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不仅关系着青少年自身的成长与进步,也关系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及成败。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普法活动方案【优秀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当我们有什么事时,就应该去找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它能帮我们伸张正义,给予坏人应有的惩罚,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关系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仅十几岁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此他和父亲在一起生活。为了挣钱养家,父亲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没有太多时间管教自己的儿子,男孩也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管教变得越来越任性,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到了这个令他万般陌生的社会,不过他在这里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他们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不久,男孩身上的`积蓄就被自己挥霍一空,为了尽快得到钱,他和朋友们想了一个极端的方法——抢劫,于是他们将目标锁定为晚上独自一人经过的单身女子。第一次行动,男孩就获得了成功,他兴奋地看着抢来的钱,觉得很有趣,既省事钱又多,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连续抢劫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究是逃脱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看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学习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这个社会中立足,不要顶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个合法守纪的好公民!
小学生法制教育优秀的征文 篇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务必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能够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以来的历届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决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深化平安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按照市、区“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制宣传计划和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法,全面收集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有效经验,并定期在辖区内推广宣传;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街道的普法规划,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社区普法计划并落到实处,真正在辖区内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和轰轰烈烈的“五五”普法声势。
2、以“一学三讲”为主题,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辖区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有计划的在社区群众中宣传“四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3、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要联系辖区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深入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税收征管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经济发展步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轨道,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营业、市场监管人员树立依法消费、依法营业、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
4、积极开展以宪法、物权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物权法及其他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五进”活动
1、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有效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街道及社区要建立普法学法制度,继续抓好每月一讲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促进机关学法用法的开展。
2、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律进社区”载体内容,不断提高社区学法氛围。积极开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等开展“法律大讲堂”;结合20xx年奥帆赛的举行,加强奥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交通、法官、律师、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以满足社区广大居民的法律需求。
3、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推进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的开办,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推进“情系未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校园良好的学习环境。
4、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驻辖区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勇于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重点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借助“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针对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认真开展与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开展各种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有效手段,促进单位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公民的维宪意识,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规范公共管理、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年底对街道科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
2、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学习
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3、青少年要重点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
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交通安全等法规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方法,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积极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4、加强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法律学校、社区学校、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的作用,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岗前培训、在岗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技能,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年内,将继续组织普法讲师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送法活动,计划将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劳动法、合同法、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法的主要条款制作成展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社区进行巡回展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区及驻辖区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纳入重要工作考核目标。要及时调整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认真制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抓好先进典型培养
各部门、单位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抓好“亮点工程”建设,并及时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工作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市农业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逐步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深入开展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平安建设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深化“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才能为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才能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不断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有力推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深化“法律进乡村”。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引导服务单位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六)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百姓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 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推进阶段。5-10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在有关媒体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单位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市农业局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厅法规处和市法建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法律六进”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等组织延伸,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组织,整体推进。各单位按照计划深入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不同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做到每一“进”有安排、有落实、有小结,确保主题活动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为贯彻落实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依法治县的任务目标,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和青年干部职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家园、平安蒙城建设。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青年干部职工和其他青少年。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活动内容。
(1)开展普法教育大宣传。重点宣传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3)开展“我学宪法”征文演讲活动。
2、活动形式。
(1)成立宣讲团,深入学校、机关、企业、乡村、社区进行宣讲报告。干部夜校、道德讲堂等可开设法治专题。
(2)举办征文、演讲、辩论、摄影、书法等比赛活动。
(3)开办“模拟法庭”。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
2、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五、承办单位
主办:县司法局、综治办
协办:县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扎实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2、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和法治副校长的作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地方网站等宣传渠道对典型事迹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面,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关心和支持活动开展。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活动的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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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