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额度通用3篇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这次为您整理了公积金提取的额度通用3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提取额度 篇1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缴存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提取原因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总额的'20%或以上的票据(发票或收据)、银行对账单;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地产交易机构签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证;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房批准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

(四)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意见书、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有还贷款记录的银行供楼(还贷)存折。若提前偿还贷款的,另需提供银行同意提前还贷的审批通知书;

(六)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护照;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3年未能再就业的有关材料和证明;

(十一)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或《退休证》,无《退休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并提供继承人、受赠人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书;

(十三)职工调离本市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十四)本市户籍职工迁出本市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户籍迁出本市的证明材料;外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证明材料以及在外市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十五)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户籍证明和回原籍务农的证明材料;

(十六)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另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广州公积金可提取总额度的计算方法2016-02-03 14:48 | #3楼

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可提取总额度=购房合同的房款总额+贷款利息,这也就是说,一套房款总额为100万元的房子,若有20万元的贷款利息,则可提取额度为120万元,当然这只是提取上限,实际提取额度以个人公积金缴存数为准;

按揭购买二手楼的,可提取总额度=契税完税证中的计税金额(房价)+贷款利息;

职工已还清贷款款项、提供不了原贷款合同而导致无法准确重新核定可提取总额度的,可提取总额度=原提取登记证中已核定的可提取总额。

提取范围 篇2

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证明材料发出的时间,职工及其配偶一年内申请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二)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4次住房公积金(已办理自动划转还贷及建立《偿还住房贷款记录本》提取备案的除外),但每年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且不能跨年提取。若已提前偿还贷款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且不得提取超过所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的除外)。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三)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季提取,且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支出。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

第十条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总则 篇3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本人(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月收入10%的;

(四 baihuawen.c n)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的;

(八)离休、退休的;

(九)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职工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因参军、上学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六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二)、(三)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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