的样子,沈菲无奈地笑了笑。她知道,面对这样一个魔女,自己说得越多,丑出得也就越大。侧头望望,木桦依然如同一个木头人似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喂,鬼鬼,你表哥是怎么回事啊,你还说他是周杰伦,我看一点都不像,怎么总也半死不活的啊?”沈菲纳闷地问道。

“傻丫头,以后你就知道俺表哥的魅力啦,追他的人可多了,俺表哥多才多艺,文武双全,是又会写来又会唱,简直就是唐伯虎转世,鬼鬼的化身啊,太……牛了。标准周杰伦哦。”

沈菲朝鬼鬼撇了撇嘴,然后转过头来走到原来的角落,坐下。但是不知为什么,沈菲发觉自己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朝木桦那边瞟去。

很显然,木桦也发现了沈菲在不断地瞟他,他转过头来看了沈菲一眼,可是目光中却传不出任何信息,仿佛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花瓶或者一截木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讨厌别人这样偷偷摸摸地看自己。拿起吉他,木桦轻轻地弹拨琴弦,如果不是手指在熟练地移动,他仿佛一座安静的雕像。弹了一会儿又轻轻放下。

沈菲注意到,木桦拿放吉他时,动作非常轻,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而是一个婴儿抑或其他更为亲近的东西,充满温情。沈菲忽然觉得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透露出与众不同,而这种不同不是伪装的,是那样的自然和谐,沈菲对他的好奇也愈发的浓厚了起来。

就在沈菲愣神的时候,木桦突然站起身,过去把CD机关掉,然后对鬼鬼说:“以前你总缠着我给你唱歌,今天是你生日,我就给你唱一首吧。”

鬼鬼立刻欢呼起来,大声对着木桦喊道:“哥,你真是太……好了,将来我一定帮你讨个好老婆。”鬼鬼故意夸张地把“太”字拉长十万八千里,然后揉揉眼睛,拉拉耳朵,做好收听的准备。

木桦没有理会妹妹的顽皮,伸手拉过一张折叠椅,然后坐下,提着自己的吉他开始弹起来,沈菲靠过去一点,望着木桦。他的指甲修得很整齐,干净且有光泽。如果不是手掌长度的问题,沈菲真的把他的手当作女孩的手了。他低着头,可是并没有看琴弦,他脑子里装的是些什么?沈菲好奇极了。前奏很长,吉他声似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木桦开始轻轻唱起来,声音好听极了:

今天上午

我们乘着巫师的脏扫把

来到人间

在盛大的广场上

人们来来往往

跳舞歌唱

人们举起左手

欢快地说祝你生日快乐

祝你生日快乐……

屋子里所有的人开始安安静静地听,到后来全举起左手跟着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木桦的吉他声由开始的悠远变得热烈而奇幻。鬼鬼简直乐死了,这么壮观的贺礼简直比什么都更能满足一个女孩的虚荣心。沈菲也跟着人们唱着,笑着。此时夕阳的余晖斜斜地从窗外射进来,照在木桦的头发上和吉他上,他低着头,偶尔抬头看一眼欢腾的人们,但是眉头却依然紧锁,似乎在他的眼中,整个世界只有自己和怀中的吉他。

直到木桦停了吉他,大家才突然感觉到有些累,纷纷找零食、水果、饮料填补肠胃和嗓子去了。鬼鬼早已经乐得晕倒在沙发上了,姜薇跑过去把她拍醒拉到屋子中间,找了一个小的空可乐瓶充当话筒,清清嗓子:“喂?喂?‘累得贼死安得真的慢’!今晚是鬼鬼小姐的生日,我们就把心意献给她吧。鬼鬼小姐会当着大家的面拆开享用的,好吧,谁先来?”

礼物一个一个地飞来,鬼鬼拆得眼花缭乱。见到毛绒玩具就抱抱亲亲,拆到项链就让送

礼物的人帮忙挂在脖子上,拆到文具就假模假样地用一下。木桦递给鬼鬼一个小盒子说是帮人捎的礼物,鬼鬼笑着打开一看,里边是一根跳绳,大家非逼她跳五十个花样跳不可。鬼鬼攥着绳子边蹦边叫着:“这是哪个家伙送的礼物?我……我记住他了。”

“于崇宇送的。”木桦歪着头看着鬼鬼。

“他怎么没来?”鬼鬼总跳不出花样,蹦来蹦去的干着急。

“他说没有邀请不敢来,让我把礼物捎给你。”

“啊!于崇宇!你等着瞧吧!等着瞧,等着瞧……”鬼鬼每蹦一下就喊一声“等着瞧”。看鬼鬼也被折腾得够戗,大家才饶她一码。

“继续继续,下一个谁来送?”姜薇看一时没人上来,就拿着话筒喊了起来:“好吧好吧,我来送。鬼鬼小姐要当面享用呀!”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方盒子。鬼鬼笑着拆开包装纸,里边还有一层包装纸,再拆还有,拆了五层仍没拆完,“干什么整那么神秘?”姜薇笑而不答,大家也都好奇地看着鬼鬼拆礼物。终于最后一张包装纸被扯下来,鬼鬼打开纸盒,里边躺着一个淡蓝色的卡通内裤。全场哗然,所有人都乐趴下了,两个刚喝了一口饮料的女孩还没有来得及咽下去就喷了出来。

姜薇捂着嘴,发出一串母鸡下蛋般的笑声:“享用吧,鬼鬼大小姐!”

“啊!你玩我!”鬼鬼冲上来一顿乱捶,被大伙儿给拉到中间,逼她试穿。鬼鬼被逼无奈,举起卡通内裤一下套在了旁边桌子上刚才收到的毛绒大熊头上。

沈菲帮忙说了句话:“放过她吧。被生一回真够不易的。”姜薇也闹够了,举着可乐瓶继续主持。鬼鬼又收到很多各式各样的礼物,收到CD就放到CD机里播放。

“下面谁来啊?”沈菲和木桦同时走过来,然后互相看一眼停下了,沈菲窘得不成,脸有些发红,她赶紧退回到原来的位置。鬼鬼忙抢过可乐瓶说:“两个人同时给才成!你们是带着给本小姐的祝福走过来的,拿回去怎么行?”

鬼鬼接过两个人的礼物,先拆开沈菲送的礼盒,里边是一只漂亮的金属耳饰,鬼鬼啵了沈菲一口,然后让沈菲帮自己戴上。沈菲说她看见这耳饰的时候觉得非常配鬼鬼,可惜另一只不知被哪个大头鬼买走了。鬼鬼笑嘻嘻拆开表哥的礼物,里边装的也是一只耳饰,而且竟然和沈菲送的同款!大家都开始起哄,沈菲一下子就愣住了,显然有些不知所措,她帮鬼鬼戴上木桦送的另一只,明显手有些抖,半天没弄好。沈菲摸摸头发,跑到一旁去了。她望了木桦一眼,他靠在窗子那里,随意拨着琴弦,眉头依然紧锁。有几个女孩在他身旁故意大声说笑,明显就是想引起木桦的注意。但是木桦却无动于衷。

沈菲突然觉得木桦是那么的孤单,到底这个大男孩心里藏着什么秘密呢?一个问号越来越大,去揭开它吗?还是一直神秘下去?沈菲忽然觉得一阵心烦意乱。

此时,窗外已完全被黑暗笼罩了,这和屋内热闹的景象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屋子里只有木桦仍然皱着眉,其他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有些人的脸都笑得僵硬了,非要用手帮忙才能改变表情。姜薇拿出几只红色的大蜡烛,在屋子的几个角落点燃,然后关掉灯,屋子里红红的暖暖的。悠扬的乐声再次响起,所有的人都戴回自己的面具,三三两两在屋子里轻轻旋转着。沈菲站在角落里没动,她喝着可乐,望着眉头深锁的木桦,脑海中不断地盘旋着刚才送礼物的情景。沈菲觉得,上帝或者别的什么神灵让木桦去买了那款耳饰,并且只准他买一只,而另一只就叫自己去买,然后让他们两个人送给同一个人,在他们同样喜欢的人那里重新凑成一对。一切都显得不可琢磨。“或者生活就这样不可预测吧。”看着似乎永远都不会抬头的木桦,沈菲自言自语地说道。

从鬼鬼家出来时天已经快亮了,半天一夜的狂欢让沈菲疲惫不堪,而木桦的模样却越来越清晰,在心头挥之不去。按道理说,木桦这样的男生是绝对不会引起沈菲注意的,一直以来沈菲都讨厌那种整天满脸高深,四处装酷的男孩。但不知为什么,面对木桦,沈菲总是要去想很多很多,在沈菲眼里,木桦的一举一动都不是做作而来的,一切都那么真实,真实得让人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滋味。这种滋味,沈菲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木桦在自己的心中已经画下了一笔永远都无法抹去的痕迹!

76中学的三年级(2)班是沈菲和朋友们学习的地方。一清早,沈菲就早早地赶过来,她发现自己完全没法安心地独自在家,她想找个热闹的地方,让自己融入在一种和谐的气氛中,那样她的心才能平静。

“我说大小姐,来得好早啊!”沈菲刚一落座,鬼鬼就冲了过来趴在沈菲旁边的课桌上。

沈菲歪过头来看着这个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精灵丫头,无奈地说道:“是啊!小公主,我不是想你嘛,想你想得睡不着觉,就赶早来看你啦。”

鬼鬼大呼一声:“哇!不会吧,My God!难道你爱上我了!放过我吧,我可不是大玻璃!”

沈菲一拍鬼鬼脑门:“嘘!小声点,你个白痴!”

鬼鬼一瞪眼,然后笑嘻嘻地说道:“知道吗?亲爱的,我表哥转到咱们学校来了,就在隔壁于崇宇他们班,进门数第三行最后一位。记住噢!”说完拔腿就想走。

沈菲急忙拉住鬼鬼:“等等……他转学,到咱们学校?哎,他转学你告诉我干吗?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呀?”

鬼鬼指着沈菲鬼笑着说:“哈,你急什么呢?看您那小脸红的啊,不要害羞啦。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心思?鬼蜮伎俩,不值一提!哈哈。其实呢,俺表哥转学来此,基本上是一举三得,第一就是离美女你近了;第二就是我阿姨托他照顾我呢;第三就是他朋友于崇宇不是在那一班嘛。”

沈菲脸色赤红但是依然一本正经地说:“后两条勉勉强强,但第一条,我是不会接受他,鲜花插到牛粪上的事情,我是不会干的……”

看着沈菲的窘相,鬼鬼不由得一阵大笑:“我又没说你和我表哥怎么着了,你看你急的,不就是看见帅哥了吗。想流哈喇子就流嘛!不要矜持了,我的宝贝!”

沈菲心知自己是决计说不过鬼鬼的,索性就闭上嘴不去回应,狠狠地瞪了鬼鬼一眼然后红着脸转过头去。

鬼鬼看了看沈菲的脸色,一吐舌头,依然是笑嘻嘻地说:“不要生气,宝贝,咱姐俩谁跟谁呀,我这不也是为了你的终身大事吗?你想想,咱沈菲是多么大的美女啊。是吧,我表哥要是从了你,那他还不得乐翻了天啊。放心吧,宝贝,胜利是属于你的,嘻嘻……”

沈菲低着头,努力地不去想木桦。但是不知为什么,鬼鬼越说,沈菲也就越来越想真正地见识一下这个木桦到底拽在哪里。不过想归想,面对鬼鬼这么个小魔鬼,沈菲是绝对不敢说什么的。不过一个主意却早已打定。

“我表哥呢,虽然有点牛皮,但是真的多才多艺,弹吉他你知道了,篮球是他强项,做菜没得挑……”鬼鬼继续唠唠叨叨地说着。说了一会儿看沈菲没有搭话,鬼鬼又是嘻嘻一笑:“亲爱的,其余的优点留给你自己慢慢发现吧,本姑娘要去WC了,Good-Bye……”

沈菲等鬼鬼飞出教室,才回过头来,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木桦的样子一遍一遍地在脑海中重现,一清早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学习热情一下子全都没了。“这个木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沈菲决定实施自己刚刚想好的计划。

上课铃很快响起来,四十分钟的时间里,沈菲感觉自己一脑子空白,什么也听不进去。老师讲的东西一句也没能印在脑子里,沈菲觉得自己出了问题,当然她自己明白,这问题到底是什么。所以下课的铃声一响起,沈菲就快步走出教室,她要去看看木桦。

沈菲先去楼下的正冠镜前转了几圈,今天她穿了一件蓝白相间横条纹七分袖T恤,浅蓝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她凑近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脸,很干净,眼睛也很亮。她满意地转身回到楼上,在(3)班门口晃了几晃,木桦并不在教室里。人呢?她在三层转了一圈,听到无数女生嘴里都吐露出(3)班来了一个帅哥的消息。不知为什么,沈菲听到别人夸奖木桦竟然感觉到一丝幸福的味道,可是这个男孩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沈菲感觉自己越来越乱。看见(3)班女生交头接耳的样子,沈菲感觉此时自己的心情变得异常复杂。

一边想一边向前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平时很少光顾的办公室附近。在拐角处的窗户旁,沈菲看到了木桦,一身黑色的休闲装,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些微黄。他站在那里,两只手按在窗台上看着窗外,一动不动,似乎在想事情。沈菲走过去,站到木桦旁边,看窗外只有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走来走去,并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发生。沈菲仰头看看木桦,冲他笑了笑。而木桦站着没动,眉头紧锁,眼睛仍盯着窗外某一处。

对于木桦的视而不见,沈菲有些生气。她伸出手在木桦面前晃了晃:“哎,你好。周……”木桦歪头看了沈菲一眼说:“周……什么周,我叫木桦。”

沈菲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这可是你妹妹对我说的,说你魅力大,是众多女孩心中的周杰伦。”

木桦看了看沈菲,一句话都没有说,转身向前走去。

沈菲追过去:“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确实挺与众不同的,其实……其实……”没等沈菲把话说完,木桦又继续向前走,没有理会沈菲。

上课铃声又不知好歹地响了起来,沈菲加快两步追上木桦的步伐:“哎,哎,周……”沈菲在自己教室前停下脚步,望着木桦黑色的背影消失在前边(3)班的教室门那里,回味着木桦刚才和自己说的那句话,直到教英语的李老师笑道:“沈菲,想什么呢?还不快进教室。”沈菲笑着挠了一下头发,快步走进教室,鬼鬼正张着大嘴对她狂笑不止。很显然,刚才的事情,鬼鬼已经看到了,沈菲感觉自己的耳根迅速热了起来。

自从木桦到来之后,(3)班的门口比以前热闹了很多,每天都有些叽叽喳喳的女生在那里说笑个不停。沈菲自然不会夹在这个行列之中,但是每次经过(3)班的时候,沈菲都会往门里扫上几眼,而木桦永远是不会抬头的。不过虽然这样,沈菲在每次路过的时候,依然会把注视的目光投向木桦,和以往不同的是,沈菲每天经过(3)班的次数明显增多了,面对鬼鬼的嘲笑,沈菲依然是不理不睬,一来是因为沈菲知道自己是绝对说不过这个小魔头的;二来是沈菲觉得在自己的心中,木桦的影子越来越清晰,这个神秘男孩已经越来越引起

了沈菲的兴趣。然而合理地解释一件事尚困难重重,更何况是一个活人。木桦不给任何人接近的机会,他每天都是固定和死党于崇宇搅在一起。除此之外,就是放学的时候过来给妹妹背书包。而他也并没有因为沈菲是鬼鬼的死党就特别照顾,每次见到沈菲的时候顶多点一下头,但更多的时候都是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沈菲与其他姑娘受的是同等待遇,零待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沈菲对木桦的兴趣却随着木桦的一成不变的冷淡而变得愈发强烈起来。面对鬼鬼的整蛊,更多的时候沈菲都是微笑不语,而事实上沈菲也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鬼鬼曾有意安排表哥和沈菲相处的机会,但是被沈菲拒绝了,因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沈菲觉得这样刻意的安排是很无聊的,虽然自己现在也无法说清楚到底木桦留给自己的是一个什么感觉。但是有一点沈菲却能肯定,就是这个男孩一定也讨厌那种刻意安排的东西。而这个高大男生的内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沈菲的兴趣却越来越大,一向不喜欢探究别人的沈菲这一次就像中了邪一般。沈菲觉得自己的状态很混乱,而且这种混乱已经不受自己的控制。

MP3里正播着周杰伦的《心动》,在以前沈菲是很少去听音乐的,但是现在音乐已经成了缓解自己心理压力的最好办法,而这首歌也差不多成了自己的保留曲目,每到烦躁的时候,沈菲都会把自己深深地埋在音乐之中:

……有时心动

只是浅浅一个笑容

有些话说出来反而言不由衷

有时伤痛

只需要用眼神沟通……

沈菲不明白自己对木桦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但是有一点沈菲可以感觉到,就是这个大男孩似乎和自己在冥冥中有着某种联系。是啊,当上帝安排两个人相遇时,又有谁能躲得过去呢?有很多事情其实都是奇奇怪怪地发生,然后毫无道理地进行。当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时就要有这种准备,沈菲有。

鬼鬼走过来的时候,沈菲还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侧着身子,双眼半睁半闭。

“咦?怎么了,亲爱的,搞得像个白痴一样,怎么今天没出去‘视察’?”鬼鬼蹦过来好奇地问。

沈菲继续半睁半闭:“卿家莫要跟本宫提视察,本宫近日身体有恙。”

“哇噻!害了相思病啊,可怜的姑娘,谁让你选了一个不解风情的主儿呢?哎,这么快就被困难吓倒了?”鬼鬼摇着头假装很失望的样子。

沈菲把身子正了正,撑着头说:“老大,我不过是把你表哥当成一个病例来研究。据我观察,你表哥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本来我要帮他治疗一下,谁知道他讳疾忌医。唉!孺子不可教也!”沈菲明白自己无论如何怎么也绕不过这个鬼精灵,索性一反常态顺着鬼鬼的话音插科打诨地随了下去。

很显然鬼鬼对沈菲的态度毫无准备,一时半会儿竟然接不上话,老半天才说了一句:“有种,姑娘大了,不中留了啊,可怜老身我年过八十啊!”

沈菲转过头来冲鬼鬼一龇牙,然后说道:“好了,老奶奶,忙您的去吧,不要替你哥找追求我的理由啦!”沈菲没好气地说道。

“不要犟了,要是那么好搞定,那还是我表哥吗?嘁!哎,对了,我看赵子云也不错,而且人家对你也是一片痴心啊,要不您……”

沈菲一把捂住鬼鬼的嘴,大呼:“啊!你饶了我吧,活祖宗。”

鬼鬼挤挤眼睛说:“哎,注意点形象啊,淑女同志!”

沈菲歪着头趴着嘟囔出一句:“我不需要形象,我决定不再做鬼鬼牌脚气花露水的产品代言人了。”沈菲没好气地对鬼鬼说。

看着沈菲一副雷打不动的模样,鬼鬼突然站起身来拉着沈菲出了教室,往(3)班走去。

沈菲忙问:“干什么啊?”

鬼鬼瞪着眼睛说:“找那小子算账去!我的姐妹他竟然还看不上眼?”

沈菲哭笑不得地挣脱鬼鬼的手,往回走。在教室门口她停住了,回头看见鬼鬼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她能很清楚地感受到鬼鬼眼神里包含着什么,从小到大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无法躲过这个鬼精灵的目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沈菲明白,自己确实是喜欢上木桦了。至于为什么喜欢,沈菲说不上来,而事实上喜欢就是喜欢了,喜欢一个人难道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两个女生就这么在楼道里站着,沈菲穿一身白色,如果不是那一头倔强的卷发时刻提醒着经过的人们,她就真成了灰暗楼道里的一条白线,被无数人忽略。沈菲低着头,她好看的脖颈深处,有一条黑色的绳线。那上面挂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就黑线而言,它的功效就是把沈菲衬托得更白,更柔美。沈菲垂着眼皮,她眼睛里噙着泪水,但是她不敢让它掉下来。在自己最好的朋友面前,沈菲仍然倔强地维持着自己一贯的坚强。

鬼鬼看着低着头的沈菲,首先打破了寂静:“给他写些东西吧。”

这一夜沈菲失眠了,卧室里一片昏暗,桌子上的手机指示灯每隔几秒就闪一下。她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一闭上眼睛就是木桦的脸:“他真阴魂不散啊。”沈菲把怀中抱的毛绒猪小皮扔到脚下去了。没一会儿她又爬过去,拎着小皮的腿躺回来。转个身抱着小皮攒成一个球:“上帝保佑阿弥陀佛,一只猪,两只猪,三只猪,四只猪……”

第二天下课的时候沈菲神神秘秘地交给鬼鬼一张小纸条,姜薇冲上来一把抢过去打开一

看,哈!是一首诗:

月光手册

我小小的 站在月亮地里

幻化成一件衣服

覆在大地温凉的额头

端坐在丝绸中间

我是一只蝴蝶

月光是我的翅膀

它降落

像收获了一场雪

我逃离

在悠扬的飞舞中

在等待中

我老成一片月光

像一块手帕

掩住一条路

藏起很多忧伤

“啊!不会吧,你要把这个给表哥啊?这行吗?”姜薇看完吼了一嗓子。

鬼鬼摇摇头说:“不可救药。情诗会不会写啊?不会我教你啊!”

沈菲皱着眉头,“我写不出来!真的写不出来那种!”鬼鬼又看了一遍,越看越想笑。

“这事就拜托给你了,你帮我贴在他车铃盖上好不好?这儿有胶带,拜托拜托了!”鬼鬼接过胶带,又看了一眼纸条,和姜薇对视两秒,然后同时爆笑起来。

沈菲笑着冲她们说:“注意形象啊!”

“你该自己给他!”

“不要!”沈菲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傍晚,木桦和于崇宇走出楼门,两个人身高相仿,木桦身材刚刚好,于崇宇偏瘦一些。两个人都是一身黑色,却是不同效果。木桦眉宇间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感,眼神很冷很硬?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而于崇宇是阳光型的,他一笑两个酒窝就跳出来,走过之后便是一阵风。

两个高大的帅哥向沈菲走去,沈菲向后躲了躲,那两个帅哥经过沈菲,走向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区。沈菲欠欠身,只见木桦手里有一张纸条。没错,是沈菲写的纸条。于崇宇接过去,看得大笑起来,木桦面无表情,与于崇宇说了些什么。沈菲使劲向那个方向伸耳朵,可惜什么也听不到。木桦把纸条揣进裤子口袋里,和于崇宇一起出了校门,很快就不见了。“好像做贼”沈菲自言自语着回教室去了。

第二天一早,沈菲就与鬼鬼、姜薇交换了一下意见,鬼鬼和姜薇都一致觉得纸条应该更直接为好。

“你想用那种纸条打动一个帅哥啊?一定要煽情,用你的才气加美丽打动他。”鬼鬼摇头晃脑地说。

“你好有经验哟。”姜薇笑嘻嘻地说。

“我从网上看来的。哪里是什么经验之谈呀。”

李玉举着一袋卡迪那豌豆脆笑着走过来:“别客气。”她把口袋向每个人面前一推,鬼鬼毫不客气抓了一把就吃,沈菲没好意思吃,姜薇说自己减肥呢。

李玉甩了一下马尾辫子坐在沈菲旁边说:“哎,(3)班转来的那个帅哥,看见了吗?”

鬼鬼又抓了一把,满不在乎地说:“老穿黑衣服的那个吧?是我表哥。”

“真的?挺高的,”李玉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又说,“这么帅的表哥,有机会介绍介绍吧。”鬼鬼又抓一把,说没问题。沈菲坐在座位上看见李玉脑门上的三颗饱满的痘子,也烁烁放光。

“什么意思嘛。”李玉刚一走,沈菲就嘟囔出一句。

沈菲趴在课桌上盯着面前摊开的白纸,白纸上已经写了几行字,她时而两手托腮,时而十指插进头发里,时而把头埋在胳膊上。

“用功呢?”一个声音从身后绕过来。是该死的赵子云,沈菲双手捂住纸条,头转向另一个方向。

赵子云坐到沈菲前座,转过身来对着沈菲说:“对……对不起。那天我真……真不是想吓你。是鬼鬼家……的音响声音太……大了。”

沈菲转过头皱着眉说:“我管你是不是真想吓我,我拜托你,赶紧走。我心情可不太好。”赵子云很认真地说:“你为什么这么……烦我?我其实……其实……”

“唉!”沈菲长叹一声跑出了教室,留下赵子云在座位上不知所措。

下午一放学,鬼鬼跑过来,拉着沈菲就向楼下跑:“快点啦!表哥在楼下打篮球呢。”

鬼鬼不由分说拉着沈菲一溜小跑直奔操场而去,“慢一点,慢一点嘛!”沈菲一边跑,一边胡乱整了整头发,然后问鬼鬼是否可以。

“没问题,大美女,你什么时候不端庄过呀。”

篮球场上几个高个子男生在争抢篮球,旁边看台前排坐着几个观看的学生。沈菲和鬼鬼也在第一排找了两个位置。

鬼鬼一看场上的阵势,高喊一声:“木桦加油!于崇宇减油!”

沈菲拉住鬼鬼笑着说:“你干吗?他们俩又不是同一伙儿的嘛!”

鬼鬼撅着嘴说:“是啊,但是那于崇宇上次害我生日还要跳绳,你说他过不过分?”

沈菲笑着说:“那也不是他的本意,是姜薇提议当众享用的呀。”

“也是!不过他送我跳绳就是他不对。”鬼鬼才不管他谁是谁非,一通乱喊,还拉沈菲一起喊。沈菲憋了半天还是没好意思喊出来。被鬼鬼笑话假正经。没看完两个人就跑了。

打完球,于崇宇一边走一边问木桦:“我又怎么得罪你小妹了?”

木桦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说:“因为跳绳吧,你把她害苦了。”

于崇宇瞪大眼睛说:“你小妹不会这么小气吧?”

“你说谁?!”鬼鬼从旁边蹿出来,跳起来拍了一下于崇宇的头。

于崇宇吓了一跳:“想玩篮球刚才怎么不上场,拍我头干什么?”

鬼鬼狠狠瞪着于崇宇说:“我跟你说,我最想玩的还不是篮球,最近脚有些痒想找个足球踢踢,看你的脑袋气足不足。”

于崇宇一听来了气:“我说小妹妹,哥哥跟你说,得了脚气就要用达克宁,踢足球是好不了的。”鬼鬼气得哇哇叫,忙嚷表哥帮忙评理。木桦把两个人扔在身后,到水房洗脸去了。一路上,无数目光被木桦吸引着一起走了。木桦回到教室里,脸上的水珠还没有干。他看见自己的课桌抽屉里有一包“心相印”面巾纸,旁边还有一听百事可乐。可乐下压着一张纸条,他拿起纸条打开一看,又是一首诗:

潦草的山顶

潦草的山顶露出清朗的面庞

我打开世界的瓶盖

倒出旋风和黑色的药

山上匆乱的石头

注视着我的清晰

它背后是一个人的黎明

和一群人的雪

我默默地谈话

默默地写下诗歌

诗歌里的木屋子

摆放着陌生的家具

一群纸居住其中

它们身上有光的寓言

在最远的山上

时间省略了手势

只剩下阴暗的痛

在身体上弥漫

像不停摇摆的皱纹

刻进积雪的额头

在最近的水里

我留下潦草的面庞

让月亮反复清洗

我留下叹息

让水妖在梦里听到

木桦把纸条叠好塞进裤子兜里,于崇宇走进来,木桦把可乐和面巾纸递给他,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于崇宇接过可乐,扯开拉环一口喝光,然后开始发起牢骚来了:“这个鬼鬼啊,真受不了她……”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表哥收下啦。”鬼鬼跑回教室对沈菲报喜。

沈菲微微一笑:“但愿真的能百事可乐吧!”

天很快地黑了下来,一天的生活就这样进入了尾声。

“天都黑了,咱们和表哥一块回家吧。”

“可以吗?”

“可以!走吧赶紧。表哥……”鬼鬼冲出教室到隔壁找木桦去了。

学校里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教学楼只有几扇窗口还亮着。四个年轻人一起走向自行车停放区,骑上自己的车子。头顶上的路灯很亮,路上的自行车不在少数,对于北京这个城市来说,自行车简直就是一大特色了,还有哪个城市的路上能有这么多自行车呢?北京爱堵车,如果不太远,人们宁可骑自行车在车流里自由地钻来钻去。

鬼鬼一边骑车一边和于崇宇吵嘴,沈菲和木桦一直很安静地骑着车。沈菲有些心不在焉,对鬼鬼和于崇宇的话完全是充耳不闻,她一直在偷瞄木桦。木桦那辆金属原色捷安特很干净,像他人一样冷峻又棱角分明。他骑车的姿势很酷,沈菲偷偷笑了一下,木桦额前的头发随意地飞着,把他整张脸都露出来,眉头,又是紧锁。他有多少愁事?鬼鬼和于崇宇吵吵闹闹在非机动车道上飙上车了,沈菲和木桦仍用普通速度骑。

沈菲快到家的时候才冒出一句:“你为什么总皱着眉头啊?”

木桦仍看着前边的路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沈菲再没有接下去。任由木桦的车从自己的身边疾驰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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