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安全问题建议书范文(精选3篇)
我今年有幸参加了水文局汛前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些感性认识,谈一点个人建议,目的是抛砖引玉:
一、应加强年轻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检查看到,各基层单位均比较重视安全生产教育,逢会都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重点放在意识教育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缺乏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术的培训。这一点在检查中也得到印证,比如:有的测船机舱为了应对不同类型的火灾准备了两类灭火器,但抽查发现,部分职工对不同类型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不了解,如遇火情,就可能因误用而酿成大祸。少数水质年轻职工对哪些检测项目该配戴何种防护用具掌握不够,工作中也较少使用,对如何使用应急冲洗设备不够了解,给自身健康和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因此,建议对年轻职工的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应形成制度、强化考核。
二、应加强安全生产创新的后续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创新,但因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特性,任何创新都必须在前期经过严格论证,在实施期加强管理,来不得一丁点疏漏和马虎。最近在测站逐步推广的腰带式救生衣就是很好的创新之举,该产品轻便实用,前期通过一系列实验逐渐打消了职工顾虑,得到测站职工的普遍欢迎。但与泡沫救生衣相比,这类救生衣存在有效期的问题,而且钢瓶阀门和气嘴、碰撞、穿刺等漏气都将影响安全,因此,建议加强对这类救生衣的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有效,防止“超期服役”,才能在关键时刻让其成为“救命绳”而不是“夺命索”。
三、应加强安全生产成本问题的研究。如何在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成效的前提下,降低安全生产成本,也值得我们研究。以灭火器为例,通过检查发现,各基层分局在灭火器检验上操作不尽相同:有的每年送检,依据是检验合格证上注明有效期一年;有的隔年送检,中间年份自检,自检通过外观检查、压力表检查完成,这种方式节约成本,也有一定理论依据。按我局约20xx具灭火器保守估算,如果每年送检,检验费用在60万以上,开支不菲。百度一下,网上说法也不一,有说需每年送检的,但也查到《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0444-20xx)中,对我局配置最多的干粉灭火器的维修期规定是“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对水基型灭火器的维修期规定是“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均低于每年送检的要求。但怎样做到既合法,又节约检验费用和人力成本,还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而不能各个单位自行其是。
四、应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检查中看到,各基层分局都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制订比较完备的,但也有少数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有的是纸上谈兵,认为应急预案不会派上用场,只是做做样子,因此预案本身缺乏可操作性,而应急演练很少从实战出发制订演练方案,只是打个灭火器,抛个救生圈,自然也难以达到演练的效果;还有的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缺乏应急预案,如有的测站的测验断面在大江大河上,紧靠沙石码头,大小船舶往来频繁。运沙船吨位大、视野有限、机动性能差,小渔船又不太遵守航行规则、体积小,容易处在视觉盲点。如在大风、大雨天气或者夜测时遭遇此类船舶,我们该如何保证航行安全,如同时再出现测船双机故障时,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应急处理,这些都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预案并熟练掌握,险情发生时,才能依律而行、有效应对。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我们人人参与、个个从我做起,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更加完善,我们自身的工作环境才能更加安全,也才能在遭遇又一次“98大洪水”时,在保证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的同时,做到“顶得住、测得到、报得出、报得准”,履行好“长江哨兵”的神圣职责!
暑假将至,为了让同学们过一个愉快、健康、有意义的假期,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我们向同学们建议如下:
1、要依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自己的言语行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好公民;
2、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私自外出,不与陌生人打交道,遵守交通法规;
3、不到河、水库、池塘、水井、湖(海)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游泳,注意人身安全;
4、不参加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坚持自尊、自重、自谨;
5、不参加传销活动,不迷恋网络;远离传销,不沉迷网吧,远离毒品;
6、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不抢、不偷、不参与危害社会、人民生命的活动;
7、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听、不信、不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8、勤俭节约、不乱花钱,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为家庭增加收入,减轻经济负担;
9、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不洁净、不达卫生标准、过期变质零食,预防食物中毒。
10、合理安排假期的时间,除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外,积极完成暑假安排的活动。
以上建议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度过一个充实的假期。
校内广大师生:
借此20xx寒假春节之际,师生员工探亲访友、留校及其他安排期间,人生财产等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回家,您都准备好了吗?
学校保卫处在此建议大家寒假期间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各单位假期前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广大师生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二、要做好人身防范安全。
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主动维护所处场所:宿舍、办公室等地的安全。
夜晚外出时(特别是女性)最好结伴而行,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联系保卫处或进行报警。
三、要管好贵重物品安全。
回家时要锁好橱柜;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或带离宿舍;离校前,一定要将门窗关好,切断水电,发现可疑人员提高警觉;乘车时贵重物品放于可视范围,防止扒窃。
四、不要给陌生账户汇款。
不要轻易相信不法分子的各类诈骗来电,切勿给陌生账户汇款。
谨防“刷信誉”、“冒充领导老师”、“网购信息出错”等各类诈骗。
一旦发现身份证、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挂失。
五、不要使用违章电器。
严禁宿舍使用各类大功率等违章电器。
注意做好实验室、办公室等与己相关场所的用电、用水安全。
最后离开的人员请仔细检查并关闭用电用水用气用火设备,做好消防安全。
六、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外出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牢记靠右慢行等交通规则。
外出时尽量结伴出行,有此计划的一定要告知亲属、辅导员或同学自己的去向、联系人、旅游时间等相关信息。
为了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为了您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大家共同做好“三要”、“三不要”安全提示内容。
假期中,如在校园内遇到困难,请及时拨打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24小时):55273874、55276080。
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帮助您解决问题。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寒假!
保卫(部)处
20xx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