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整通知书格式(精选3篇)
关于调整部分人员工作岗位的通知
各分局、(室)、所(院)、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机编〔x5〕68号)文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祁等17位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抽调祁(稽查局)、卢(第二分局)、杨(特设)、刘(第三分局)、曾(第一分局)、黎(第二分局)、刘(稽查局)、袁(行政审批)等八名同志到第四分局工作,由祁负责第四分局的全面工作,卢、杨协助祁开展工作。
二、由计划财务调整到行政审批工作,由原监察室调整到行政审批工作,由何建新负责行政审批全面工作。
三、李由办公室调整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由原监察室调整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由李负责机关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四、高由行政审批调整到计划财务工作。
五、安排巫到办公室工作、刘徽到第二分局工作、程泽伟到第三分局工作。
请以上17位同志尽快做好工作交接,于12月1日前到新的工作部门正式报到。
x年x月x日
关于发放20xx年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公司合同制职工及季节性临时工;
(二)离退休聘用人员;
(三)夏季防暑期间,因待岗、工伤、病休、学习等不在岗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者,暂不享受夏季防暑护品待遇,待上岗后按月发放,夏季防暑时间为6、7、8三个月。
二、发放标准:凡享受防暑护品的职工,每人按以下条款发放:
(一)施工一线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发放。
(二)公司机关、太原基地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
(三)各单位施工经理、施工(劳务)队长、调度、从事现场检查指导人员按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种和夏季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人员夏季防暑保护工作,防暑保护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务求实效。
(二)发放人员按照20xx年5月31日在册人员统计,由各单位造册,一式三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各单位自行发放。
(三)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防暑护品,按公司规定的办法由项目部自行审批发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单位发放时,需造册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在外地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审批发放。
(四)因国外气候与国内差异较大,国外工程项目部夏季防暑时间及护品发放可参考公司的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质量安全部
20xx年6月24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工作岗位调整
1、调整到土地规划利用工作;
2、调整到市信访大厅工作;
3、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4、调整到档案室工作;
5、调整到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6、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7、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8、安排到办公室工作;
9、解安排到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10、安排到耕保工作;
11、安排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二、几点要求
1、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在2月13日前到新的岗位工作,要妥善安排好以前的工作,在3天之内完成各项工作及有关手续的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层和正常开展。
2、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成为新岗位的业务骨干,努力推动各(室)、站(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对于工作交接迟缓、不履行有关交接手续、不服从新调整岗位(室)、站(所)负责人工作安排的人员,将停岗、停薪,严肃处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