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空调供货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
乙方: (以下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 依据发包方(建设单位、招标单位)提供中央空调主楼7-23层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清单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以及末调端设备制作安装调试、通风防排烟设备制作、安装、系统调试合格,交付业主为止。
工程质量: 。
第三条 :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本工程施工合同书
2、 投标工程量清单、投标工程清单预算书
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施工图纸
5、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第四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一次性包干(工程量包干、工程项目单价包干)方式。本合同承包的工程总价为(小写): 元,(大
1、合同价款包含内容:成套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安装材料费、检测费、调试后相关的费用、试验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施工现场材料周转费、保管费、施工安装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保费用、技术资料费等产品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清单范围内工程项目包工包料。(承包方负责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移交,质量维保和培训等全过程工作,室内机电源线。需承包方提供室外机基础定位及尺寸,主电源线预留长度,并负责机组与电源线连接。)
3、施工配合费、施工保证金:
①、施工配合费: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发包方组织协调各施工单位配合施工,由此产生的配合费由承包方承担,配合费按照合同价款的 1 %交付至发包方。
②、施工保证金: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在本承包协议签订后,承包方按照承包工程总价款的 10 %交纳施工保证金,并在承包合同签定后的七个工作日(除去正常节假日)内汇至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③、施工保证金的退还:施工保证金在承包方按工期、按质量、按进度完成所承包以及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没有违反本合同条款中各项条例的,则承包方所交的施工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除去正常节假日)退还给承包方。若有违反相关条款且未按照相关条款缴纳罚款的,在扣除相关罚款后七个工作日,把剩余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方。
第五条 :施工工期、进度
1、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工日期按照发包方下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施工进度:
①、在合同签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结合本工程必须向发包方递交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书。
②、承包单位进场后按照发包方的总进度计划表作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和周计划表(必须具备可施工性),由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和现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递交发包方项目部。
第六条 :施工管理
1、施工资料
①、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发包人向业主上报认证资料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材料的认价、实地考察等工作。
②、承包单位进场后,承包单位需提供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文件、人员名单,完成专业承包资质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③、承包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严格按照竣工验收资料标准向发包人上报资料,并配合发包人后期竣工资料验收工作。
④、承包单位要向发包人提供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原件、复印件、施工班组人员针对每一个人要做到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操作,不培训不能上岗,经过培训后要做好在岗班组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2、 现场管理
①、承包方必须保证专业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②、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并要把所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发包人项目部留存。没有购买保
③、所有在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悬挂标语,搭设各种防护,进场佩戴胸卡、安全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护具)。
④、每周例会承包单位经理或公司授权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⑤、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杜绝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围堵业主单位和发包方办公场所不良现象发生。
3、材料管理
①、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相应材料的复试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
②、施工前,承包单位每次进场材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进场材料明细单(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品牌、生产地等),材料进场申请表一并递交发包人项目部,经现场抽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使用。
③、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做到量材而用,严禁杜绝浪费材料,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净,材料堆放整齐。
④、施工后发现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的,承包方无条件拆除。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发包方责任:
1、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约定在开工前十天内将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递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方案。
2、开工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水源、电源,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3、保证资金供应,审批承包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计划书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4、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承包方的工程量认证单等。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做好现场施工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2、施工现场必需配备管理人员:
3、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规范、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能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的交付给业主方使用。
5、承包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要向发包方提供一份人员名单和工资表(附:身份证复件、用工合同),所提供人员工资表必须由本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6、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与检查。
7、承包方承接本工程后不得再次把工程进行分包,如将工程进行肢解分包,则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本工程并承诺所做工程不再进行结算。
8、在施工期间若发包方资金出现暂时紧张时,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在工地蓄意闹事,更不得在工地出现围堵项目部情况。
9、按照有关约定提供制作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参加配合该工程
10、工程交工后,承包方提供 竣工图给发包方。
第八条 :安全责任: 本项工程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总责,所 有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与发包方无关。发包方负责监督。
1、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和火警火灾事故。
2、 承包方指定安全员,统一管理、指挥、调度。
3、 承包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做到“先买保险再入场”。
4、 承包方施工时要做到“防护设施到位,机械设备符合安全要 求,施工人员按安全规范施工”。
5、 本项工程所有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责任、纠纷、赔偿由承包方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款进度支付方法:本工程合同签订并正式施工后,由承包方前期垫资;壹月后根据工程总进度按照实际工程量分批分期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通过有资质的专业审计部门审计后付款;留下工程总造价的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2、竣工结算:如未按本工程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图纸答疑、预算书等内容施工,结算依实扣减;其它以外变更增加,必须经发包方认可后进行变更,否则不再计入结算。
3、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每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承包方提供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出具相关明细表包含需由发包方代扣税金(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利股红个税、印花税)6.16%;
第十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规范、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验收标准。
2、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交底,遵守三检制度、报检制度,并配合发包方留取各种样品。
3、若承包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承包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需要进行调试、测试、设备试运行的,要在48小时前向业主、监理单位、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调试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
5、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及时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发包方进行检查认可后在进行隐蔽,不经发包方、监理、业主方同意的工程项目全部拆除,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6、业主、监理单位、发包方工程师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通知业主、发包方、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业主、发包方、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签具验收证书。工程交给业主方管理,承包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与维护。(无条件为业主方培训该专业人员2-4人)
第十条 :工程保修期:
1)保修期:工程完工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发包方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的保修期为依据,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由承包方免费维修,保期期满后不收取人工费,只收取材料费(属于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本工程发包方预留承包方合同总价的 5 %作为保修金。对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尽保修义务,承包方不及时维修时,发包方有权动用保修金请人维修,无论承包方签字与否,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保修期满经主管部门,业主、发包方及物业公司审验后,方可办理保修金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拒不无偿修理或返工的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即 元)。
2、承包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则扣除施工保证金10%,不予退还。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保持工程现状,且在指定日期内撤出工地,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和运至工地的设备、工程材料作为违约赔偿之一全部无偿归属于发包人所有。
3、承包方中途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发包方有权拒付劳务费、终止合同;承包方施工人员满足不了施工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三日内调整好,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工期,由承包方负责。
第十二条: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发包方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上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安装本合同项下的水亭楼盘售楼处所需的空调系统,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数量、价格、供货及安装时间
1、设备名称:水亭售楼处空调系统(商标:大金,生产厂家: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产地:上海)。
2、数量、规格型号、材料明细、材料单价、安装费、报价明细见合同附页。
以上单价包含货款、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损耗等乙方将全部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述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
4、室外机基础由甲方负责制作,室内外机电源乙方负责从一层配电箱引出。
4、供货及安装工期:供货及安装工期为40个日历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计算。其中供货期为30个日历天,安装期为10 个日历天,前述期限均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安装施工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规定,作好与其它施工方配合施工的工作。
二、质量及安装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交付及安装的空调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标准,并达到优良,施工按照以下规范和要求执行: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__)
2、《工业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
3、 大金空调技术手册标准
4、 图纸及设计说明
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三、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时间、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甲方开发的水亭售楼处,经甲方初验验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安装,具体安装位置届时由甲方指定,所需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
设备由乙方负责用纸箱或木箱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保证材料设备不因包装物或运输、装卸、气候、温度、湿度或存储等因素而受到损害。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处置。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__)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方式: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以便安排初验,货物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后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数量、外观初验,但甲方的初验并不表示乙方的材料设备已验收合格,乙方仍需对材料设备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材料设备的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材料设备,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收货物的,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资料的日期顺延付款日期。
4、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在初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甲方拒绝验收的,乙方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甲方、监理在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质量或安装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如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付异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如因前述原因导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安装期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的责任。
5、当工程进入设备调试、试运转阶段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前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派出人员参加调试。
6、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勘察过现场,对现场的室内及室外情况已完全了解。空调安装使用后,如冬季室外温度在0oC以下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20oC(包含20oC)以上;如室外温度为38oC以上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包含18oC)18oC 以上。如未达到前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7、乙方须对提供的空调质量及安装质量负责,空调在投入使用后,凡因空调质量或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给乙方作为预付款;货到交货地点后并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 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款项给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货证明、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证明、结算报告等,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结算值的95%;剩余结算值的5%,作为保修金由甲方预留,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自保修期满之日起10天内,该款项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同等数额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合同单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材料或逾期安装或逾期履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过程中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质量问题,如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更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同时须承担不符合约定部分货物货款5%的违约金,如拒绝、逾期更换或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该部分材料设备货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3、乙方因材料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该损坏部分全额赔偿。
4、乙方提前交工验收的,甲方验收后,仍可按合同规定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及安装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发货及安装,并支付逾期交货及安装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乙方还应当赔偿因工期拖延、质量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
6、乙方同意甲方从保修金和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其它
1、保修及安装
乙方须对材料设备及安装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1年,自全部材料设备安装完毕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材料设备数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材料设备投入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必须派员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恢复正常运转。如乙方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更换,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或购买他人的材料设备,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需方(甲方)(公章): 供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签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美的商用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见附件
第二条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如果产品属于标准产品,则按照国家产品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执行;
2、如果产品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以技术要求形式单独予以明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无明确说明的,视为按标准产品处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
乙方运输至甲方负责卸货;甲方人员签收货物并在工厂送货单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设备清单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有异议的,甲方应在签收前向乙方在场人员提出;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 合同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093700;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最终供货清单,甲方向乙方按供货清单支付清单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发货前,甲方向乙方100%支付清单剩余价款余额。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双方协商,以不耽误工期进展为原则,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款后10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和延误时间,甲方如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甲方提出更改机型的,交货期限重新确定。
第七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和乙方交货之日起36个月中先到期的时限为产品质量保证期。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取消订货合同总价款
2、 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