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临时雇佣合同书(通用3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签订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_________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__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_________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有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_________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1)、(3)项和第2款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款第(2)、(4)项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款第(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第(4)项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公)证意见: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
第二条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双各方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和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八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
(二)办理申请设立合资企业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三)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四)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五)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六)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七)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八)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九)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十)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XX市目的地;
(二)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
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资企业设董事会,合资企业成立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业的切重大事宜。
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一)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四)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理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董事会可以随时解聘。
第九章设备购买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二十五条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二十六条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市场销售。
第二十八条合资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为了在中国境内我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资企业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的分支机构。
第三十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商标由董事会确定后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会计与统计
第三十一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国有圈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国有关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外汇管理与保险
第三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条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条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国其它劳动管理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过合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XX市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合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三条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
______年。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应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与变更
第四十四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合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章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合资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五)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六)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本条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下,应由合资企业董事会或合营各方共同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本条第(五)项所列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资企业。
第四十七条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与不可抗力
第四十八条由于合营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致使合资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关有权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解散该企业。继续经营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合资企业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合营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缴付其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如违约方逾期仍未缴付或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资企业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有权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资企业或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行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提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各方就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经各方协商,提交促裁机构,按该机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方书写。
第五十六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企业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营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按双方商定的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五、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生产按排,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六、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如有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