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工场专业服务队队员劳务合同(通用3篇)
甲方:北京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合作代驾员):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一、合作内容: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驾驶送车服务的信息,由乙方为客户提供代理驾驶服务(以下简称“代驾服务”)。乙方须遵照甲方对社会公布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并获取服务收益,甲方收入从乙方预存的信息费中扣除相应费用,作为甲方提供信息服务费用。
二、双方合作条件:
1.甲方:具备法人企业经营与服务资质,向乙方公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乙方:女性年龄满18周岁不超55周岁;男性年龄满18周岁不超60周岁。机动车驾驶证自申领之日起满5年,身体健康;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非北京市户籍合作代驾员另须提交相应担保手续,或者向甲方支付3000元(叁仟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作协议终止后30天内退还给乙方。
3.乙方违反本合作协议及附件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再向甲方补交3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甲、乙双方均对上述合作条件明确知悉并认可。
三、合作服务流程:
1.由甲方接受客户预约后通知乙方服务内容;或由甲方告知客户直接与乙方联系。
2.乙方依据本协议执行“代理驾驶”的合作任务。
四、合作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客户预约,合理调配代驾任务;乙方依据《e代驾服务规范》完成代驾任务,并有义务向客户推广甲方的服务和产品。
2.若乙方违反《e代驾服务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但须提前15日通知乙方。
3.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章或交通事故,甲乙双方认可按照《e代驾事故处理流程》执行。
五、收益分配与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信息,暂定按每次代驾实际收费的20%向乙方收取信息费用,扣除税费后其余部分作为乙方收益。
2.通过e代驾正规预约渠道直接预约乙方向客户提供代驾服务的,视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了代驾服务信息,甲方有权对该笔服务收取信息费。
3.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竞争情况的改变,甲方有权合理调整对乙方收取的信息费,特殊情况下信息费用的收取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六、争议解决:
1.由于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协商无法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期限与生效:
1.合作期限自201 年 月 日生效,至201 年 月 日终止。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生效,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以下合作项目:
(1)提供代驾客户直接的电话呼叫。 (2)对合作代驾员进行服务记录。
(3)对合作代驾员进行星级评价。 (4)甲方享有对代驾服务的定价权。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e代驾服务规范》2、《e代驾财务制度》3、《合作代驾员安全行车责任书》4、《保守商业秘密协议》5、《e代驾事故处理流程》
甲 方:(盖章)
乙 方:
负责人:
身份证:
日 期: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绥阳县金农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烟叶工场专业服务队,成为专业队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一、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公布的《绥阳县金农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价格标准》执行。报酬发放方式,按阶段环节工作计量、计质、按《绥阳县现代烟草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及考核实施细则》验收考核后兑现报酬。
二、乙方必须通过蒲场烟叶中心站的岗前技术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乙方必须对作业记录完善并及时交付相关人进行验收。
四、甲方根据不同的工种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由合作社统一收取,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待本季烟叶生产销售决算结束,扣除相关罚款后,再兑现给乙方。
五、乙方必须按照本岗位的作息要求及时间进行作业,凡是迟到、早退、缺旷者,由家庭农场主根据合作社相关要求进行处罚。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从事本项工作作业的,需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否则,对甲方造成的工作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损失。甲方安排乙方在绥阳县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从事工作,如乙方不能胜任该项岗位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调配,如乙方违反烟叶工场的相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乙方按照作业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对使用的工具实行领用制,必须细心爱护、使用及保管,严格按照工具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对工具进行保养维护,如因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造成工具损坏和丢失的,乙方须照价赔偿。对操作的物品必须细心爱护,造成损坏较大的按此专业化工作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分管职业烟农、专业队队长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序文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正文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 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 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 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 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 本合同的39;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4.2 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服务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要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原始设计文件及必要的样品材料等;
(2)根据服务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服务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服务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3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场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 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服务方引用、发表和向
第三者提供。
5.3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6.1 鉴于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技术服务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6,2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式验收,也可以约定由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报酬 元人民币。
7.2 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 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等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