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瓷砖合同模板(精选18篇)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经济合同等有关法规达成瓷砖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产品名称、数量、合同总金额: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为优等品,双方确认的样板作为产品样式。
三、交货时间、地点:本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需在 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根据需方要求交付至 ,需方联系电话。需方指定 为收货现场,签收人 。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用由承担。 五、付款方式:现款现货,合同签定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 元,佘款于。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预付款到供方帐户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须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 需方单位名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____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
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
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39;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____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x有限公司
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
墙地砖粘贴施工协议
发包方:x有限公司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二次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中楼地面及墙、柱面粘贴工程。
包括:材料(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从一楼材料库房或汽车上运输、转运至各施工楼层、清理基层、刷浆、砂浆找平层、墙地砖粘贴、色带砖裁切和铺贴、勾缝、插缝、清扫场地,将剩余建渣运至一楼指定垃圾堆放区,并将已完工楼层剩余的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切割后的和整张、整件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运至下一个施工楼层,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工期、包竣工调试、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3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 日,共 日历天。
2.3 分包工期要求: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4 工期由甲方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5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 本粘贴工程按图纸要求及设计 、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
3.2 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签字确认。
第四条合同造价
4.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
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墙面、地面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收方计量。
4.2 包干单价:
粘贴墙面、楼地面砖(规格为600*600mm、800*800mm、600*300mm、300*300mm)单价为 元/㎡;(包括色带砖裁切和铺贴)
粘贴梯步单价为 元/㎡;(以水平面计算)
粘贴踢脚线单价为 x 元/m
4.3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
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4.4 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所承包工程造价%缴纳工
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在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5.1付款方式: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按比例足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1、每月22日至24日进行进度款申报,工程量以甲方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员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5个工作
日前审核确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此作为进度款的依据。有关质量和安全等现场奖罚,在每次申请进度款中兑现。
2、业主单位在当月末或次月初拨付甲方二装月进度款后,甲方在3日内向乙方按70%支付当月进度款。
3、乙方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80%,待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月内付至总工款97%,余下3%作为保修款。
4、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人个签名。(以便公司财务做帐)
第六条 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
6.1.工程保修金:按装修工程总结算价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过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返还。
6.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
6.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24小时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在开工前 2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
7.2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1、甲乙双方就乙方订购甲方以下产品,共同制定购销协议,并按协议的条款共同执行。
2、以上价格为产品的单价(包括运输费和工厂的装车费。不包括在佛山的卸车费)
3、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产品运输过程的合理破损,千分之三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千分之三的不合理部分,由甲方负责。
4、生产样板的确认:生产前,乙方需要安排负责人对生产样板进行确认。如没有乙方书面
6、产品包装要求:产品包装按甲方现有包装,如乙方提出特殊要求,或者重新设计包装箱,
8、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定货款的30%定金,本
9、有关提货要求:在生产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必须付清余款,并安排发货。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双方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由双方代表书面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乙方:
需方:C座精装修工程
签订日期:20xx年9月27日
供方:北京陶瓷制品经销部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供货总金额(大写):伍拾陆元整,(小写):X6.00元。
一、质量标准
按照HJ/T297-20xx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座。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9月27日;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需方: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盖章)
开户银行:帐号:
供方: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盖章)
开户银行:帐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锦绣山河记砦新居1号院3#-5#楼
2、工程地点: 嵩山南路南三环向面2公里
3、承包范围:走廊、门厅、电梯前室墙地瓷砖工程,运料、铺装、勾缝等,确保验收通过。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运输费、包验收合格。
5、施工依据:以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内容为准。
二、 单价及结算依据:
工程结算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照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1、地砖: 单价32.00元/平方米。
2、墙砖: 单价38.00元/平方米。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全部完成后付至总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7%,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四、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期要求:20xx年12月5号前完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
3、保修要求: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及时进行回修,若出现不及时情况,甲方将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4、材料使用要求:材料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出现损坏瓷砖情况。大面积施工前须先施工样板间,根据样板间确定每层的瓷砖使用量,其损耗相比样板间不得超出2块/层。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每人罚款50元。
2.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严禁聚众闹事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理由,每次均罚乙方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六、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班前会、班后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事提前向甲方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会议制度处罚。
2.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因延误工期和延期工程交付。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
3.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
4.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合同结算款后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收货方)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在经济责任承包形式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惠州工业园)
(2)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5#、6#厂房共贰栋,3#宿舍楼壹栋的外砖瓷砖、地板砖、瓷片、地脚线、步级砖等供货。
二、供货质量要求:
以双方确定的样板的规格、颜色、厚度必须和样板相同,不相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另一相同数量符合要求的货品。
三、供货的数量和单价:
外墙砖:(永欣厂出产的不要)
1、棕色22600m18元
2、白色6300m18元
3、深米黄色850m18元
地板:
1、地板砖50×502800箱×8块×3.3元(鸿正厂)(粉红色)
2、踢脚线9500米÷60长×1块×0.95元
3、30×30(子弹头或者方块):1000箱×20块×1.5元(佛山盈邦厂耐磨砖)
4、20×30花片5200m3500箱×25块×0.7元/块(广西)
5、梯级砖:60×303300套×6.3元(振鹏厂)
6、50×50平台800m400箱×8块×3.5元(粉红色)
四、供货时间要求:
以甲方通知规格、数量的在3天时间内到达工地现场。
五、付款方式:
按到达工地的批次数量支付80%,其余20%在工程验工验收后6个月内付清(业主、质检站、监理等单位签字为准)。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等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墙砖品牌: 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等级:_____________ 地砖品牌: 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等级: 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年月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保证供货到现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 ,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完毕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即¥_元
3、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5日内,余款10%结清,即¥_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供方:简称(乙方)
需方:简称(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地砖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交货地点:
1.3、产品名称、产品色泽、出厂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使用品牌:地砖颜色应与留存在甲方的样砖一致。
1.4、技术标准;
1、质量执行GB/T4100-20xx标准;
2、随货送产品质证书两份。
2、供货、运输与生产方式;
2.1、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将外墙面砖交到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供货时间:
2.3、生产方式:按甲方要求的数量生产。
3、验收;
3.1、验收标准:按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约¥元(大写:元整)。最终以甲方指定的各施工单位收货人员实际签收并验收合格的地砖面积结算(交货前的损耗由乙方承担,本产品运输损耗已综合考虑进入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收取此费。甲方签收送货单前,按国家规定的损耗超过3%由供方承担,甲方签收送货单后的一切损耗由甲方承担。)
4.2、付款方式:
供方出具合同价款的全额票据,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4.2.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合同总额的%的预付款,即¥元(大写:元整)。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公司工作人员代表甲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
5.1.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
5.2、乙方责任;
5.2.1、指派为乙方供货代表,有权代表乙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
5.2.2、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及配合工作。
6、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供货日期;逾期天数累计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批货总价的10%的违约金。
6.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有义务进行更换,同时应按合同总价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和检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4、如无法定或合同约定事由甲方若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货款,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5天以上的则属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5、双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法定原因以及合同约定外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动乱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变化),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5%的违约金。
7、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或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9、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 方:中国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项目经理部
供 方:王(王氏建材经营部)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xx年7月5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20xx年7月5日 电话: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1.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2. 尺寸偏差(%):符合GB/T 3810.2标准;长度方向允差≤±0.5;宽度方向允差≤±0.75;边直度允差≤±0.5;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0.5;表面平整度允差≤±0.5;
3.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 吸水率:符合GB/T 3810.3;0.5≤平均值≤3(单个最大值≤3.3);
5.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3810.4标准;
6.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3810.4标准;
7. 抗热震性:按GB/T3810.9;
8. 抗冻性: 按符合GB/T3810.12;
9.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xx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xx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
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
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
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xx年。
2.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3.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4.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5.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xx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合同编号: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1.1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单价
价格如有跌涨,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
1.3 双方确认以甲方最终接收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
(1)货物的规格、材质及颜色以双方确认的编号及留存甲方处的样品为供货标准。 2)应符合国家及行业优等品通常标准,满足业主方及监理的验收要求。 (3)同种货物同批次的瓷砖不能有明显色差。 2.2质量争议
(1)若甲乙双方对货物有质量争议,可向有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检验。
(2)乙方须保证每批次的货物质量,并提供厂家货物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工地现场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报验不合格,报验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项目部的通知要求供货。
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货到工地后乙方负责按甲方收货
人指定卸货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甲方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备货,由乙方厂家备料安排生产确保材料准时进场。 4.1.2甲方应提供货物的存放场地,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清点、验货及签收货物。 4.1.3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为收货人负责货物清点、接收工作,每批次货到工地由收货人负责当场点数验收。
4.1.4每批次货到工地甲方应当场点数验收,对于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负责退货。
4.1.5乙方供货被甲方查出为贴牌或套牌货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20% 以上的罚款。 4.1.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款项。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甲方项目部要求供货,并保证提供合同制定品牌的原厂货物。 4.2.2乙方应随货提供有效的货物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4.2.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人身损害责任。
4.2.4乙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货物交接人,负责货物的交接、签证。
4.2.5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予以确认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换。
4.2.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量进行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终止供货,否则甲方可以停止后期付款并追究其经济损。
4.2.7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到货,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每延迟一天罚款贰仟元。 五、付款方式
5.1 货到指定的施工现场卸货完毕,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付款;暂押质保金肆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5.2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以 银行转账 的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本合同项下货款。乙方如需变更如下指定账户应在第一个付款日 3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银行账户确认文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供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每日每批次人民
币贰仟元整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及时供货累计达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货,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货通知后7天内不予退换或者退换后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质保金。 七、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甲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均可向银川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3 本合同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_____工程向乙方采购____________事项订立如下条款:
一、产品清单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
2、交货地点:
3、乙方负责装车运输及卸货。
三、质量要求
1、产品以甲方图纸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产品封样为准,乙方所供的全部产品应与样品基本一致,不得有明显差别,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货物进场,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
3、对乙方所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技术指标与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明显不符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
四、产品包装标准
1、产品采用
2、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若因产品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五、验收方式
1、按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封存的样品及本合同约定标准验收,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花色应与样品和图纸一致。验收时由建设方、监理方、甲方共同进行验收。
2、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在交货验收合格前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产品到货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货单;
(2)装箱单;
(3)送货单;
(4)产品合格证;
(5)专为本批产品提供的检测报告;
(6)产品技术资料;
(7)厂家营业执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3、若乙方所供产品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与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乙方须在三日内全额返还货款给甲方;甲方要求重新供货的,乙方应在三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依约或依法向发包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的预期利润、行政处罚责任等)。
六、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即¥________ (大写:人民币 元)。预付款于第一批货款中抵扣。
2、货到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扣除预付款),即¥________(大写 元整)。
3、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 甲方在 30 日内无息支付。
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付款申请单、及送货
单等资料。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迟,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由此延长工期。
5、付款:转账或电汇 乙方开户行: 帐号: 户名:
七、服务承诺
1、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等乙方责任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费用。
2、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包括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反应: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立即做出答复,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专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维修项目。当乙方未在规定时间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延期交货,造成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所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款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除外。
九、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应及时向对方书面报告事由并提交有关政府证明文件;情况属实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所指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十一、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另立合同且互换回原合同,方为有效。
4、甲方经办人: 电话: 乙方经办人: 电话:
甲 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 代表人: 电 话: 日 期:
合同拟定说明
1、 本合同为参考模板,可根据实际谈判情况修改条款细节内容。
2、 在修改条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付款方式一般要求无预付款或预付款不超过20%,付款日期为30日或15个工作日,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
(2) 合同的'整体模式不得随意修改,只有第一条到第六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稍微改动。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电 话: 日 期:
合同编号: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1.1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单价
价格如有跌涨,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
1.3 双方确认以甲方最终接收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
(1)货物的规格、材质及颜色以双方确认的编号及留存甲方处的样品为供货标准。 2)应符合国家及行业优等品通常标准,满足业主方及监理的验收要求。 (3)同种货物同批次的瓷砖不能有明显色差。 2.2质量争议
(1)若甲乙双方对货物有质量争议,可向有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检验。
(2)乙方须保证每批次的货物质量,并提供厂家货物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工地现场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报验不合格,报验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项目部的通知要求供货。
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货到工地后乙方负责按甲方收货
人指定卸货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甲方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备货,由乙方厂家备料安排生产确保材料准时进场。 4.1.2甲方应提供货物的存放场地,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清点、验货及签收货物。 4.1.3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为收货人负责货物清点、接收工作,每批次货到工地由收货人负责当场点数验收。
4.1.4每批次货到工地甲方应当场点数验收,对于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负责退货。
4.1.5乙方供货被甲方查出为贴牌或套牌货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20% 以上的罚款。 4.1.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款项。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甲方项目部要求供货,并保证提供合同制定品牌的原厂货物。 4.2.2乙方应随货提供有效的货物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4.2.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人身损害责任。
4.2.4乙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货物交接人,负责货物的交接、签证。
4.2.5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予以确认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换。
4.2.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量进行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终止供货,否则甲方可以停止后期付款并追究其经济损。
4.2.7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到货,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每延迟一天罚款贰仟元。 五、付款方式
5.1 货到指定的施工现场卸货完毕,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付款;暂押质保金肆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5.2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以 银行转账 的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本合同项下货款。乙方如需变更如下指定账户应在第一个付款日 3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银行账户确认文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供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每日每批次人民
币贰仟元整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及时供货累计达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货,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货通知后7天内不予退换或者退换后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质保金。 七、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甲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均可向银川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3 本合同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长沙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承包潭王府火锅窑店的贴瓷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A,乙方包工包料。 B,乙方包工并
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C,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五、 贴瓷砖承包单价:墙面_________(元/平方米),地面_________(元/
平方米)
六、 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总工期限:_____________天
因施工地点停电、停水造成的工程延续,应列入工程变更单。
七、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 施工图纸采取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二、 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三、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三条 甲方工作
一、 开工前两天负责配合乙方办妥施工人员出入证等施工所需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五、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极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竣工验收。
六、 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并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四条 乙方工作
一、 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二、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
三、 如按原设计图纸无法实施的项目,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商。
四、 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设备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署“物品清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损毁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修缮或补偿。
五、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应事前通知对方。接通知后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的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由于原建筑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乙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另定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经双方签字认可方可实施,原方案则自动取消。
第六条 工期延误
一、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三、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四、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七条 质量标准
一、 甲方严格按图纸施工。粘贴瓷砖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必须无空鼓。(检查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二、 砖面层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三、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检查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四、 每次贴砖完毕后,要将砖面仔细清理干净。镶贴好的砖面应有切实可靠的防止污染的措施。
五、 双方对工程质量如有异议,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二、 工程验收____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甲方未结清工程决算价款时,未经验收,如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三、 乙方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 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24个月。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付另一方30%的违约金;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或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直接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四、 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双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A、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内无结果。
B、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和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
C、 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
D、 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E、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F、 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预算规定中的材料。
G、 乙方提供伪劣、淘汰装饰材料(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的)。 H、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打架斗殴、有偷盗破坏行为。
I、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J、 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停工期间的损失,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
K、 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的损失。
第十一条特定约定
一、 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须签订书面协议。
二、 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三、 施工期间,甲方将施工现场的钥匙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
四、 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请求调解处理。如果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只选择其中一种)__________(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B、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 关于合同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1) 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2) 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单发包商已入住使用,均视为验收合格。
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四、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五、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六、 若乙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经多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出现质量事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三天内完成退场工作。
七、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签章)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
电话: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供方:
委托代表:
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