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推荐三篇)

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通用3篇)

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和《贵州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通过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户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对贫困农户实现精准扶贫,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改“输血式”为“造血式”,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有效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到20xx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减少10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明确贫困对象。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方法,认真落实以乡为单位、动态管理、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的识别要求,由县扶贫办商县统计局、调查队,结合各乡镇减贫情况、发展基础等因素,进村入户调查,摸清全县农村现有贫困人口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

(二)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对识别出来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五保户)实行分类指导,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全面落实各种帮扶措施,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有效扶持。

三、明确识别方法

(一)调查范围。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19个乡镇344个行政村均纳入本次扶贫对象进村入户调查范围。

(二)识别标准。

1.扶贫标准。按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即20xx年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xx年不变价),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认定为扶贫对象。凡高于2300元的,则认定为脱贫对象。

2.扶贫对象。农村居民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是扶贫对象。国家规定劳动年龄为男16-60岁、女16-55岁,鉴于我县劳动力输出较多,各乡镇、办事处可根据实际将口径放宽到男16-65岁、女16-60岁。同时,对于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一并纳入扶贫对象统计范围。

3.农村居民。农村居民应该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现有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扶贫对象登记按户籍人口登记。

四、精准扶贫主要阶段及内容

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办事处情况千差万别,宜采取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边推广的方式进行。根据先期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经验,开展此项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成立工作机构。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工作。贫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贫困村要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或拟退出扶贫对象范围的本村贫困农户进行评议。

2.编制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编制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方案内容包括编制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及确定依据、帮扶措施实施步骤、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3.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设立精准扶贫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方法等,使精准扶贫工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培训工作人员。县扶贫办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扶贫站长进行业务工作培训。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各贫困村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注重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充实乡村两级力量,确保精准扶贫工作不走样和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1日至6月20日)。

第一,明确识别程序。主要分为八个步骤:

1.贫困户申请。在乡镇、街道包村干部牵头下,组织贫困村支两委、县驻村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以及作为扶贫义务监督员的村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农村扶贫对象家庭申请书》。

2.入户调查。组建由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县驻村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扶贫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的入户调查小组,按照调查登记指标,采取入户察看、邻里访问、计算收入等形式,对自愿申请的对象户家庭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村级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分管副乡镇长(副主任)负责召集,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含村支两委委员)、村民代表、扶贫义务监督员等参加,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结合入户调查情况进行逐户审核评议,通过“排队打分”方式表决确认,并由与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进行7天张榜公示。

4.回访统计。张榜公示期满后,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对村级民主评定出的对象进行回访核查。

5.乡镇审核。根据回访结果,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名单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二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扶贫办审批备案。

6.县级确认。县级扶贫部门对乡镇(办事处)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下达批文,并在网上进行三榜公示7天。

7.信息处理。由乡镇(街道)组织,以村为单位对县级审批名单的入户调查表进行录入。包括乡镇表、村表(有扶贫对象户的村填报)、户表(所有对象户填报)。

8.建档立卡。各乡镇(街道)将各项表册报县扶贫办汇总,县扶贫办逐级上报省,最终形成“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省市有信息平台。

第二,落实分类帮扶措施。

1.制定脱贫帮扶规划。对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脱贫帮扶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六个到村到户”,落实帮扶资金和项目,帮助贫困农户改善生活,发展生产,逐步脱贫致富。

2.实施分类帮扶措施。

——加大干部结对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党建扶贫、对口帮扶和定点扶贫等活动。首先,以“万名干部下基层”为主要力量,对一类重点贫困乡桶井乡和95个一类贫困村实行重点帮扶,取得经验后再全县推广。其次,逐步实现领导干部对全县13个贫困乡镇帮扶的全覆盖,县级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等对全县252个贫困村和村内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做到“一村一支同步小康工作队、一户一个脱贫致富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最后,各帮扶单位和个人要指导所帮扶的乡镇(街道)、村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积极协调安排帮扶资金和项目,不脱贫不脱钩。帮扶工作实行省市县分级考核验收。

———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省直接分配到县的扶贫资金,县政府根据省“两个50%”要求,结合年度减贫任务进行项目安排:一个50%用于实施“参与式扶贫”,在国家和省明确的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内,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和“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安排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等扶贫项目。一个50%, 一是根据我县重点扶贫产业、扶贫规划等,按照“突出扶贫工作重点、完善资金分配程序、公开透明”要求进行安排;二是在产业覆盖不到的地区,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采取“民主评困、三榜公示”方式,将扶贫资金直补到户,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补助。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的50%扶贫资金,县政府严格按照省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加大教育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和“四项突破工程”,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办好学生营养午餐。认真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干预试点项目,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认真落实贫困地区高等教育定向招生计划等政策。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的,通过“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对每生当年一次性给予4000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对有劳动力的扶贫对象,通过“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产业化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力争逐步实现“1户3人”(即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目标。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生态移民力度。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年度计划的50%以上安排在贫困村内的贫困户实施,对诚信扶贫对象、计生帮扶户视情况另行给予每户一定的扶贫资金直补和贴息率为5%的扶贫信贷贴息补助,切实解决“搬富不搬穷”问题。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力度。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分批次安排在13个贫困乡镇和252个贫困村实施,重点帮扶贫困村推进小康水、小康电、小康路、小康房、小康讯和小康寨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内的村道、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

第三,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进退机制。

1.民主评退。依照扶贫对象识别程序、方法和标准,每年1月31日前,由乡镇包片驻村干部,组织村支两委、县“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以及作为扶贫义务监督员的村民代表开展扶贫对象进退识别工作。主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组内村民收入评定,对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或超过2300元的村民,经过“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经乡镇(街道)审核,县扶贫办确认后实行进退并同步在全省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新。

2.返贫核查。对因病因灾等返贫的农村居民,仍然由乡镇(街道)和包片驻村干部,组织村支两委等人员入户核实公示后,经乡镇(街道)审核,县扶贫办确认,及时认定为扶贫对象。

3.落实政策。对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帮扶范围,落实帮扶责任人并按规定享受扶贫政策;属于民政救济范围的,及时给予救助。对脱贫的扶贫对象,取消享受的扶贫政策待遇。

第四,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绩效考评机制。

1.考核评估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扶贫办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德江调查队等部门完成。

2.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资金、项目、干部等责任情况;按“两项制度”衔接要求,帮扶对象中有劳动力贫困户脱贫情况、无劳动力贫困户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实施帮扶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扶贫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情况;“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贫困群众对帮扶效果的满意度等。同步对受帮扶乡镇(街道)建立扶贫工作机构情况,开展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项目实施以及日常监管、帮扶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

3.考评结果作为帮扶和受帮扶单位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底)。

1.组织检查验收。县扶贫办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县扶贫办和民政局要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强化工作考核。对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考核扶贫对象的收入增加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程度;对农村低保工作,重点考核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和规范管理程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乡镇(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扶贫、民政、财政、统计(调查)、残联等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办事人员。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县扶贫办主要搞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指导做好扶贫对象的识别登记,落实对贫困人口的扶持政策、项目和措施,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和低保金发放,积极配合扶贫部门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并及时拨付,负责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县调查统计部门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精准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残联负责落实农村残疾人数据及具体对象,并提供重点帮扶。县组织部门主要负责驻村工作队队员选派、帮扶成效考核结果运用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安排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经费,共同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作法。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制度,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要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我市“三区”开发和“四业”提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发展大局,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广大党员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予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要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党员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三、公开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社区支部班子建设情况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3)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考核奖惩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缴纳党费情况;

(6)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办法

(一)公开形式。

1、日常式公开。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办事指南、召开会议、上传到社区博客等形式,向党内外公开党内事项。

2、互动式公开。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党员群众大会、听证会等形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表达意见、谏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点题式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二)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先优推荐(选)情况,低保、廉租房初审情况,扶贫救助物资发放情况等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按照黑办发[20xx]2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程序办事,避免随意性,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1、提出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支委提出,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确定。社区党支部书记对支委会讨论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按照规定报审。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处理反馈。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设立接待窗口、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立卷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 为扎实推进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社区党支部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居委会主任牛月兰同志担任,成员为刘德仁、王忠、高延池。

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篇3

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重新树立起孩子们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认识到礼仪对于有着5020xx年历史的中华民族传人的重要性,特制定文明礼仪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1.培养礼仪意识:使学生知道礼仪对于一个人生活的重要意义,知道一个知礼、守礼、行礼的人,才是一个道德高尚、文明的人。

2.培养礼仪情感:激发学生对礼仪的认同感,知道只有做一个遵守礼仪的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使学生不断强化礼仪的成就感,感受到礼仪的乐趣,从而自觉地践行礼仪。

3.培养礼仪技能:让学生知道现代社会生活中有哪些礼仪规范,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通过反复的实践,掌握交往技能,成为知礼、守礼、行礼的人。

4.培养礼仪品质:通过反复、长期的礼仪行为训练,通过学生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内化为自己的需要,并在交往实践中自如地表现出优秀的礼仪品质。

二、活动主题:“文明礼仪伴我行”

三、具体活动方案:

(一)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验小学学生礼仪实施方案》通过讨论,制定出本班的实施方案。

(二)按周细化,细做,扎实开展活动,开展相应的主题队会活动。

(三)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密切家教联系,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四)在班级博客中开设文明礼仪教育专栏。

(五)每天利用晨会的5分钟时间学习礼仪知识。

(六)开展“文明用语我先行”活动

开展“文明用语我先行”、“找朋友”活动,让孩子们每天多说一些文明用语,在同伴相处时多点笑容与谦让。

(七)认真评选礼仪之星,每项评出二名礼仪之星。

(八)参加学校的礼仪知识竞赛。

(九)具体活动安排。

第七周:少先队礼节,上课礼仪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少先队礼节。(5项)

2.利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加强少先队的礼节教育。

3.学习上课礼仪。

4.各科任教师配合,继续加强上课,下课的礼仪教育。

5.加强课堂的常规训练。

6.课代表要整队带领学生去专用教室上课,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上课的情况和人数。

7.不随意进办公室,进办公室要喊报告,并不能大声讲话,减少学生进办公室打电话的次数。

8.评选礼仪之星。(2名)

第八周:课间礼仪,称谓礼仪,问候礼仪:

1.组织学生课间礼仪,称谓礼仪,问候礼仪的相关知识。

2.狠抓课间礼仪,尤其是不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轻声慢步靠右行。

3.狠抓校内的安全教育及文明的课间活动。

4.师生主动捡废物,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5.不给老师同学起外号,对长辈、父母、同学、客人等都要有礼貌。

6.评选礼仪之星。

第九周:尊师礼仪,乘坐公交车礼仪:

1.学习尊师礼仪,乘坐公交车礼仪。

2.教育学生珍惜老师的劳动成果,按时完成各项作业。接受师长的教诲,对老师讲知心话,不顶撞老师。

3.文明乘公交车,自觉的先下后上,尊老爱幼,主动礼让,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

4.评选礼仪之星。

第十、十一周:升旗礼仪,穿着礼仪,行走礼仪: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的内容。

2.教育学生相互宽容,不在班内论长论短,注重团结。

3.同学之间要互助互爱,学会尊重。

4.强调服装干净,戴红领巾上学。

5.本学期继续加强路队整顿。

6.评选礼仪之星。

第十二周:集会礼仪,同学礼仪: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的内容。

2.加强集会礼仪的教育。(重点)

3.注意同学之间的礼仪教育。

4.评选礼仪之星。

第十三周:文明礼仪知识竞赛:

1.利用周五队会时间进行文明礼仪知识竞赛。

第十四周:参加学校的表彰,争取被评为“文明礼仪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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