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
漫长的暑假,总少不了几本好书陪伴。在这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的好书。让我给你们慢慢道来。
《俗世奇人》里有许多的奇人,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把人捏得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他每次刷墙,都要穿一身黑衣黑裤,还要穿一双黑布鞋,刷好墙一滴白油漆都不会掉到他的黑衣服上,他说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需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就饿成干儿子了?我被刷子李高超的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来本领需要不断练习出来的,就像我们学习也是如此,一定要下功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令人发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看了就会捧腹大笑,真让人爱不释手。
《俗世奇人》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生动。不愧是一本名著啊!
自从学习了课文《刷子李》这一课后,我发现了自己身边也有一位“俗世奇人”。
这位“俗世奇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爸爸。相信大家会异口同声地说道:“为什么他是”俗世奇人“呢?”哈哈!正是因为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
爸爸之所以毛笔字写得好,是因为他平时刻苦学习,每到晚上,他就会自己去练,一到这个时候,我就变成了“勤务员”:我为他烧水,然后倒水。他还说过:“水只有是自己凉好的,才是最好喝的”正是这样,才练成了这样好的毛笔字。
一天,他私密的对我说:“你想看我电脑里的文件吗?”我糊里糊涂,就随口答应了,心想:这回看你耍什么花招?但我一看,一下子就目瞪口呆:电脑里尽是书法视频和图片。唉!好吧,我认输了,请收了我这个徒儿吧!
哈!《俗世奇人》里又多了一个“奇人”:毛笔王。
头大脖子粗,不是老板就是火夫。我爸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胖胖的身体上顶着个圆圆的脑袋,最可爱的是他那个肉乎乎的鼻子搭配在脸上,看上去傻傻的,圆的像只小猪。我爸不是老板,但第二职业却是一位大厨。
做菜方面他可是一位厨神级别的,家里什么好吃的都由他做,什么卤牛肉、金针菇蒜蓉大虾、西湖醋鱼、清炖狮子头无论蒸炒煎炸还是炖烤焖烩样样精通,全国各大菜系能报上名的都能露一手。有时嫌弃菜品老三样还要创新花样,各类美食都几乎都翻新过一遍,中式美食创新到西式美食,有这样的老爸在家里我已经练成了专业品菜师了。
光折腾做c菜还不行,老爸还需要全家人的点赞。每次做好菜后不但要自夸一番,还要期待我和老妈给出高评分,得到夸赞后老爸更是得意,常常自诩他在家里如果称作二厨就没人敢称大厨,我和老妈只能尊称他为厨神,然后期待下一次的厨艺。
有人说有这样的大厨在家,家里人可能都会变成胖子,可现实是我和我妈体重加起来差不多等于我爸。我爸是典型的大厨+吃货,经常躺在沙发上刷手机里的小红书搜罗美食,刷到美食便起身动手,好菜做好后还要喝点小酒。
这就是我家的自恋大厨爸爸。
平凡的世界里住着一些不平凡的人。
你们见过捏气球的吗?他们可厉害了。有时候看到他们一捏,一个个可爱的小动物,美丽的花朵就出现了,而我却捏不好。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来到大街上,想看一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结果有一大群人拥簇在一起,我很好奇,就挤过去看,原来是只有一只手的残疾人在捏气球,很多人都掏出钱来买可爱的气球。看着他捏完一个,我也想买一个。他一只手能捏漂亮的图形,我两只手却捏不好一个最简单的图形,真是羞愧不如。
终于到我了,我要他帮我捏一个粉红的小猪!说着,他拿出一根粉红色的气球,一捏一扭就做好了。再给他加上嘴巴、鼻子、眼睛,一只小猪一下子就做好了。他把小猪递给我,我把钱递给他,继续围在外面看他捏气球,后面的人要了一朵玫瑰。人,越来越多,买菜的看着他捏,忘了买菜,上课的学生看着他捏,忘了上课,吃早餐的看着他捏,忘了吃早餐。玫瑰做好了,我也该去上课了。
这个世界上平凡的地方有着一些不平凡的人,一些有名气的人。
说起冯骥才的《俗世奇人》,那可是远近闻名,无人不知晓。我们这边也有一群“俗世奇人”。注意哦,是一群,不是一个。
我们这边的孩子,年龄都差不多,十一二岁的样子。别看我们年龄小,骑起自行车那可是如风一般快。“嗖嗖嗖”……看吧,我们又在骑自行车了。说起我们的“武功”,可是有故事的。
以前,我是第一个买自行车的,那时我还小,自行车都不敢骑出去。终于,入队时,妈妈在一个晴朗星期天给我学车了。我颤颤颤悠悠地,始终怕我的人摔倒在地上——那可不是好受的,会受伤。我继续颤。然而,就在这样颤的时候,我学会了!我无比兴奋,立刻招来了小伙伴们的羡慕。
如今,他们也学我,买了一辆辆自行车,随着每天的练习,我们骑自行车的技术变得越来越高。
“好好……”
我们玩起了追逐,路边的弟弟妹妹们喊叫着好。我们的速度,大人们见了,都惊叹不已:“现在的孩子啊,玩什么都是那么厉害!”
我们这儿的人骑自行车,不骑不知道,一骑下一跳。我不是骗你们的,这全是真人真事,不妨也来试试?
今年这个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 冯骥才先生写的小说《俗世奇人》。
小说写的是清末明初在天津卫有好多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们在各行各业里都身怀绝技。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
刚看了几篇文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每篇文章都不长,都配有一幅图画,但寥寥数笔,就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爱好凸现了出来;短短的一片文章,就把一个故事写得那么精彩。如不能破了规矩但仍能行侠仗义的“苏七块”、刷油漆不留一点痕迹在身上的“刷子李”、喝了假酒无事喝了真酒倒丧了命的“酒婆”、伺候好八哥自己却落得个“死鸟”绰号的贺道台、举起石锁而又爽朗大度的“张大力”等等,每篇故事看了以后都让人记忆深刻。
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不仅喜欢这样的文学体裁,而且喜欢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更喜欢每一个故事里面所表达的意思和一些做人的道理。我想这就是我们所要学习的一种写作风格和方法。其实,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都会遇到很多人,只要我们认真留心身边的人,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用心去体会去感受,就一定能够写出好的文章来。
她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位俗世奇人——题记
姐姐喜欢画画,更喜欢画连载漫画,她画的所有漫画我都看过,最之前,一画本,里面是折成二分之一的白纸,左边一画,右边接着画。后来经改进,一张纸分四份,画四格漫画。如今,画面非常有层次感,令人一目了然。说实话,我的画工多半是姐姐教我的。
小时候,姐姐跟我一起画画,我画小美人鱼,但丑的看不出那是鱼尾;姐姐画小姑娘,美得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呐。姐姐调皮地在她的画上写上我的名字,在我的画上写下她的名字,还继续调皮的拿给妈妈看,让她猜是谁画的,妈妈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在画上写名字,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之后,我们常常玩这把戏,自己都烦了,于是,我开始跟姐姐学画漫画,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里,让妈妈见识见识。姐姐画画虽说是教,其实只是让我看她画而已。不过比起教,我的的确确更加喜欢看。
姐姐上幅漫画早已画完,这幅是新的,接着上幅画。拿出自己削的铅笔和橡皮,姐姐开攻啦!略一沉吟,似乎在思考构图,姐姐之前告诉我,她这次的主题是生活之疯狂校园。之前我听了,十分讶异,那可是我写的小说啊!不过姐姐想画,我也没法啊,只好献出小说本了。主角隼涟奈铃,在信息技术极为发达的华夏生活,被窗前小动物和植物叫醒,来到艺校上学。
抬起铅笔,先写上说的话,再虚描出一个方框,经小刀磨尖的笔头一划,大概花盆模样画出,一提,笔头在纸上飞舞,复杂花型出现。又是一阵沙沙声,再一看,空白的纸上多出一朵茂盛的小豆花,铅蕊、铅瓣、铅叶、铅茎,什么都是铅做的!哧哧哧……一只小鸟嘴衔饭盒,线做的身体被圆滑的笔头擦过,空洞的眼睛好像复生,又发出啼鸣,画得真实,画得亮丽!
在铅笔的沙沙'声中,姐姐脸上的表情一变再变:主角尴尬,她脸色潮红;主角开心,她绽放笑容;主角伤心,她眼眸黯淡……我这才发现,画不画得好,不是看你画技如何,画得再好,没有共鸣又能如何?画得再差,你用心、用情去画,便可让读者共鸣!
看着那满是前铅笔印的白纸,顿时令我的心满满当当的,这里头也有我的功劳呢!那可是我写的小说啊。看着姐姐眼中的兴奋和开心,我知道,她几百年前便将我对到九霄云外去了,她融入了这幅画里,这才叫效果!
我认为,唯有能让旁观者或读者心中产生钦佩和共鸣感的,那才叫俗世奇人!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是我觉得在我读的书当中,令我觉得最有趣和最有看头的书,当然莫过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下属于我的俗世奇人读后感。
当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学了《刷子李》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写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当中的一章,在我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就开始了“我的俗世奇人之旅”,先给大家介绍三位俗世奇人:张大力,苏七块,酒婆。咱们慢慢说,先说张大力,那张大力可举起一把重百十来斤的石锁。后说苏七块,这苏七块给自己立一规矩——不管贫穷富贵还是亲朋好友,只要你来我这看病,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否则决不会给你瞧病!最后咱再说这酒婆,这酒婆,可是天津卫出名的酒鬼,他只要一出这酒坊,就赛在地上画天书,这酒前面一百处是一个十字路口。在那里出了不少事,酒婆喝了一坛正宗的酒(老板人*黑往酒里掺假,有一日老板娘怀上了,于是老板发誓今后不再往酒里掺假,于是才有了酒婆去世这样事。
看了我的读后感,我想你也有了自己的一篇读后感,如果有那就快点发给我吧,我已经有点等不及了哦!
想必大家都认识当今大作家——冯骥才吧,他的作品有很多很多,最近我又迷上了一本他的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人物都是在天津。天津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赵燕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天津在近百年走出了各种怪异人物。余闻者甚颗,久记于心;尔后虽多用于《神鞭》、《三寸金莲》等书,仍有一些故事人物,闲置一旁,未被采纳。
本书里有《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等众多人物,这些人物在作者不描写得栩栩如生。最让我感兴趣的是《刷子李》,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如:“刻砖刘”、“泥人张”等前面是行业后是姓。听到“刷子李”大家知道他的行业了吧。对,他就是刷墙的活神仙。他是一家营造厂的师傅,有一次到英租界镇南道给李善人干活。到那刷子李的派头可十足了,一天只刷一间,共九间,要刷九天。他穿着一身黑,他立下了一个规矩,刷墙时,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奇就奇在这里,他还有个徒弟。在刷完时徒弟在检查时,发现竟没有一个白点。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要成一件事必要下苦功夫,才可成大事。
在我们班里,要说打篮球最好的那肯定就是陈睿翔了。他从小就开始打篮球,如今被校队选中,在我们班中他被称为“篮球王”。能打好球的人一般个子很高,但是他个子不是很高却打得好,真足让人佩服不已!而且他每次还只跟厉害的人打。
有一次他跟一个人打球,对方是一个六年级的大高个,但是他丝毫不胆怯,第一回合,陈睿翔先发球,只见他拍着球往左做一个假动作,再猛地往右冲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到了篮框下,最后三步上篮,前后不到五秒钟!可惜失误没投进,于是对方才缓过神来向他奔去,陈睿翔的也毫不谦让,急忙日向球跑去,还是陈睿翔先拿到球并投篮,这下投进了!
接下来轮到陈睿翔防守中。对方运着球向右侧进攻,可是还没到一半就被陈睿翔打飞了出去,幸好对方及时抓住,向空的一边冲去,陈睿翔紧追不舍,眼看对方就要投篮了,陈睿翔加紧马力一蹬,防住了对方,可是对方已经双手拿球,不能再运了,只能碰一碰运气投篮,但还是没进!就这样,陈睿胜利了。
陈睿翔真是一个出色的“篮球王”!
摄影苗,原名苗熠晨。我们班出了名的小摄影师。他长相英俊,细瘦身材。在小小的身躯下有着一双灵活跃动的手。每当他拿起那部自己精心养护的相机,活赛一株刚发芽的小苗得到了生机,而且拍的每一张照片都栩栩如生,张张让人叫绝。
更让人叫绝的是,在为你拍照时你不用疑惑他的技术,你看他的手十分熟练地操纵着快门按键,只听“咔嚓”几声响,还没等你准备好pose,一张高清的,完美的图片已在你眼前出现了。
举个例子说,只要有活动摄影苗准会在场拿起事先准好的相机整装待发。要拍好照,找他也没嘛问题!因为这是他看家的本领,想拍难看点都很难。
五下开学时的游园会上,这位热爱摄影的摄影苗放弃了自己游园的时间,为购买艺术品的同学拍照,只听“咔嚓”几声响,在选购的、指手划脚的、讨价还价的、付钱的、应和的……纷纷收入镜头中,这是嘛神奇!
人各有各的绝活,这个绝活可赛看家,但这也肯定是他日积月累的结果。摄影苗可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摄影妙”。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深有感受。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是写了天津这个地方的奇人,他们个有本事如:苏七块,刷子李,张大力等。这些名字都有不同的寓意。像苏七块原名叫苏金散,是一名医生,但他给人看病,无论贫穷富裕,都要交出七块银元,才给看病。后来他的绰号便成了苏七块。张大力吧,之所以叫做张大力就因为他的力气很大。
读了这本书,苏七块的故事让我深有感受,他的故事是这样的:又一次,在苏代付的医馆里来了一个三轮车夫,他的胳膊摔坏了,但是他拿不出钱来看病,苏大夫便向和他在一起打牌的华大夫借了七块银元给车夫,可最后他却把银元还给了华大夫。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苏大夫是一个做事有条理的人,坚持自己的原则办事。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认识到了许多奇人。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
就在前不久,我和妈妈去购物,一出门口就看见一大群人围在商场门口不知在看什么,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画糖的流动小摊,人们把这个流动小摊围得水泄不通,还不时地议论着什么。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挤进了人群,最后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老头儿头发花白,带着一副贺框眼镜,穿着中山装,看起来很有艺术性。
只见那位老头儿手背着腰,勺子在他的手中似乎也被授予了魔力,变成了一支栩栩如生的画笔,连这大理石板似乎也变成了一张魔力画纸。老头儿手握长勺,勺子在空中上下飞舞,跳跃自如,不一会儿,大理石板上便出现了一个惟妙惟肖的“小兔” 模样,紧接着,老头儿从皮腰带里拔出一根竹棒,往“小兔”的身上一放,用铲子把“小兔”迅速一翻,一个栩栩如生的“小兔”便成型了。
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家庭不富裕的老头儿,他却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独特的技艺赢得了围观人们的赞赏,难道他不可以称为“俗世奇人”吗?
学生课堂瞌睡,自古有之。宰予昼寝,仲尼斥曰:“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圬也。”是典故,众所知也。
今有韦生,初二学生也,亦嗜睡成性。每于师慷慨陈词之际,即双手伏桌,两眼眯缝,嘴角含笑,头部频频起伏,如小鸡啄米,然下颔始终不沾双臂,又如蜻蜓点水状,甚为奇也。
其师近视,戴深度眼镜,常误其为听课心领神会而含笑、颔首,乃赞曰:“韦,听讲何其认真也!”云云。久之,方悟,其实为瞌睡状,哂之。
同窗元生亦嗜睡,然每侧首伏桌,鼾声微作,口水流臂;而或倒吸而回,复吹泡而出,汩汩作响。良久,水泡轰然炸裂,一室皆惊,既而笑声盈耳,元乃惊醒,郝然而立。
然韦甚嗜数学,课堂瞌睡,乃深夜苦学所至,每临大考,常占年级鳌头,为班争誉。师乃复赞曰:“韦,能矣哉!于梦中亦在探究数学也,故有佳绩。由此观之,瞌睡亦有学问矣,善睡者几可成仙也,不善者即虫也。元,宜多学之,不可当瞌睡虫也!”元惭愧不已。
同窗闻此,赠其雅号:韦曰“睡仙”,元曰“睡虫”。韦“睡仙”之名即由此而出也。
合上书,我默默地走出房间,脑海还不断地回想着当时的情景。
今天,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其实,每个人只要刻苦,都能成为真世奇人。
就像“诗仙”李白,他小时候虽然不喜欢读书,但经历了一位老奶奶的教导之后,开始发奋读书,最后才成了一位人人称赞的大诗人,还有王羲之,他小时候非常喜欢练字,他每练完字,就要在他家的池塘里洗笔,他家的池塘都变成黑色的了,他最后终于成功了,他写的《兰亭序》被称为了“天下第一行书”。
如果每个人都能努力的话,每人都是真是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