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购销合同范本(精选9篇)
甲方(卖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1.1油品名称:
柴油: 规格: 0号、-10号、-20号根据气温情况由双方商定。 2 质量标准
2.1本合同油品确保工地机械设备正常使用的标准(国标)。
3 数量
3.1本合同需柴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合作期三年。
4 价款
4.1柴油的单价执行山西省中石化市场价格每公升下浮0.1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升换算成吨)
5 运费由甲方承担。
6 油款的支付
6.1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工地及时用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油款,责任由乙方负责。油款按照累计每1000万元人民币结算一次,五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如有拖欠按照央行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同期利息。如油款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也可以采购乙方的煤炭,以抵消油款。乙方可以将煤或其他资源低于当天市场价20元/吨销售给甲方,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
6.2 乙方支付甲方油款时需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 油品交付
7.1 本合同选择甲方送货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七 日内,按照乙方书面用油计划送到乙方指定的乡宁基地工地油罐内。
7.2 具体交付点:地点、数量、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4 结算依据:甲乙双方以用油单位: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乡宁项目部收货凭证为结算依据。
7.5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安全保管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确保甲方的油品不受外界干扰,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甲方的油品不受损失。
8 油品质量
在使用期间,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 双方约定:
9.1 工地上的储油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加油机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由甲方所有。
9.2 为确保用油质量,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外来油品。
9.3 如因乙方在使用油品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包括储油罐、加油配送车、工程施工车辆进水、进尘土、铁锈等)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5 甲方将油品送到工地储油罐后,负责给车辆加油,配送加油车由乙方安排,甲方统一管理。
9.6 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造成工地停止用油超过30天时,乙方应当结清全部油款,待工地正常后由甲方继续供油。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1.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政府政策等情形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等原因,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七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13.1 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4 效力及其他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油品清单及价格
产品
名称
计量
单位
总价
产品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若无国家标准的,则执行合同签订地地方标准或中石化标准。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_____由_______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3、验收时间若乙方配送的,甲方可现场监卸,如有异议需在卸油过程中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自提的,需在甲方罐车或其他运输工具离开提货点前提出,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甲、乙双方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名确认。
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共同将提油油库封存的油样或甲乙双方封存的其它油样送往油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检验费用:检验结果表明乙方过错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无过错的由甲方承担。
经双方确认,承载工具是油罐车的,发货油品质量误差超过±3‰的,以实际发生额结算;油品数量误差±3‰内的,以提油单(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_____,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销方(甲方):
购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就成品油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供应乙方成品油为0#或-10#国标柴油。
2﹑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及时供油,供油车随叫随到。甲方供油车必须按计量标准足量加油,同时保证油品的标号和质量。
3﹑结算方式:乙方结算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甲方需根据数额开据增值税发票。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满足乙方油料需求,乙方决定在甲方所属油库定点用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国标油料:柴油,并确保正常油料供应。
二、为乙方提供的油料计量以油库付油流量计为准,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并确保吨油损耗在3‰以内。
三、甲方确保为乙方提供的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油料价格,按照乙方需求量,根据市场形势及上级公司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当天销售价格区间基础上,每吨给予10元的优惠,但不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底线。
五、油品资源紧张时期,甲方根据乙方前期用油情况,根据公司客户管理相关规定,尽最大可能给予乙方资源支持。
乙方权利和义务 :
一、乙方以“月计划”形式提前上报需求计划。
二、乙方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油,操作流程按甲方公司业务流程规定。
免责约定:
一、不可抗自然力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不为违反合同。
二、甲乙双方公司改制、变更等情况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不为违反合同。
三、甲乙双方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或政策同本合同冲突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为违反合同。
四、政府政策、规划、拆迁及其他行为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不为违反合同。
五、其他不可抗社会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所交付油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相关实际费用。
二、 未尽事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执行。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生效,有效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有效期1年),届时双方油款两清,如双方有意向,可续签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当地的法院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油品购销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的《油品购销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原合同中,乙方购买甲方油品500吨更换为200吨,实际数量以乙方需求和最终采购数量为准。
2、原合同中,油品交付方式变更为以下方式交付:
2.1、加油站站前零售业务,甲方加油站加油枪出口为交付点。每日指定时间内,乙方派授权人在甲方加油站对乙方车辆进行记账加油,甲方授权人为车辆加油并对记账票据签字确认。如乙方指定的授权人不在加油现场,甲方私自为车辆加油,乙方不予签认记账,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2、外送业务,甲方提供免费外送服务:配备流动送油车及合格驾驶人员。以甲方流动送油车加油枪出口为交付点。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柴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为乙方施工机械加油,如乙方指定的授权人不在加油现场,甲方私自为车辆加油,乙方不予签认结算,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原则上乙方加油员全程跟随送油车。
3、原合同中,未对记账方式做详细说明,补充如下:
3.1、使用乙方油料三联单为记账票据,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认可,票据数量以加油站加油机为准,以三联单记账数量为对账和结算凭证。
3.2、甲乙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出具双方签字认可的对账单,每月15日、30日进行结算,出具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
4、原合同中,对于甲方的权力与义务补充: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油料的及时供应,如因供油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原合同中,对于免责声明的补充:如甲方不能按时供油或油料储备不足造成施工延误或工程停工,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原合同中,发票交付方式作以下补充:甲方收到货款后,于销售业务完成三日以内,向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油品购销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油品购销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方(甲方):
购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就成品油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供应乙方成品油为0#或-10#国标柴油。
2﹑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及时供油,供油车随叫随到。甲方供油车必须按计量标准足量加油,同时保证油品的标号和质量。
3﹑结算方式:乙方结算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甲方需根据数额开据增值税发票。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地址:
乙方(供方):
地址:
根据《_____》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油品:
2、数量(吨):
3、质量等级:
4、单价(元/吨):
5、总金额(元):
二、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三、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四、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五、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督卸货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实际结算数为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卖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
1.1油品名称:
柴油:规格:0号、-10号、-20号根据气温情况由双方商定。2质量标准
2.1本合同油品确保工地机械设备正常使用的标准(国标)。
3数量
3.1本合同需柴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合作期三年。
4价款
4.1柴油的单价执行山西省中石化市场价格每公升下浮0.1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升换算成吨)
5运费由甲方承担。
6油款的支付
6.1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工地及时用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油款,责任由乙方负责。油款按照累计每1000万元人民币结算一次,五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如有拖欠按照央行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同期利息。如油款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也可以采购乙方的煤炭,以抵消油款。乙方可以将煤或其他资源低于当天市场价20元/吨销售给甲方,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
6.2乙方支付甲方油款时需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收款人:
开户行:账号: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甲方送货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按照乙方书面用油计划送到乙方指定的乡宁基地工地油罐内。
7.2具体交付点:地点、数量、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3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4结算依据:甲乙双方以用油单位: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乡宁项目部收货凭证为结算依据。
7.5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安全保管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确保甲方的油品不受外界干扰,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甲方的油品不受损失。
8油品质量
在使用期间,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双方约定:
9.1工地上的储油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加油机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由甲方所有。
9.2为确保用油质量,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外来油品。
9.3如因乙方在使用油品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包括储油罐、加油配送车、工程施工车辆进水、进尘土、铁锈等)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5甲方将油品送到工地储油罐后,负责给车辆加油,配送加油车由乙方安排,甲方统一管理。
9.6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造成工地停止用油超过30天时,乙方应当结清全部油款,待工地正常后由甲方继续供油。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1.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政府政策等情形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等原因,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七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13.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4效力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地址:
乙方(供方):
地址: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油品:
2、数量(吨):
3、质量等级:
4、单价(元/吨):
5、总金额(元):
二、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三、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四、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五、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督卸货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实际结算数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