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宅基地动迁补偿协议(通用三篇)

上海宅基地动迁补偿协议(精选3篇)

上海宅基地动迁补偿协议 篇1

赠与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 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

“该宅基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第二条、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 。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第四条、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第六条、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第七条、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证明人: 村民委员会

上海宅基地动迁补偿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由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原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底归还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现由于甲方无力归还借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经开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的二人户宅基地抵给乙方,用于修建房屋,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享有的二人户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乙方,乙方用于修建房屋,甲方所欠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及资金利息,不再向乙方支付。

二、甲方将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乙方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追偿欠款及资金利息,双方债务关系了清。

三、乙方在甲方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时,甲方保证乙方顺利修建房屋,保证不受任何人的阻挠,该房屋修建时所享有的水、电、气等及外墙面砖由乙方享有。房屋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建房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质量等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乙方后,无论该宗土地今后增值或贬值与甲方无关。

五、在办理房地产证等相关证件时,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过户手续,且过户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欠款及资金利息,并支付房屋现时实际价值的总价款及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则乙方不得索要欠款及资金利息。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塘汛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一经三方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全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全体家属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同意该协议见证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宅基地抵押书的具体模板

上海宅基地动迁补偿协议 篇3

甲方: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______村村镇改造。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地块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甲方村镇改造工作、村民动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前述补偿费标准已含因征地及动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等的补偿费、村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村民住宅除外)的补偿费、税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税费等所有费用(含存入土地征用专项账户费用)。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______万元,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3、村民及企业动迁安置补偿事宜,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4、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需再因该地块的征用而向甲方或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含该土地上的村民、企业)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乙方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每宗土地征用批复下达后三个月内,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标准和每宗土地批准征用的面积结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乙方按结算值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在支付第一宗土地补偿费用的同时,直接扣除已支付甲方的部分补偿费______万元后将余款支付甲方,并由甲方记入乙方已付款帐目。

3、甲方收款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四条 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

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用地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办理期限,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 相关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 土地动迁及净地交付

第七条 村民的动迁补偿安置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

乙方: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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