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实用三篇)

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通用3篇)

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传达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对党的召开期间以及年底前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杜局长传达了10月24日陈雪枫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宣读了集团《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杨总结合省政府会议精神,就集团下一步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个讲话是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当前形势,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认真领会省政府会议精神实质,增强大局意识

在党的召开前夕,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专门召集陈雪枫副省长和省政府安全生产部门的分管厅局长,再三嘱托要切实抓好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卢书记的讲话精神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肯定全省今年以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卢书记指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在河南巡视安全生产工作期间,高度评价河南省煤矿安全工作,认为省委、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国少有,省委书记、省长在煤矿安全工作上付出的精力全国少有,安全措施的严厉程度更是全国少有。截至目前,河南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基本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10,远低于全国水平。作为年产2亿多吨的产煤大省,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不容易。从以上几点来看,全省煤炭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确实做了很多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二是要求必须抓好期间以及年底前的煤矿安全工作。卢书记指出,过去发生的几次煤矿事故,都是在他参加重要会议期间,突然接到通知。20xx年是我们平禹四矿发生了“10.16”事故,之后义煤整合煤矿又发生事故。20xx年是省党代会期间,河南煤化焦煤集团发生了瓦斯突出事故,党代会刚结束,义煤又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卢书记讲,到河南工作以后,关于安全生产有两点体会比较深刻。第一是只要去中央开会,总是放心不下,担心我省煤矿安全出事,感受到很大压力。第二是到河南后,因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基本上是隔几个月就给中央做一次检查。郭省长指出,他在河南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长,由于过去事故相对较多,到外面开会,总怕有人见了问煤矿事故情况。可以说,省委、省政府两位主要领导因为煤矿事故都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作为煤矿生产单位,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使命,决不能给领导添麻烦。

根据卢书记、郭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24日,陈雪枫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对期间以及年底前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无论是陈省长的重要讲话,还是出台的有关文件,都持续了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一贯重视和高压态势,并且更加突出了“严”字。刚才,杜局长已经将陈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我想再补充几点。一是安全稳定是煤矿干部政治生命和家庭幸福的底线。陈省长讲的非常好、非常实际。现在组织上对煤矿干部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大学本科学历,或者是煤矿主体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今天在座的各位,从大学四年毕业,到基层区队当技术员、队长、书记,再到科长、副总、副矿长,一步一步才走到今天的岗位,可以说非常不容易。父母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培养你,也是望子成龙。大家当上副矿长、当上矿长了,是全家人的荣耀和希望。如果因为安全事故被免了,暂且不说事故对职工、对社会带来的伤害,单就对你的家庭、对你的政治生命而言,都是很不幸的。所以,无论是参加会议的党委书记、矿长,还是五职矿长、重组煤矿的矿长,都要提高认识,保持清醒头脑,不仅自己要守住底线,还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班组长以上干部,共同守住安全稳定这个底线。二是对煤矿干部作风的要求更加严格。这次会议要求3天之内将精神传达至所有煤矿五职矿长、重组小煤矿矿长层面,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下周,省督查组就要来集团,其中一项就是督查会议精神传达情况。在座的书记、矿长,回去以后,一定要及时把今天的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直至区队长、班组长这一层面,严防政策棚架现象。同时,从现在到年底,煤炭企业各级干部原则上不得离开矿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像我和杨总,现在离开矿区必须得给陈省长请假。下一步,集团也要加大查岗力度,一旦发现不请假离开矿区的,要根据省政府要求,先停止工作。三是对事故隐患的问责力度更大。过去省政府文件规定,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事故免书记、矿长。但这一次要求更严,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继续强行生产的煤矿,直接免矿长、撤分管副矿长,这充分说明省政府对事故的问责极其严格。陈省长讲,去年河南煤化焦煤集团、义煤集团出了10人以上事故,两个单位的相关领导都免职了。以后再出10人事故,就直接免董事长、总经理,问责力度越来越大。现在社会舆论对煤矿安全事故是零容忍,各级政府也必须是零容忍。陈省长还讲,这一次省政府要求所有督查组到各个煤矿,不准喝酒。如果到年底安全不出事,他专门犒劳大家。

关于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大家一定要认清大局,切实做到四个“严”,即要求要严、措施要严、制度要严、追究要严,归结到一点,就是要严字当头抓安全。从表面上看,严字有些冷酷,似乎不近人情,但安全工作只有在严上下功夫,才能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持续干部的政治生命,是对广大干部职工最大的爱护。

二、发挥“三个作用”,实现两个确保

“三个作用”即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两个确保”,即确保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确保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刚才,杨总已经对近期的安全重点、干部作风、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强调。我着重从如何发挥好 “三个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保证方面,讲几点意见。

一是党委要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关键看领导班子,尤其是两个一把手。集团能否保证安全生产,就看在座的各位。不管是大矿矿长,还是小煤矿矿长,党政主要领导都要相互沟通、保持团结、取长补短,不要相互埋怨、互相拆台。相互补台,就会好事连连。就像一支好的篮球队,互相查缺补漏,才能提升整体战斗力,发挥出团队优势。各个五职矿长就像是球队的主力队员,发现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分管,都应该及时提醒。如果班子成员不能相互补台,出了问题一样受处分,田庄选煤厂上次发生的稳定问题就是典型。一个好的班子长期在一起磨合,性格、知识水平、优缺点都非常熟悉,能否搞好安全、经营、稳定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就看能不能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只有班子团结,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了,党支部、党员作用的发挥才能有保障,各项工作才能更有成效。

二是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如果支部书记、队长带领广大党员能够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我们的安全就会有很大的基层保障,因为安全事故大多都是从区队、班组的薄弱环节突破。如果党支部的作用发挥的好,把区队、班组这两个薄弱点打造成坚固的堡垒,安全就不会发生问题。战斗堡垒以往是生产型的,现在需要复合型的、智慧型的,首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着力打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斗堡垒,打造能搞好安全生产的战斗堡垒。就像部队打仗一样,能够做到自己不损伤,把敌人消灭,这才叫本事。煤矿干部都要具备这种素质,每个支部都要做能打胜仗的部队。为啥选拔煤矿干部,强调井下一线经历,就是要锻炼干部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真本事。尽管过程很艰辛,但这是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是职工对我们的希望。

三是党员要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主要在于党委的领导和引导。现在,集团每天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应该占所有一线职工的五分之一。各个班组基本上都有党员,各单位也实行了党员责任区,每一名党员在安全管理上都要往前站,有人违章要主动帮助纠正,发现隐患要及时提醒整改。如果每名党员都能起到监督和自我监督作用,起到超前排查各类隐患的作用,可能很多不安全因素在班组就消除了。如果每个班组没有了隐患,就不会发生事故,即便是系统上出了问题、出了大的事故,党员政治觉悟高、专业知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好,就可能带领职工迅速脱离危险。因此,每一名党员,不管是在地面、还是井下,都要身先士卒,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努力形成人人向优秀党员看齐、个个向模范党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期间和年底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牢记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切实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提供坚强保证。只要这三个作用发挥好了,发挥充分了,“两个确保”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篇2

同志们: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二、明确责任,坚决完成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任务

目前,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全市56个煤矿中,32个煤矿已经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关闭矿井8个,停产整顿矿井20个。关闭和停产整顿矿井主要集中在什邡市。为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省政府向我市政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刚才,市政府向绵竹、什邡市政府和天池集团公司也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逗硬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下17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凡存在以下17项隐患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1、凡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2、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的矿井;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4、凡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5、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6、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7、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8、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9、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10、凡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矿井;11、凡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矿井;12、凡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矿井;凡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13、凡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矿井;14、凡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矿井;15、凡是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矿井;16、凡是逾期未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17、以及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

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20*年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年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

三、再接再厉,不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

瓦斯始终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矛盾。年初,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对煤矿瓦斯进行集中治理。市、县政府向重点骨干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督导工作进展顺利;组织了全市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煤矿专家会诊,每个矿都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整治方案。但是,瓦斯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结合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和整顿关闭工作,对瓦斯集中治理活动逐矿进行验收。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问题。建设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7项措施之一,它和道路交通GPS监控系统一样,是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此,首先,煤矿企业要按照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时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其次,绵竹、什邡要加快远程联网平台建设工作,目前,绵竹市平台处于调试阶段,什邡市也正在建设之中,要抓紧时间,尽快实现联网监控。市级平台明年也要建起来,与绵竹、什邡及天池煤矿联网。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会上,市政府下发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量化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绵竹、什邡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组织当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要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抓紧明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装备,配备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保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要把整顿工作的内容、措施、期限分别落实到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年底。

对被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将煤矿整治关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并接受监督监察。市政府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两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过程监督力度,依法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利用职权参股办矿或收受贿赂,包庇袒护非法采矿的,要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顿关闭情况、整顿关闭矿井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正面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对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

同志们,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非法煤矿攻坚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篇3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同志们:

上午好!九月的北京,秋高气爽,花团锦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办的第32届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于今天隆重开幕了,我谨代表主办和承办单位向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各位代表、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每两年一届的“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已经成为业内盛事,自1931年由英国矿山安全研究委员会发起第一届会议后,迄今为止已轮流在世界各采矿国家举办了31届。本次会议是继1987年在中国北京举办第22届之后,第二次由中国主办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提高瓦斯防治水平,推动矿山安全科技进步”,主要任务是交流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技术,及矿山安全技术的研究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和矿山安全技术水平。出席本届研讨会的代表既有来自世界各主要采矿国家矿山监察部门的政府官员,也有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及企业界的代表,可谓“群贤毕至、智者云集”,是一届国际矿山界同行交流切磋的盛会。相信通过本次会议的积极研讨,充分交流,将进一步推动提高瓦斯灾害的防治水平,和矿山安全技术进步, 促进采矿业安全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下面我围绕会议主题,先作一个发言。

一、中国在瓦斯防治利用方面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国务院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项治本之策,确定了煤矿瓦斯治理的七项措施。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采取具体工作步骤,强化煤矿瓦斯治理。

一是建立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国家成立了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产煤省(区、市)成立了以分管省级领导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和规划,建立了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瓦斯抽采利用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煤矿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等行业标准,以及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达标,从源头上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

三是推进煤矿井下瓦斯治理向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纵深发展。制定出台了鼓励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政策,包括抽采发电上网电价、煤层气抽采利用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煤层气民用价格补贴等等。

四是推进煤矿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区域联网,规定低瓦斯矿井也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建设小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区域技术服务中心。

五是加大安全投入。国家制定专项政策,提高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20xx年国有重点煤矿吨煤平均提取安全专项费用19.5元;为解决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欠账问题,20xx~20xx年,国家每年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

六是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研究。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10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和8个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启动了国家973计划项目“预防煤矿瓦斯动力灾害的基础研究”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七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瓦斯防治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制定了矿井超能力生产处罚办法,规范煤矿企业劳动组织和定员管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煤矿面钻探各类煤层气井780口,地面抽采煤层气1.3亿立方米。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39.2%。

二、中国煤矿安全生产仍面临严峻挑战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中国是世界产煤大国,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中国政府和煤矿企业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20xx年全国煤矿事故比上年分别下降10.9%和20.1%。今年1-8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又分别下降了17.1%和15.7%,但事故总量依然很大,发生事故1561起,死亡2532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是矿井煤层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我国煤矿绝大多数是井工开采,煤炭总产量中井工矿井产量约占94%。矿井自然灾害特别是瓦斯灾害十分严重。目前我国煤矿高瓦斯矿井4462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11座;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占49.8%,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占87.4%。存在冲击地压灾害的矿井占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占25.04%。

二是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煤矿生产力水平低,抵御矿井灾害的能力低。特别是一些小煤矿设施简陋,开采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现场管理水平低,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今年上半年小煤矿产量占煤矿总产量的32.0%,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71.1%和74.8%。

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复杂性,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考核、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安全监管、应急体制建设等方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二是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加快培养煤矿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提高矿井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是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落实小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坚决关闭破坏资源和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加快煤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通过技术进步提升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抵御矿井灾害的能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

三、加强矿山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近几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和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下面,我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合作项目:

一是中日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项目。为期5年的中日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从20xx年开始执行,已先后有19期483名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赴日本培训,同时日本在中国13个省举办了41期培训班,共有4190人次参加培训。该项目为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与管理培训了大量人才,为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与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鉴于该项目的积极作用和良好影响,经友好协商,中日两国政府于今年3月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项目延续合作协议

二是中美矿山安全合作项目。20xx年10月,中美两国政府开始了为期4年的矿山安全领域的合作,主要包括完善中国矿山救护体系,提高政府安全执法和监察人员的能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矿长和矿工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及技能,建设样板矿井等5 方面内容。该项目通过举办研讨会、组织人员培训等方式,共培训了110名救护队员和45名教员,250 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并对阳泉煤业集团330名矿级管理人员以及1000余名矿工进行了专项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开展“加强中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今年1月,项目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批准,项目为期四年,通过课题研究、现场实施和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学习和借鉴国外煤矿安全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动我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此外,我们还和德国开展了中国新疆煤田灭火合作;和亚洲开发银行开展了“改善中国煤矿安全”技术援助项目等。这些项目均进展顺利,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以及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学习和借鉴矿山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引进先进装备仪器和设施,加快我国矿山,特别是煤矿的技术进步。我们愿与国外同行们加强信息交流,共同研究矿山安全技术与管理相关课题,共同分享研究成果,共同推进世界矿山安全事业蓬勃发展。

安全生产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课题和任务,国际矿山安全研讨会为业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此次会议为我们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希望各位专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充分交流,共同为改善矿山安全做出新的努力。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和来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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