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合集3篇)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精选3篇)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篇1

协议甲方:

协议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_____,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账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账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___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篇2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在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毕。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

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

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账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

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民法典》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2、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四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3、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___________%(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四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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