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工作总结(优秀5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以双向管理职责为重点,掌握我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南人口字[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计生局工作总结(优秀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驻外机构建设的意见 篇1

【发布单位】80302

【发布文号】冀政办函[2001]13号 【发布日期】2001-04-28 【生效日期】2001-04-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省政府驻外机构建设的意见

(冀政办函〔2001〕13号2001年4月2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府各驻外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省政府驻外机构(简称驻外机构)在建设经济强省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驻外机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充分认识新时期驻外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现代科学的广泛运用,省政府驻外机构建设遇到了许多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传统的思想观念、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经营模式等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驻外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驻外机构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驻外机构要按照优势互补、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驻地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潜力,做好驻地经济发展和市场的咨询、调研工作,为省内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促进我省与兄弟省市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驻外机构在外引内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驻外机构大多设在大都市及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或内陆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和地区有着先进的思想观念、改革理念、管理模式、发展经验以及信息、人才、技术、设备、资金、项目等方面的优势,需要驻外机构发挥其驻地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外引内联工作,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三)驻外机构在政务往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省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区域经济、知识经济和现代科技的发展,需要省际之间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广泛合作,实行思路沟通,规划衔接,及时开展协调服务。驻外机构在这些活动中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能。

综上所述,省政府驻外机构是我省对内对外开放的窗口,是开展省际间经济、技术、文化交流的桥梁,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行市场、技术、管理、结构调整对接的纽带,是为建设经济强省引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先进生产要素的基地。驻外机构要自觉地肩负起这一重要的历史责任。在新的形势下,驻外机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有作为。它的存在与发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了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广泛交流与合作的需要,适应了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的需要。驻外机构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调整思路,转变职能,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省做出贡献。

二、二、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明确驻外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驻外机构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工作目标,招商引资引智,促进省(市)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友好往来,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主要任务是:招商引资、提供信息、接待服务、当好窗口、经营创收。

驻外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做好政务往来、招商引资引智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与驻地政府、经济组织、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国外使领馆、外国商社、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的联系,将我省的经济优势同国内外经济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下大力为我省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负责或参与我省在驻地举办的重大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努力做好信息工作。驻外机构要充分利用驻地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当地党政机关、科研院校等信息机构的联系,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反映驻地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新政策、新举措、新做法等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学习、参考和借鉴意义的重要信息,以及国际国内的最新经济、科技、市场、文化等方面的信息。要经常研究省情,了解省领导的信息需求,做到有的放矢,讲求时效,提高效率。

(三)加强对驻地市场需求的调研,努力为河北产品开拓市场服务。积极探寻驻地市场与河北市场的结合点,宣传河北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旅游优势,扩大河北在驻地的影响,扩大河北产品在驻地市场的占有率,推动区域间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

(四)为省领导、省直部门、各市县及省内企事业单位在驻地开展政务、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

(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宽业务渠道,办好经济实体,搞好经营创收,不断壮大驻外机构的经济实力。

(六)加强与驻地本省其他驻外办事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交流信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完成驻地政府指派的工作。

三、三、加强驻外机构自身建设,把驻外机构工作提出高到一个新水平

驻外机构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抓好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使驻外机构成为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有凝聚力、有经济实力、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工作机构。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注重理论学习。要坚持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驻外机构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着眼于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整体素质。二是讲团结。驻外机构要十分珍视和维护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团结。每个同志都要顾全大局,在原则问题上讲正气,在非原则问题上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一把手要做维护团结的模范。三是加强对驻外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考核和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省政府办公厅每年要对办公厅系统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认真考核,一把手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驻外机构要自觉主动地接受驻地党组织和厅直机关党委的领导。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勤奋敬业,多做奉献,不断激发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积极性,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到热爱办事处、关心办事处、建设办事处上来。同时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外机构的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对驻外机构的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实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建立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驻外机构除主任、副主任由省委或厅党组任命外,其余岗位负责人都要实行竞争上岗,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对干部实绩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制订岗位目标,年终严格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2、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破除终身制、铁饭碗和论资排辈的旧观念。根据目前各驻外机构普遍存在的人员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今后三年内,一般不再调入干部。确实需要的干部,要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要抓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素质、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要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的严格考核,做到优胜劣汰,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用人机制。

3、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控制增加人员。确需的技术人员和职工可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今后不再办理调入手段和转合同制手续。驻外机构要鼓励一部分人员走向市场,按政策给予必要支持,使他们靠自己的能力在市场经济中求得生态和发展。

4、改革现行工资奖金分配制度。使分配与效益挂钩,与职工实绩挂钩,鼓励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5、积极落实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驻外机构要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尽快使全员纳入社会劳动、医疗保障体系。

(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驻外机构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业务工作和人事、财务、安全保卫、接待服务、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驻外机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按程序办事,逐步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自觉接受省政府办公厅和授权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财政拨款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各项经费开支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统筹安排,精打细算,节约使用。本单位经营财务状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凡基建和投资项目,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金额较大的要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实施基建项目和采购数额较大的物品,要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驻外机构每年都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财务检查或财务审计,法人代表调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报省政府办公厅。驻外机构要依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目,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固定资产的购买、验收、保管、领取、调拨、报损和报废,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未经省政府批准,驻外机构无权转让、变卖或出售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

(六)努力增强驻外机构的经济实力。驻外机构要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拓意识,立足自力更生谋求发展,破除“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利用现有的固定资产,不断提高自身聚财、生财的能力。要培养一批能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采取承包制、责任制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把经济搞活,不断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要加强管理,拓宽经营门路,完善经营机制,赢得经济效益。经营实体要依法经营,完善管理制约机制,严防重大失误和经济犯罪等问题的发生。

四、四、切实加强领导,促进驻外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要切实加强对驻外机构的领导和管理。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班子每年要对驻外机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分管领导要加强检查指导。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召开一次驻外机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可根据需要通知驻外机构派人参加。

驻外机构要主动接受省政府办公厅的领导,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每年年终要向省政府办公厅写出书面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成员要作书面述职。要主动取得省直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的支持,及时向他们了解和通报我省及外省市经济建设情况和经济协作意向,加强业务联系。

本《意见》适用于省政府办公厅直接管理的驻外机构,省政府其他驻外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计生局工作总结 篇2

xx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各项指标任务,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狠抓基层落实,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家庭户卡,实现“四清”

一是分片包户、社区基层情况清。

针对各社区户多、面大、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为全面了解每家每户基本情况,把原来社区干部实施的按部门工作对口分工负责的单一工作方式,转变为“互帮互通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各社区实施分片管理,社区干部全员参与,分片包户,责任到人,包片的社区干部负责对本片的出生、现孕、流动人口、失业、低保、特殊家庭及再就业每家每户的信息变动情况进行了解排查,使社区各项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反映快,为下情上达,上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正确决策,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是分户建档,社区户户现状清。在分片包户、了解社区基本情况的同时,建立了《已婚育龄妇女卡片》、《居民家庭档案》。这样,不仅可以了解各片各户的基本情况,甚至连夫妻双方的就业情况、健康状况、专业技能,以及二人家庭、三人家庭、空巢家庭、特殊家庭的情况,项项清、户户清,更好地满足工作落实的需要。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排查,社区人口数据清。社区人口统计求实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衡量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人口统计数据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人口计生政策的制定、贯彻和落实。为此,各区办事处领导主动协调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辖区所在地的出生人员名单,使人口管理更有效、统计管理更准确、责任管理更到位。

四是计划生育户卡数据录入清。按照计生局关于《户卡》数据录入的有关工作安排,各区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本着抢前抓早,分工明确的原则,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培训4次,解决录入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首先,区办事处要求各社区对已填写的《户卡》册进行准确入户核对,为录入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其次,各社区请专业人员为每台微机安装了规范的系统软件,并多次对录入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录入过程中,社区针对录入时间紧、数据量大、社区微机配备少的情况,积极协调社区的业务骨干共同录入。请计生局业务骨干对各区办事处的录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区办事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强调备份数据妥善保管,确保录入数据无一丢失。各区办事处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录入工作充分倾斜,集中全部力量统筹安排时间,打好了此次户卡录入的攻坚战,为城市社区全面启动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稳步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已婚育龄妇女普查普制治工作,做到“二个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确保各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市直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人员到位,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复查工作的良好开展。

二是宣传方式到位。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屏幕、街头巷尾分发传单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向广大育龄妇女宣传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数码电子检测宫内疾病、利用远红外线控测乳腺疾病、利用b超检查子宫附件疾病等活动,今年,参加生殖保健咨询、普查的妇女5130人次,查出妇科患者3210人,及时治疗2552人,复查接受治疗痊愈率达95。

复查活动中,我们把优质、实效放在普查普治工作的首位,在形式上,注重宣传与服务相结合,有利地推动了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步地向前发展。xx年我区人口计生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夯实工作基础,通过优化统计队伍,注重统计质量,规范业务管理,深化优质服务等措施,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力优化统计环境

统计工作是一项责任性强,业务性强,工作量大的苦差事,需要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管理有方的工作队伍,为炼就一支这样的队伍,区人口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强化统计工作。一是充实统计队伍。今年区划调整撤乡并镇以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对全区7个乡镇、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在人员配置上对统计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优先考虑统计工作,挑选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责任性强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各个乡镇的统计岗位,其中有6个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均起用了年纪轻、学历高、责任心强的新统计员,目前我区统计员平均年龄25岁。统计员到岗后,区人口计生局一方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工作风貌。另一方面重点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共组织7个乡镇、办事处的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居)委会、辖区单位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3次,参培人员231余人,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政治教育并举,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水平又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使全区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省市计划生育抽查我区7个样本点中统计准确率达到99%以上,平时报表及时率为100%。在年度业务考核中大部分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扎实到位,一支敬业爱岗、素质精良、务实开拓、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统计队伍正在形成。二是加强网络建设。打印机信息引导服务是统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方面各单位硬件较差,机子严重老化,另一方面操作员水平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今年我区所有乡镇、办事处都开通了宽带和市区计生部门进行数据联网,有5个办事处更换了打印机和打印机,同时对各乡镇、办事处统计员进行了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操作的`强化培训,三月份指导a办事处计生办给九个社区居委会安装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并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计生统计质量,加速了计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了统计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三是强化业务工作。今年区人口计生局在年度评估考核中加大了统计工作评估分值。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先后多次参加统计员例会,督察统计工作,认真阅看各个乡镇、办事处的统计分析、年度报表。各乡镇、办事处领导也对统计工作非常重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领导高度重视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打印机。

二、认真开展抽样调查

当好领导的参谋,是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能,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密组织抽样调查。一年来共组织2次常规调查、3次举报调查,调查样本点8个村(居)委会,共调查总人口13000余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500余人,调查总出生人数330余人,查出错漏报出生9例,为调查分析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促进了后进村、社区的工作。二是认真写好统计分析。每次调查完毕,统计股都将调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向全区通报,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又为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每个月根据统计报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严格要求7个乡镇、办事处统计员认真写好半年、全年统计分析。通过调查分析真正发挥了统计工作为领导当参谋的作用,让各级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动态。

三、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可以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四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年一度的乡镇评估排队工作是各级普遍关注的问题,也可以说是热点和焦点问题,为此我们坚决依照评估方案、调查方案和统计口径,公平公开公正办事,确保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在今年几次大规模抽样调查中,坚持在全区通报结果。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今年共发放了二孩《生育证》300余本,未发现一例错发现象,生育证发放准确率100%。同时统计股工作人员随时下乡维修打印机指导信息引导服务工作,保证了全区7个乡镇、办事处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计生局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统筹兼顾,认真实施,现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效能风暴行动。市效能风暴行动召开后,我局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市三次党代会和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效能风暴行动作为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效能风暴行动。

一是按照《市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由达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和市计生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健全了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组织机构。

二是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计生局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指标。

三是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作为工作业绩评定、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效能风暴行动扎实推进。

三、突出重点,注重效能风暴行动实效。局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将此行动与今年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行动、“五个年”主题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规范计生优惠政策落实、严格技术服务规程、提高窗口优质服务质量、夯实基层基础等六个方面工作为重点。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例会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 篇4

【发布单位】湖北省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8〕14号 【发布日期】2008-02-27 【生效日期】2008-0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例会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

(鄂政办发〔2008〕1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省政府及办公厅其他有关工作规则、规程,为进一步加强省政府例会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例会制度

(一)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碰头会议(以下称省政府例会)是省政府会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上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组成,由省长召集和主持。

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讨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重要指示、决定,提出贯彻意见;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制定和公布的政府规章;通报和讨论省政府其他重要事项。

省政府副秘书长、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厅级领导,省政府研究室、法制办、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

(三)省长碰头会议由省长或省长委托常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参会范围为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厅级领导和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

省长碰头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近期省政府会议活动初步安排;通报和讨论省政府其他事项。

(四)在规范省政府例会制度的同时,完善省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一般由分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其他相关副省长、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省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省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一般应制发会议纪要。省政府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加强会前协调

(一)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在会前主动与相关单位和市(州)协商,力争形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列明各方理由,提出主办部门的倾向性意见。

(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对部门和市(州)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对其中意见不一致的,必须进行会前协调,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站在省政府全局的高度,积极主动地与各方沟通,争取形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三)副省长、副秘书长对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要进行认真研究和把关,对意见不一致的,要听取各方意见或论证,及时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同时提出优选方案。

(四)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常务副省长协调。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原则上不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严格审批程序

(一)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以请示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并附上汇报材料、有关单位会商意见等内容。汇报材料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明确具体,必要时要拟订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重大问题还要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收到请示后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省长审批。经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同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由相关处室填写议题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领导同志批示复印件和有关材料,交总值班室汇总。

(三)所有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省政府领导同志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到“四种议题”不上会,即省政府分管领导能够研究解决或副省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不上会,主办部门会前未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未就分歧问题提出倾向性意见的不上会,未填报省政府例会审批单并报请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审定的不上会,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法参会或未能按会议要求和时间报送会议材料的不上会。

(四)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一般于会前3天,根据汇总的议题及汇报材料的准备情况,按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和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编排会议议题。每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般不超过5个。总值班室编排议题后,填报会议审批单(见附件2、3、4),报请省政府秘书长、常务副省长、省长审定。会议议题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再临时增加其他议题。各位副省长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严明会议纪律

(一)参加省政府例会的部门人员必须是省政府组成人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除汇报单位可带1名副职和1名助手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带副职或助手。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按照要求按时上报与会人员名单。因参加国家有关会议、陪同省部级以上领导在鄂考察、参加省委安排的重要公务活动、出国出境、出省无法及时赶回以及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而确实不能与会者,必须在会前1天向省政府办公厅书面请假,并安排一位负责同志与会。

(二)一次会议有多个议题时,实行候会制度。会议在讨论前一议题时,后一议题的参会人员在候会室等候。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提前退场或临时请人代会,确有紧急情况的,要事先向主持会议的领导同志请假,获准后告知会议工作人员。

(三)严格控制汇报和发言时间。汇报人必须是汇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和发言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要紧扣主题、直陈观点,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四)会议期间,除机要人员及会议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进入会场约请领导、传送文件。确有紧急情况的,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代办。会场实行无线信号屏蔽,所有与会人员要自觉关闭各类通信工具。

五、提高办会水平

(一)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会议审批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及时报告省长、副省长、秘书长,通知列席人员和各参会单位。会议通知一般采取书面方式,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省长、副省长、秘书长。

(二)议题确定上会后,主办部门要根据协调情况明确主汇报单位,汇报材料经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省长审签后,由汇报单位负责按统一要求印制。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采用国际标准A4型白色再生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标题下方注明汇报单位全称。对提交会议审议和讨论的文件稿,须有起草说明,并在正文标题下方用括号标注“草案”或“送审稿”字样(汇报材料格式见附件5)。汇报材料不署单位负责人姓名,不用单位文头纸,不得出现缺页、漏页、字迹不清等问题。

(三)省政府例会一般在省政府办公大楼三楼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工作人员会前要做好会场布置等工作,参会人员的座次按以下原则安排: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在主席台就座,各位副秘书长在主席台左右两侧就座,省政府组成人员或相关市(州)、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席台对面第一排就座,主汇报单位负责人在主汇报席就座。

(四)会议期间,由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等,省政府办公厅其他相关处室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有关会议服务工作。

六、强化督办落实

(一)省政府常务会议除特殊要求外,均制发《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按程序经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省长或常务副省长签发。

(二)会议纪要应做到文字精练,表述准确,采取条文式写法,只写议定事项,一般不对汇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一般于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送审。会议纪要对与会人员按照“出席”、“列席”范围分别表述。

(三)省政府例会议定的事项,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会后2个月内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务督查室每季度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草拟《政府情况通报》,报省政府秘书长签发。

(四)省政府常务会议宜于公开报道的事项,应及时报道,新闻稿报请省政府秘书长审定后发通稿。

附件:

1? 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登记表(略)

2? 省政府例会审批单(略)

3? 拟安排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单(略)

4? 待安排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单(略)

5? 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统一格式(略)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 篇5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1〕7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能力建设,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统计调查事业发展,使统计调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统计调查机构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政府统计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调查的范围不断扩大,统计调查的内容日益丰富,涵盖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规模以下工业和部分服务业增加值、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畜禽监测,企业景气指数等常规调查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文明城市测评、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专项调查。

(二)统计调查数据是政府管理的重要信息基础。统计调查为中央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性信息,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同时也是汇总全国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的重要来源。统计调查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翔实的基础数据、基本情况,同时也为核算地方生产总值提供重要依据。统计调查为量化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是认识国情、省情的重要渠道,同时还为综合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基础资料。

二、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与方法

(三)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权威性。国家统计局统一的制度方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具有设计的科学性、执行的严肃性、程序的统一性和行为的法定性。各级调查队必须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制度方法的执行能力。

(四)提高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国家抽样调查任务以及相关的调查任务。在建有国家调查队的地方,统一由国家调查队组织完成国家抽样调查任务,在未设县级国家调查队的地方,需要完成国家抽样调查任务和其他调查任务的,由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各级调查队承担的各项调查任务,由调查队独立组织调查,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并对调查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加工和发布实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大力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

(六)严格管理调查网点。调查网点的代表性与数据质量对总体推断十分关键。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网点的基础建设,做好调查工作宣传和调查点、调查户的慰问工作,加大行政支持力度,落实调查补贴,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度。

(七)精心组建辅调员队伍。要高度重视辅调员队伍建设,选配好辅调员,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必要待遇,支持统计调查机构配齐、配强调查网点的辅助调查队伍,确保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八)着力提高数据采集手段。要把提高源头数据的采集手段和工作条件作为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建设的要求,加快利用手持电子终端、卫星遥感技术、其它电子技术采集并直接报送原始数据工作的步伐。县级以上统计调查机构要建立调查网点电子名录库、原始数据库以及电子技术采集系统。

(九)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要支持统计调查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立联网直报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快改善市、县队网络接入方式,促进网络应用技术的提升。

四、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十)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要面向社会和统计调查对象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调查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接受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十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执法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对瞒报、拒报统计调查资料的调查对象和篡改、干扰统计调查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五、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加强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工作。执行统计调查数据下管一级制度。加强重要调查数据与地方统计数据、实际情况的协调性评估,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要理顺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和地方统计局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建立重要数据协调机制、资料共享机制。

(十三)提高统计调查服务水平。要不断创新统计调查服务的方式方法,增强统计调查数据多样性、方便性,提高进度分析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专题分析的针对性与深度,重点围绕宏观调控、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六、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

(十四)加强对统计调查业务的指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五部委关于调查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把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序列进行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统计调查改革的各项措施。

(十五)支持统计调查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建设一支和谐、规范、有为调查队伍的各项工作。要支持调查队领导班子建设,把调查队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调配、培训等序列予以考虑;加强对调查队辅调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在人员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十六)改善统计调查工作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将统计调查的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装备水平、办公条件等纳入相关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支持改善各级调查队办公用房、交通工具、数据处理等工作条件,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

(十七)保障统计调查业务经费。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需要适当提高辅调员和调查户补贴标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对非国家点调查所需业务经费如实核准、提供保障;要对专项调查所需经费,根据调查规模给予必要支持。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业务经费。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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