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规章制度十篇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服从宿管员的劝导与管理。住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奔跑、嬉笑打闹,熄灯后不讲话、不走动、不听广播等。
3.不准将校外无关人员、不住宿的同学带入宿舍楼。
4.不在宿舍内玩扑克牌,不将篮、足、排球带入宿舍楼。
5.宿舍区内必须文明礼貌,讲究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6.因故不参加夜自修、不住宿学生,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及时报有关管理员。
7.不使用明火、不私接、私装电源插座,严禁将电源线拖进宿舍进行“照明”和使用“热得快”、“充电器”等电器用具。严禁夜间在宿舍内点燃“蜡烛”、“蚊香”,以防失火。
8.宿舍内学校提供的一切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准私自改装、拆卸、搬走。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上课期间不得回寝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要进入或离开宿舍,必须持有班主任或政教处主任的书面证明,并交管理员存查。
10.不得玩弄宿舍内报警设施,碰到外来人员入侵宿舍和夜间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打开报警装置开关报警。
11.讲究个人卫生,床铺、行李、被子、衣服、鞋袜、杂物、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宿舍内保持清洁、整齐。
12.爱护宿舍里的一切公物,不在门、窗、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
13.每一寝室设一名寝室长,寝室长应协助宿管老师管理好寝室的纪律、卫生和安全工作。
14.提倡文明住宿,争创文明寝室,建立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天天有检查,每周有评比。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劝阻,坚持不改或违纪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1、公司按工作实际需要为部分员工提供宿舍,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管理,按指定床位入住。
2、禁止在宿舍内从事偷窃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要注意消防安全,未经同意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更改宿舍内一切设施。
4、宿舍区内不准追逐打闹及高声喧哗,晚上十一点以后不准从事骚扰他人的'活动,保安外出人员在晚上十二点前必须赶回宿舍。
5、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
6、爱护公物,按规定正确使用并保护好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公司将从重处罚。
7、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做好防盗工作。
8、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9、被褥、床单、蚊帐、衣服、鞋一律叠放整齐。
10、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酗酒。不得有不穿衣服或只穿内裤出入宿舍等不文明的行为。
11、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更不能在宿舍留宿,需要接待客人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12、轮流值日,对卫生不合格者按奖罚制度执行处罚。
13、同宿舍者应提倡团结、友爱、互助、谅解。
14、凡违犯上述各项规定者,先口头警告,处罚人民币5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
(一)总则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住宿制度
1、员工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所提供的公共设施(如空调、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2、注意节加盟⒂玫纾啪っ鞯啤⒊ち魉壤朔严窒蟆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4、男员工要注意仪表形象,衣冠整齐,不得穿短裤出入公共住所。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单身宿舍实行轮值制度。
6、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8、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9、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
10、宿舍严禁吸烟。
11、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三)有以下行为的,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
2.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3.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4.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5.有偷窃行为的。
一、宿舍内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要安排好值日表,轮流值日,保持好室内清洁卫生。
2、在天气条件允许下,保持宿舍每日通风,确保健康宿舍环境。
3、宿舍内地面、阳台及客厅要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不随地吐痰等。
4、按时起床、床铺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准堆放各类杂物。
5、室内外墙壁保持干净,不准乱贴、乱写、乱画,不准乱挂衣物及其他物品。
6、室内家具要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不乱放物品。
7、床下干净,鞋子、洗刷用品统一摆放整齐。
8、每日清理宿舍垃圾,做到人走垃圾无。
9、门窗玻璃、日光灯等要保持干净,窗台不乱放杂物。
二、公共卫生管理
1、每日对走廊、公共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进行卫生清理。
2、定期对走廊、宿舍及卫生间进行消毒,确保无病菌。
3、严禁各类宿舍小广告的张贴及投放。
4、禁止在走廊、楼梯间等区域存放自行车及各类物品等。
5、禁止向洗刷间、水池、便池等投放各类生活垃圾、剩饭等。
6、学生处及辅导员每日进行检查,保证每个宿舍达到卫生检查标准。
7、凡违反以上卫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照《理工大学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1、目的
为了更好地给本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的使用情况,加强宿舍安
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
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并非定期检查,总经理负责监管。
3、管理规定
申请住宿要求:
员工在工作地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及午休,、但在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或午休: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遵守本制度者;
住宿规定:
1、每日22点关灯就寝,(除节假日外)所有灯具、电器全部关闭;(寒冷冬天、炎热夏天空调除外,参照《空调管理制度》)
2、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物品不得恶意损坏;
3、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4、出入锁好门,做好防盗工作;
5、服从楼长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派遣和监督;
6、夜间看电视,开关门等动作应尽量小声,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7、电费自理;床上用品、室内保洁用品统一采购,费用自理。
8、宿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宿舍资格外应呈报总公司领导查处;
8.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
8.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8.3将房间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8.4擅自留宿异性者;
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8.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8有偷窃等不良行为;
9、员工迁离宿舍或辞职,应先提交书面申请,清算各项费用,保证舍内公共物品及设施完好无损,无缺失,宿舍钥匙交综合管理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去。
10、应爱护公司配发住宿设施、物品。应做到:设施、物品、电器责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11、个人物品、被褥叠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墙壁或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保持墙壁的清洁整齐;
12、宿舍区内禁止饲养动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13、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住宿;
14、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迁离宿舍,不得无拖延或提出任何要求,及时完整交出房门、橱柜钥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验收。
宿舍房内卫生管理: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卫生定期打扫,大家共同维持宿舍内的整洁;宿舍应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
2、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3、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4、床铺应摆放整齐;
5、综合管理部每周检查,每月评比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挪用消防设施及装备。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及门窗;
5、严禁在床上及楼道内吸烟;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7、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同志宿舍;女同志更不能随意进入男同志宿舍。
宿舍来访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两宿舍之间不得串寝,非住宿的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在宿舍留宿;
6、来访时间:8:00至21:00;
附则
1、本规定所列事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元;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2、公司将免费提供住宿条件但每月将公布水电费明细表,在住宿人员工资中平均扣除。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一)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内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员住宿,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二)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1名,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三)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至楼外垃圾车内,不得将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内。
(四)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早6:00―晚22:30),不得晚归。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临时住宿处办理住宿。未经许可男女不得互窜宿舍。
(七)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到接待室会客,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八)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进门后要将门锁挂在门内挂鼻处。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和或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拨打校园、“119”求救电话,及时处理。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床铺不许悬挂布帘;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小动物。
(十二)宿舍内不许吸烟、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不许高声放音响、喊叫,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脑需事先申请,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搞经商和传销活动。
(十四)住宿学生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公寓,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或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许私接电线和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电炉子、电饭锅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违者将给予(1)没收(2)通报批评等处罚;不许点蜡烛、燃烧纸张;不得乱扯乱拉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录音机、充电器拔离电源插座。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内家具或其他设施,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宿舍内卫生工具应妥善使用、保管,损坏、丢失需赔。
(十八)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椅子,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供水、热水器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十九)宿舍内设施需维修及时报至本楼值班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更换。
(二十)因人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方可维修。
(二十一)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察看学生证件或询问情况,学生必须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间应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时间离、返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间在校住宿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十三)学生公寓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书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争创“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活动。
1、公司为员工提供探亲房,凡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才可享受。凡需入住探亲房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一般批获三天,如延续,经批准,要交收一房一宿$50元,但延续不能超过7天。入住探亲房者,不准另留外人住宿,晚上24:00前必须关灯睡觉。
2、员工夫妻可以同房(必须持有结婚证书),未婚配偶、直系家属可以入住,但不能同房,必须分开住。入住者必须节约用水、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室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公司员工及所携家属必须服从本公司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探亲房内从事偷窃、“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涉及员工按照公司《住宿管理制度(一)》规定从重处罚。
4、每周由行政人事部领头,组织各部门主管不定时检查卫生、清洁,一旦发现违纪、违章者,先给予口头警告及处罚人民币:$50元~10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论处。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问题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值日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等。
2、负责“卫生值日”的住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和MP3等。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严禁把火种带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变压器、充电器等电器用品和在宿舍内吸烟。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等,严禁在宿舍或教室内焚烧废纸、杂物、打火机、点蜡烛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严禁在床上打闹、乱蹦乱跳,拆解,改变床的结构。
5、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6、不准随便串宿舍,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8、不准在校外就餐,购买零食,饮料等。
9、不准搬弄是非、造谣惑众、引起恐慌。
一、中宾
1、前台登记有效证件种类主要包括身份证(一、二代)、驾驶证、警官证、护照等。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证件上照片和年龄是否与本人一致;检查对方是否是公安通缉人员。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4、单间至少需要1张证件;标准间至少需要2张证件。
二、外宾
1、港澳人员使用《通行证》;台胞使用《台胞证》;其它国家使用护照。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打孔或剪角;检查签证是否过期;外宾在国内取得的驾驶证不可以使用。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另,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至当地派出所。
4、外宾必须严格按照人头进行登记;外宾团队必须上报当地派出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二条成立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公物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 “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六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八章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