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包销协议,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承销团承销协议的内容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包销的具体方式、包销过程中剩余股票的认购方法或代销过程中 剩余股票的退还方法;

(4)承销份额;

(5)承销组织工作的分工;

(6)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7)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8)承销缴款的程序和日期;

(9)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10)违约责任;

(11)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欧*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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