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员合同实用三篇

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员合同(精选3篇)

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员合同 篇1

甲方(聘用方): 贵州弘毅地产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招聘乙方为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 年 月 日至日起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试用期为签订本协议的前三个月。

二、用工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在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实际日工计酬);

2、本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乙方,如留用则续签协议。甲方如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

1、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4、乙方自行辞职或被开除的在本项目结束前不得从事本地区本行业相同工作(试用期内除外);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因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如乙方需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故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处理。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工作期间,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制,由甲方安排可轮休或调休。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4天/月,凡超过者,按当月实际日均工资扣除。

4、女工产假为3个月,产假期间领取月薪的50%。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底薪加提成;

2、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 100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 1200 元∕月;

3、销售提成为个人总销售额的1.5‰;其中0.9‰为个人提成,0.6‰为公金(同期公司所有项目的置业顾问均分),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税率以同期税务局核定为准)。

4、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销售提成按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待开发商按比例支付给甲方时,甲方按同等比例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后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5、乙方工作期满两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2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工作期满三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3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如乙方入职前有自行缴纳记录的,可书面申请甲方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金额,交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2、保证为乙方提供的销售房源有完善的销售手续;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4、不指派乙方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乙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并影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员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意向物业:

第一意向房源: 单元 室;

第二意向房源: 单元 室;

第三意向房源: 单元 室;

第四意向房源: 单元 室; 根据乙方自愿申请,甲乙双方就乙方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共双方遵守:

一、 乙方为获取嘉鸿一品项目物业的优先购买权,自愿申请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

二、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嘉鸿一品置业会入会须知,并自愿向甲方交纳会费万元整(小写: ),成为甲方的正式会员。

三、 乙方交纳的会费在购买嘉鸿一品项目物业时可转为购房款;在项目开盘前甲方应按月息 %计付乙方会费利息至开盘之日。

四、 乙方应保证本协议记载的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甲方根据该联系方式履行相关通知义务时,如出现无法联系后果时,应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五、 乙方放弃一期选房权时可转为二期会员,加入二期会员序列。乙方申请退会的应在项目开盘7个工作日后办理。

六、 乙方不得转让会员资格和项目未开盘前申请退会,如确需退会,只返还会费,但会费不计付利息。

七、 甲方在乙方交纳会费后,应为乙方办理嘉鸿一品置业会会员卡,甲方实行一员一卡制,一张会员卡只享有一套房屋购买权。

八、 本协议未尽事项,以甲方的入会须知为准,入会须知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作为会员档案有甲方保管。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会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入嘉鸿一品置业会员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应聘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招聘乙方为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20 年 月 日至日起 20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签订本协议的前三个月。

二、用工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在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实际日工计酬);

2、本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乙方,如留用则续签协议。甲方如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

1、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4、乙方自行辞职或被开除的在本项目结束前不得从事本地区本行业相同工作(试用期内除外);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因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如乙方需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故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处理。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工作期间,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制,由甲方安排可轮休或调休。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4天/月,凡超过者,按当月实际日均工资扣除。

4、女工产假为3个月,产假期间领取月薪的50%。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底薪加提成;

2、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 元∕月;

3、销售提成为个人总销售额的 ‰;其中 ‰为个人提成, ‰为公金(同期公司所有项目的置业顾问均分),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税率以同期税务局核定为准)。

4、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销售提成按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待开发商按比例支付给甲方时,甲方按同等比例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后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5、乙方工作期满两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2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工作期满三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3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如乙方入职前有自行缴纳记录的,可书面申请甲方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金额,交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2、保证为乙方提供的销售房源有完善的销售手续;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4、不指派乙方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乙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并影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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