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短信产品代理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销售区域
1-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地区,销售甲方的产品。
1-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已有甲方确认的经销商区域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经销商资格。
1-3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分销经营活动和网络建设。
销售目标
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总销售额(以合同供应价计算)必须达到______万元。首批进货______万元,以后每月进货不得低于______万元。
2-2乙方需现款提货,甲方接到乙方的货款后,即将订单中全部产品7个工作日内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以后每批均现款提货。
销售责任
3-1甲方开通免费专家热线,配合经销商的销售和问题答疑,并根据各个市场的需要派专家组前往乙方区域进行会诊营销活动,活动的费用中交通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顾问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共同开拓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市场,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具有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销售许可证,具有合法的经营权利和经营场所。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3.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熟悉当地市场状况和渠道状况,经营方向与甲方相一致或大体一致。
4.具有与甲方相匹配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
5.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保证所辖地区的物流供应。
6.具备良好的渠道分销能力和行业拓展能力。
7.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软、硬件产品的代理商,从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内,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
2.乙方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为:金笛短信快车v2.1/3.0(单机版/网络版)、金笛短信群发机器人v5.3版。
3.乙方所代理甲方硬件产品为:gsm、gprs、cdma、modem池rj45网口/rs232串口(四口及八口)等短信设备。
4.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5.乙方原则上只能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目前商定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本系列软件版权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发展的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4.在乙方销售数量突出时,甲方可授权乙方以自有品牌销售。
5.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拥有本协议中所有代理软、硬件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和发布权。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7.甲方在产品宣传、广告、网站等信息载体中公布乙方为产品代理商。
8.甲方如果准备停止乙方销售产品,应立即通知乙方。双方尽快协商办理停止协议事宜。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3.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代理产品,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代理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
4.乙方不得从事对产品进行解密、非法销售等损害产品厂商及甲方经济利益等的活动。
5.乙方无权发展产品代理商、分销商。
6.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销售、提供产品给其他代理商或分销商,或从他处购买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向用户销售非卖品。
7.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乙方有权对最终用户收取增值服 务费用,乙方只能原封不动地销售从甲方订购的产品(以及任何产品文件),不得在产品包装上附加任何标签。
8.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9.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某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10.乙方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乙方必须按时支付软件销售款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权及其所发展客户的软件使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某规定的指导价格,否则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3.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但必须签订《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商业保密协议》(附件五)。
14.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在其网站或公司的宣传资料上设立专版介绍所代理的甲方软件产品并在协议期内保证该专版的持续正常运转。
五、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各级代理的最低订货数量要求。
金牌代理一次订货不得少于某台,银牌代理一次订货不得少于某,普通代理一次至少订购2台
2.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订购合同》”传真给甲方(附件二)。
3.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天津,北京以外地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代理产品的运费。
5.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损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六、价格政策
1.乙方需预先支付甲方___________,用于某产品的采购费用(预付款制度);
2.乙方连续两个月不得无销售额,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在代理产品的销售过程中,须遵循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价;
乙方成为甲方的___________代理资格,将享受软件产品的___________优惠。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某软件 价格的80%,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协商。
4.乙方向甲方订购的硬件产品,按累计订货数量可享受不同价格;
5.gsm硬件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化比较大,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商议;
6.乙方成为代理后,可享受的产品价格以最新价格体系附件为准。
七、销售政策及支持
1.代理产品类型: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
2.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格规范: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全国统一的销售价格,参见《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价格体系》(见附件三)。
八、商务政策及支持
1.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产品代理订货前,应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具体操作以当时议定为准。
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库存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答复乙方订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将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答复时,若遇乙方无人或通讯线路故障时,时间可顺延)。
4.取消或变更订单:如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订单,必须先和另一方沟通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得到另一方签字。否则发生差错及经济损失由该公司承担。
九、服务政策及支持(附件六)
十、法律效力
1.本协议所载条款的解释权归属甲方。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司法程序解决。司法裁决应为最终裁决,甲乙双方必须依照执行。相关费用除裁决有明确规定外,由败诉方承担。
2.在解决争议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的更改
对本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终止
当本合同终止或有效期满后,对于某履行的义务和尚未完全付清的款项,本合同继续有效。
附件一《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登记表》
附件二《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订购合同》
附件三《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价格体系》
附件四《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六《______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政策与支持》
甲方:________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推动《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灯具系列产品》在全国市场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方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地区总代理”合作体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区域总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经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注册认可的代理LED系列灯具产品。
2.具备一定的LED灯具相关产品技术背景和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代理LED灯具产品的专职人员并具备甲方产品的培训服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7.具备上述条件,符合甲方进货要求,并签订本协议,即可获得相应的分销资格。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级总代理、地区代理)。
2.代理范围: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省级总代理首期进货款不得低于十万元;地区总代理首期进货款不得低于五万元。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进货,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代理关系才算正式确立。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发出等价货物。
5.客户申报制度:为避免代理商之间撞单抢单情况的发生,乙方销售经理应及时把有意向的潜在客户报告给甲方区域经理,经甲方区域经理确认后,甲方大区经理有义务协调其
他代理商积极协助乙方代理完成跟单过程。没有申报的客户,甲方没有义务进行保护。乙方销售经理如发现兄弟代理向乙方所属客户低价抢单,可据实向甲方区域经理投诉,甲方区域经理必须受理并查处。如发生实质性损害,乙方有权向抢单代理提出赔偿请求,由甲方区域经理仲裁。
6.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LED灯具系列产品”产品。具体产品目录详见附件。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资料样品。
2.指导、帮助、协调乙方销售行为,最大限度占领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与乙方所代理的甲方LED灯具系列产品有关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与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代理区域内的用户市场。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思路、开发进展情况、产品特性等新产品有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更好地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的方案。
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策划和开展多种类型的营销活动。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市场动态,指导乙方在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有关活动。
9.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填写《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并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内容如果发生变更,需及时填写变更通知,且书面通知甲方。
2.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4.乙方有资格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LDE灯具系列产品的市场促销活动。
5.乙方有资格被邀请参加甲方定期举办的技术及销售培训。
6.乙方可定期收到甲方产品相关资料及典型应用案例。
7.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8.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9.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售后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及投诉,投诉时应填写《《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投诉书》甲方设有代理咨询、代理支持和投诉热线。
10.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在重大项目上具有备案注册权,并可获得甲方在技术、市场、价格上的特别支持。
11.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跟踪。
12.乙方不得销售从非法渠道购进的甲方LED灯具系列产品,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13.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14.乙方店内装修,须采用甲方CI策划方案基调,经甲方审核后乙方自行安排施工,费用乙方自理。
五、销售奖励指标、价格政策
1.销售奖励指标:
a.省级总代理:每季度回款额达到1万以上,以5%返现金。
b. 地区代理:每季度回款额达到3千以上,以5%返现金。
2.乙方在授权期内,需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进货量,同时享受甲方给代理商制定的产品折扣价。
3.全国零售价格为甲方出厂价格基础上加价20%。乙方销售限价最高不得超出甲方出厂价30%。
4.甲方每季定期向乙方公布产品出厂价格。
5.乙方在遇到特殊项目时(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且该项目对当地市场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可申请特殊价格,申请时需认真填写《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特价申请表》(详见附件四),在甲方同意后方可订货。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
(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订购合同及订购单》,(详见附件五)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给甲方营销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订货单(代合同)》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向乙方答复订购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应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答复时,若遇乙方无人或通讯线路故障时,时间可顺延)。
2.付款
乙方在定货时一次性付清订货预付款。
3.发货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4.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LED灯具”产品,如果自购买后90日内未售出,可以无偿退货。起始计算日期以《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产品订货单(代合同)》的'日期为准。待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货后,经检查如无缺损,可以办理退货,相应货款将在收到乙方退货后一个月内汇给乙方。
(2)如果产品已经售出,可以及时向甲方声明,甲方将及时将此产品的发票开出并寄给乙方。
(3)如果已经向甲方声明不退货的产品,甲方在向乙方发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寄出。这部分产品甲方不予退货。
(4)如果产品订货后90日内未见乙方的退货申请,则甲方认为乙方这部分产品已售出,甲方对这部分产品不予退货,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权益
(1)甲方将设立技术咨询电话,解答乙方销售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定期将典型问题及其解答进行汇总,发给乙方。
(2)甲方将通过邮寄、E-mail或公开网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最新信息、典型疑难解答、故障解决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咨询及技术培训。
2.乙方职责
(1)对于所代理的甲方产品,乙方必须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
(2)乙方为其售出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甲方为其所提供产品的第二售后责任人。
(3)乙方有义务在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前,向用户讲解清楚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如果因为没有讲解或讲解不清所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如果乙方对用户的承诺超过了甲方的承诺范围,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果接到用户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请求,乙方有义务首先进行故障诊断并给予解决,如确认是产品本身问题而无法独立解决时,可向甲方提出售后服务支持请求。
3.非售后服务范围
(1)由于人为原因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
(2)产品问题是由于不正确的使用、不正确的安装等问题造成的。
4.售后服务年限
(1)甲方产品在甲方承诺的有效期内免费维护、逾期酌情收成本费用。
(2)按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用户购买商品的保修期应以用户购买商品的时间开始计算。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杭州拓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