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保借贷合同(通用3篇)
出借人: ,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甲方)
借款人: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担保方: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丙方对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并与乙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出借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 %。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
第五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偿还。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二〇一 年 月 日
甲方(出资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条例
1、乙方借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即¥ 元。
2、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日以乙方出具的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效力同等。
3、本次借款利率2 %,但必须准时归还,不能耽误甲方投资。
4、担保方式为担保人担保,具体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合同确定。
5、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有违约,则:
(1)乙方须每天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元。
(2)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案件审理和执行阶段的费用;诉讼材料打字复印费)。
二、担保条款
1、如借款人拖欠,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偿还借款。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
2、担保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目下的借款,延迟履行违约、 惩罚性违约金,逾期利息及实现全权的费用。
3、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三、其他
本合同从订立之日起生效。合同共计 页,其中《借款收据》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出借方(甲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