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股份合作协议(精选3篇)
股份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谋求共同发展的 事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开发经营 项目,并特就有关投资合作成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及公司名称。
1、合作项目: 。
2、公司名称:拟定名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地址: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合作时间:自公司注册成立至各方一致认为无必要继续合作经营时止。
第二条:投资方式。
1、公司总投资 万元。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 %;乙方投资 万元,占股 %;丙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 %。
2、投资分两期,一期投资 万元,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 %;乙方投资 万元,占股 %;丙方投资 万元,占股 %。二期投资 万元,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 %;乙方投资 万元,占股 %;丙方投资 万元,占股 %。
3、一期投资在本协议签订 日内,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以现金存入共同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之时视为付讫。二期投资为 年 月 日之前。
4、如任意一方因不能按照本协议完成出资,另一方可以代为出资,公司根据实际出资调整双方所占股份的比例。
第三条公司组建
1、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 万元),占该公司股份的 %;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 万元),占该公司股份的 %。以上资金为实缴现金资本金,在公司成立时各方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视为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一期投资的部分。
2、公司设立股东会,由股东会根据本协议制定公司章程,以公司章程治理公司。
3、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方任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议记录由 方保管。
4、总经理由股东会会聘任,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由总经理负责。
5、公司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资标准、奖励措施、经营管理制度等,由 方负责制定方案经全体股东同意后由 方具体实施,出纳由 方委派,其他人员公开招聘选定。
6、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核算方式。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公开接受股东会成员的监督检查。
7、公司以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公司注册成立后,包括接受场地经营权及签订相关合同等一切合法活动均以公司名义进行。
第四条 股权约定与转让
1、合同期内,各股东均可向其中一方或多方(含对外)转让股份,但股份转让协议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签字后方为有效。
2、合同期内,所有股东均不得擅自退股。
3、公司财产为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不得处理公司的任何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4、股东按各自占股比例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与风险。股东分红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公司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按 %提留。
第五条 其它相关规定
1、公司重大决策包括投资调整、利润分配、提留比例、歇业、清算、股份转让及发展其它项目等等,必须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并形成决议后交各股东代表签字认可为准。其它事项由过半数股东代表并代表过半数股权通过即可。
2、各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均享有监督审议权,1名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可以就公司的人事变更、效益审核及其它重大问题提请召开股东会议,并按股东会决议执行。
3、公司经营亏损或其它原因导致资金短缺,经股东会决议,各股东应按各自占股比例筹缴资金弥补资金不足。如股东不能在决议确定的时间内筹缴资金,公司有权将其所占股份进行转让或拍卖。
4、公司注资后,财务上遵循“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务出纳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申请单和原始凭证,并根据有当事人、财务会计及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签字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单笔付款金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须全体股东签字生效后支付;财务收入全部存入共同指定的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5、股东分红必须是本人或受本人委托才能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公司承担。
7、各股东方在合作前与外界的一切纠纷均由各股东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如由此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8、各股东承诺本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投资金均为合法财产。
9、授权甲方与 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和办理设立公司的相关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各股东必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由 方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开立公司预设账号后一周内,将投资款项汇至公司预设银行专用帐户,逾期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合同期内,各股东均不得擅自退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擅自退股方负责赔偿。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可以解除本协议。
4、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各股东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协调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盖章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的修改、补充必须经各股东签署书面协议后才能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股东会成立之日,由公司股东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入股分红协议书(股份合作制)
为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保证企业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体股东根据政府的某文件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意见,一致同意以共同出资的方式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为股份合作制。
企业是营利性企业法人。
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由_______家法人共同出资其中_______%,其余_______%由个人出资。
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规定,并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企业的经营范围:
主营:_______。
兼营:_______。
五、企业的经营方式:_______。
六、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七、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并由股东一次认足。
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企业设置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股权。
其中优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资额的□□%派发。
(注:企业也可不设优先股)
八、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九、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个月内,必须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
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十、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股东各方共同委托□□□□作为企业筹备组负责人,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十二、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三、企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
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企业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十四、企业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人组成,任期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五、企业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全面负责。
十六、企业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对经理(厂长)负责。
十七、经理(厂长)任期为_______年,可连聘连任。
十八、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或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九、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
二十、经理(厂长)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二十一、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企业的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二、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财务负责人,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财务工作,企业财务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
二十三、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二十四、企业财务部门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个月内,由经理(厂长)负责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查批准。
二十五、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依法缴纳规定的税费后,其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指超过用利润抵补亏三年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
2、提取公积金15%(经股东会批准可增加提取比例);
3、提取公益金5%;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发放股利可采用现金、出资证明书及其它有价证券的方式。
二十六、企业税后净利润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
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对普通股股利的分配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企业无盈余时,原则上不得分配股利。
二十七、企业破产或终止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企业破产以其全部资产清理为限。
二十八、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三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宣告企业终止并进行清算。
二十九、任何股东未按协议第九条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违约股东应向企业缴付认股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无正当理由拒付违约金的,取消其股东资格。
三十、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退出企业。
三十一、任何股东不得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如发生,该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企业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全部出资。
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三十三、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
三十四、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企业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三十五、本协议经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审批部门审核后生效。
三十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补充协议限于企业创立会召开之前。
三十七、股东出资见下表:单位:元。
三十八、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
协议一式______份,企业管理部门及订立协议的股东各执一份,其余分别报送审批机关、体改、工商部门。
股东名称:______出资金额:______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